西西弗斯: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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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细了,以至于还需要再描黑加粗几次。

    第二次落笔时,他留意到明蓝一直在看他。

    不是礼貌式地盯着人的眉心看,而是直勾勾且毫无避讳地直视他的眼睛,一眨也不眨。

    一旦意识到这一点,就再难忽略她目光的存在了,更何况明蓝的眼睛相较常人来说更亮。她不近视,也不喜欢戴美瞳,一双眼睛养得像玻璃珠一样透亮地折着光,微微眯起来时总有似笑非笑的朦胧意境。

    江彻并非全然不知道张敞画眉的典故,在古代,男子替女子描眉已经算是一种心照不宣的示爱方式。既然知道,为什么还没停手呢?手里她微凉的下巴逐渐沾了他手指的体温,变得软热起来,像玉石握久了逐渐由凉转温,他尽量控制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她眉上,反反复复碾挞她缺角的断眉,直到浅色的着色剂逐渐加深成她眉毛深重的色彩。

    她的视线像聚光的凸透镜,几乎要在他脸上烫出一个窟窿。

    但比那更烫的是她接下来的话,她缓缓勾起唇角,忽而轻声细语地问他:“江彻,我好看吗?”

    与一个人相处久了会难以察觉到对方的变化,正如父母看不出朝夕相处的孩子长高变胖,通常都需要过年时经由久不来往的亲戚提醒,才会突然惊觉——原来都已经长这么大了啊。

    他那时也是同样的心情。

    看到她脸上纯稚且圆钝的肉感褪成锋芒初现的线条,脂肪消退成薄且紧实的肌肉,如剑鞘般覆盖她的骨头。

    但又不完全是同样的心情,他毕竟不是她真正的父亲,论证感情里亲情的纯度就像在论证黄金的纯度,没有真金能到达100%。

    “……画好了,小姐。”

    江彻干涩地启口,选择了避开她正面袭来的问题。

    因为无论怎么回答,都感到问心有愧。

    *

    高三下学期是明蓝难得可以称得上“努力”的一学期,江彻老早就发觉她很聪明,只是没有动力,也没什么必要努力而已。但她的游手好闲通常只体现在日常小事上,于大事上又十分拎得清,高考就是一个这样的大节点,于是在得过且过了十二学年以后,高三第二学期,明蓝终于在学习上痛下功夫了。

    明德成对女儿的转变很满意,家里佣人也欣慰地表示小姐终于长大了,只有方毓歆特意将她叫过去,细细查看了一番,担心她中了邪。

    高考前三天学校休假,深夜一点多,江彻走出自己的住所朝上仰望,发现书房的窗还是亮着的。

    明德成用灯的习惯和明蓝不一样,他习惯把书房开得像白昼一样亮堂堂,明蓝相反,通常都只是开一下离自己最近的那盏灯,光看光线强度就可以判断出使用书房的人是谁。

    他放轻脚步来到别墅二楼,明德成已经睡下了,书房的门半掩着,明蓝趴在书桌上,睡得昏天黑地,连他走过去都没察觉。

    伸手将她抱起来,睡着的人又重又软,没骨头似的依偎在他怀里。

    走到走廊时,她被走路的动静颠醒了,迷迷瞪瞪扫他一眼,看清是他后,立刻又将脸颊偎进他肩窝里,沉沉睡过去,过程中睁眼的时间不超过一秒钟,让江彻想起了昭岚公司里养的那只猫。

    据说是某个离职的同事丢弃在那里的,养的日子久了,大家都尊称它一声经理。猫经理胆子极小,每回江彻过去给深夜加班的明德成送资料,它听到寂静走廊里响起人的脚步声,都会立刻从睡眠状态惊醒,警惕地抬起头,看清是他以后,才会再度倒地睡去,连他从它身边走过都不再睁开眼睛。

    这种细细碎碎的信赖最磨人,具象化为怀中女孩的鼻息,一下一下,缓慢地吹拂着他的颈窝。

    放她下来时,她勾缠在他肩上的长发扫过他的锁骨,带来细微的痒。

    江彻替她打开空调,掖好背角,站在她床沿静静注视她良久,才悄然转身离去。

    *

    努力了大半年,高考结束那晚,明蓝直接消失了。

    江彻早料到她不会安分守己待在家里,必然约了各种狐朋狗友释放压力,只是看到她的定位出现在夜店后,在“果然如此”的心情之外,还是忍不住气得咬牙。

    明蓝从小就表现出了对规则之外的场合的兴趣,她喜爱刺激大于平淡,喜爱热闹大于安静,很多爱好都与他截然相反。

    之前她未成年时小打小闹地跟朋友们跑去清吧喝鸡尾酒,他虽然不赞成,可也不想拘她太紧,通常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然而夜店这种地方未免还是有些太超过了,他们一群刚成年的小孩,酷和成熟都是装的,对人性黑暗面的了解度无限接近于零,难保不会遇到危险。

    驱车到夜店的路上,他认为有必要教训明蓝一番。

    至于怎么教训,他暂时还没想好。

    理智的考量在看到她穿着条露肤度惊人的辣妹裙,举着香槟在舞池里蹦蹦跳跳时烟消云散,他在嘈切的鼓点声里拂开挡路的人进入舞池,牢牢攥住她的手臂,冷声道:“跟我出去。”

    她像在菜市场赶集遇到熟人一样,惊喜地看着他,粲然一笑,勾住他的手臂,试图怂恿他一起蹦迪。

    江彻当然没有同她一起胡来,见她说不听,干脆俯下身,右手揽住她的双腿,直接将她扛到了肩上。为了避免她走光,左手手掌挡住她的大腿后侧。

    突然拔高的高度不仅没有令明蓝害怕,反而让她兴奋地笑闹起来,手臂搂着他的脖颈,像皇帝骑坐在龙椅上俯瞰齐刷刷跪倒一地的大臣那样,俯视舞池里其他人或密集或稀疏的头颅,手臂还留恋地跟随音乐节奏挥来挥去。

    她手里那瓶香槟随着她挥舞的动作断断续续浇在了他肩上和背上,冰凉酒液滋在他皮肤上,江彻强忍着,把她扛到了车边,不甚温柔地将她扔进副驾驶座。

    “凶什么呀你——?”

    她漫不经心地说,尾音拉得长长且懒懒的,带着些似埋怨似撒娇的鼻音。边说着话,边抬起脚,长腿高高架在控制台上,裙摆随着这个动作滑下去,堆积在胯间,露出一大截白亮惊人的大腿,嘴唇与脸颊被酒液润得红红的,眼神却清明,看起来并没有喝醉,只是兴奋太过,像许久不曾出笼兜风的花哨鹦鹉。

    他手撑车身,高大的身影挡掉了大部分月光,冷脸看着她。

    明蓝仿佛感觉不到他眼神的凌厉,举起手里还剩下三分之一的香槟凑到嘴边。

    “别喝了。”

    他皱眉,伸手扼住她的手,怕她真的喝醉,待会上吐下泻的不舒服。

    明蓝抬起眼帘,笑吟吟地看着他,片刻后,将手里的酒瓶朝他面前送了送,说:“好啊……那你替我喝了吧?”

    酒瓶透明的瓶嘴印着一圈口红印,不深,浅浅的蜜桃色,来自她唇上淡色的唇彩,带点晶莹的反光,可被清凉月色照着,那圈暧昧含糊的口红印逐渐在他眼底燃烧成炽热的红。

    对视三秒,她挑衅地朝他扬扬眉,像是又想激他,他没再给她开口的机会,伸出手,接过瓶子,仰头将瓶子里剩余的酒饮尽。

    酒精的味道冲刷着他的口腔,可比那更鲜明的是由瓶口转移到他唇上的唇彩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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