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是恶毒女配,但躺赢了: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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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觉得伯母才应该是穿来的。这思想,这气魄,比咱们这些现代人还现代。”

    秦式微想了想,颇有同感道:“我有时候也觉得她不像这个时代的人。可她就是。她只是——活得比别人明白些。”

    两人在坟前又站了一会儿,收拾了东西,往回走。走到山坳口时,秦式微回头看了一眼。那些坟包安安静静地躺在日光下,木牌上的字迹模糊不清,可她知道,其中一块上面,刻着她爹的名字。刻得很深,很深。

    马车还在原地等着。车夫靠在车辕上打盹,听见脚步声,睁开眼,跳下来,帮着把东西放上车。泉生从车里探出头来,手里还拿着一本字帖,看见她们,喊了一声“娘”,又喊了一声“秦姨”。

    梁映荷爬上马车,揉了揉他的头:“乖,等急了吧?”

    泉生摇摇头,把字帖举起来:“我把昨天教的字都写完了。”

    秦式微接过来看了看,点点头:“写得不错。回去再练一遍。”

    泉生应了,又低下头去翻字帖。

    马车重新动起来,往京师的方向去了。

    日头已经升到正中,明晃晃地照着官道,照着两旁的树,照着远处灰蒙蒙的城墙。车夫甩了个响鞭,马儿跑得快了些,车轮碾过青石板,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京师,到了。

    秦式微掀开车帘,往外看去。

    城墙比她想象的要高得多,灰扑扑的砖石垒了十几丈高,顶上垛口一个挨着一个,像一排排牙齿。城门洞开,里头黑黝黝的,像一只张大的嘴,吞着来来往往的人流车马。城门上头,三个大字刻在石匾里——崇庆门。字迹斑驳,可那笔画间的气势还在,一笔一划都像是用刀砍出来的。

    马车进了城,眼前的景象一下子炸开了。

    街道宽阔得能并行四辆马车,青石板铺得整整齐齐,缝隙里长着些青苔,绿莹莹的,被车轮磨得发亮。

    两旁的店铺一家挨着一家,酒旗茶幡在风里飘着,绸缎庄的伙计站在门口吆喝,声音又尖又亮,隔了半条街都能听见。

    街上的人更是多,来往匆匆,有挑着担子走街串巷的货郎,有牵着骆驼从西域来的胡商,还有几个金发碧眼的番僧,穿着红色的袈裟,手里转着经筒,嘴里念念有词。小贩推着车从旁边经过,车上摆满了各色糖果,甜腻腻的香气扑面而来,泉生趴在车窗上,眼睛都看直了。

    梁映荷也趴在车窗上,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她上辈子去过很多城市,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可没有一个城方给她这种感觉——是独属于此世的繁华。

    “天哪。”梁映荷喃喃道,“这比清明上河图还热闹。”

    秦式微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窗外。她想起她娘说过的话——京师是个吃人的地方,可也是个养人的地方。你有多大的本事,它就有多大的地儿。你若是没本事,它连骨头都不吐。

    她现在站在这条街上,看着这些人来人往,忽然明白了她娘的意思。

    马车在街上走了小半个时辰,拐进一条僻静的巷子。车夫停下车,回头道:“娘子,前头就是栖云楼了。这附近都是客栈,你们要住店,这儿最方便。”

    秦式微应了,付了车钱,扶着梁映荷下了车。

    栖云楼在巷子尽头,三层高的木楼,飞檐翘角,雕梁画栋,门口挂着两盏红灯笼,门楣上一块金字匾额,写着“栖云楼”三个大字,笔力遒劲,一看就是名家手笔。门口停着几辆马车,有几个穿着绸衫的人正往里走,说说笑笑的,看着就是有钱人。

    秦式微看了一眼,没有进去,转身往旁边走了几步,进了另一家客栈。客栈不大,却也干净,老板娘是个四十来岁的妇人,圆脸,爱笑,说话爽利,一看就是做惯了生意的。秦式微要了两间房,一间给梁映荷和泉生,一间自己住。老板娘收了钱,给了钥匙,又让伙计帮着把行李搬上去。

    安顿好了,梁映荷拉着秦式微的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咱们得省着点花。你那点银子,撑不了多久。”

    秦式微点点头,心里却在盘算着那块玉佩。千两银子,够她们在京师安安稳稳过好几年。可问题是,她该怎么去翟家?直接上门,说“我是你们家定了亲的媳妇,来退亲的”?那也太不要脸了。

    她叹了口气,把这件事先压在心底。

    ———

    栖云楼三楼最里头的暖阁里,推开一扇雕花木门,里头宽敞得能摆下好几张八仙桌。地上铺着厚厚的毡毯,踩上去软绵绵的,一点声响都没有。四壁挂着几幅字画,都是名家真迹,裱褙精致,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靠窗的位置摆着一张宽大的长案,黄花梨的,纹路细腻得像是画上去的,案子上摆满了各色吃食——蜜饯、干果、点心、鲜果,还有几壶酒,酒壶是银的,錾着花纹,在烛光下闪着细碎的光。

    案子边上却没有人。

    一个人半躺在临窗的矮榻上,阖着眼,显然倦极。他穿着一件鸦青色的劲装,料子极好,垂顺地铺在榻上,像一泓深潭。头发散着,没有束,几缕碎发垂在额前,衬得那张脸愈发白皙。他呼吸均匀,胸膛一起一伏的,像是睡着了,又像是在想什么事情想得出神。

    周缙之坐在长案对面,手里捏着一只酒杯,却没有喝,只是捏着,转着,看着杯中的酒液晃来晃去。他的脸圆圆的,眉眼生得和气,看着就是个好脾气的。可此刻,这张和气脸上满是苦大仇深,嘴巴一张一合的,正对着对面的计子陵大吐苦水。

    “……你说说,这像话吗?非得让我去临府县跑一趟,一去就是半个月,连个帮手都不给。我瞧他就是想冒尖找不到出路,拿我当垫脚石使唤。我好歹也是个正经科举出身的主簿,他凭什么把我当跑腿的使?”

    计子陵坐在他对面,手里也捏着一只酒杯,却没有捏得那么紧,只是松松地握着,时不时抿一口。他生得清瘦,眉眼细长,嘴角微微上翘,天生一副笑模样。此刻他听着周缙之的抱怨,嘴角的笑意压都压不住,又怕伤了友人的面子,只好拿酒杯挡着,假装在喝酒。

    周缙之是周家此辈唯一的男嗣,姊妹无数,按理说应当是娇娇窝的金镶玉,然而周家数代之前,本是小族,因族中女子嫁入皇室而沾了光。当时的家主敏锐地意识到联姻之好,周家每一代都会精心培养数名嫡女,琴棋书画、经史子集无所不通。

    说得难听一些,周家便是靠女子撑起来的,男嗣的作用就是开枝散叶。

    周缙之也算自个儿争气,没求着姊妹替他谋差事,而是正儿八经科举之后,好歹在京郊的光台县做了个主簿。偏偏遇上的上司是个想要钻营却又自作清高的,自诩不与周缙之这等纨绔子弟为伍,总将累去半条命的杂活给他。

    周缙之见他不接话,越发来劲,一把拽过计的衣袖就要往脸上抹,嘴里还嚷嚷着:“苦啊!苦!我命怎么这么苦!上有刁官,下有刁民,中间还有个刁——”

    “三百两。”计子陵盯着他开口。

    周缙之的手悬在半空,愣住了。

    “我这可是蜀锦,”计子陵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袖子,慢悠悠地道,“一匹三百两。你抹一下,三百两。”

    周缙之悻悻地松开手,把袖子还给他,嘴里嘟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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