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人爱: 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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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晃晃,红嘴鸥还未离去,发出些急促凄厉的叫声。

    童羡初一早上没吃东西,这会胃里翻涌,也只是吐了些半透明的水出来,却没用祈随安的外套接,用的是自己随身带着的手套。

    吐了几口,连水都吐不出来了。她勉强靠在艇边,飘到鼻尖的海腥味让她很不好受,只能把祈随安的外套抱紧了些,那上面有祈随安常用的那种洗衣液味道,很干净,像阳光普照,像某种沉默的植物,也像睡火山顶上那一点碎的、白的雪。

    大病初愈,祈随安这几天都没抽烟,香烟味倒是没来得及缠上去,童羡初每晚睡不安稳,起来闻见的,都是这种味道。

    她贪得无厌地抱着这件外衣,凝视着祈随安被风吹得挺直的后背。

    天文台预告的那场暴风雨迟迟没有来,除了些胡作非为的风,海上仍旧风平浪静,没有雨的痕迹。不过天文台的预告不可忽视,前方仍旧生死未卜。于是童羡初突然问,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暴风雨真来了,天文台说的没有错,我们两个今天真到不了澳都,那要怎么办?”

    这本应该是在上船之前就提出来的问题。

    但当祈随安向她伸出手,问如果她开船她敢不敢坐,童羡初忽然就什么也管不上了。

    红嘴鸥还跟着她们打转,好似在一路护航。祈随安盯了好一会,大概也觉得现在说这个事已经晚了,又似乎是为了安慰她,稍稍放松了背脊,说,“可能明天勒港和澳都就都会同时传出谣言,说有两个不要命的女人,在雨季的最后一场暴风雨里殉了情吧。”

    变得松弛的语气,看不到是什么表情。

    童羡初却忽然笑了,殉情,这两个字在她齿间反复咀嚼,不像说郁百兰那些事情时那样不屑一顾,而是不由自主地吞入胃部,抑下那些由海腥味翻涌起来的晕胀。

    风再次飘过来,刮乱她的头发,她望一眼格外深沉的海,再望一眼祈随安的后背。

    身体蜷缩着,靠在艇边,不由得将祈随安的外套又抱紧了些,轻笑一声,问,

    “你真愿意跟我殉情?”

    这个问题多疯癫。

    要是普通人听了,想必会认定问的人精神状态不佳,会警告答的人最好缄口不言。

    但祈随安听了,沉默一会。

    巨大的风声和红嘴鸥凄厉的叫声包裹在一起,她笑了一下,极轻极轻地说,“我当然还是希望你活着。”

    这不是童羡初所期待的答案。

    她有些失望,其实她更希望祈随安什么都不用说,只直截了当地说,我愿意。

    可惜那是祈随安。

    祈随安永远不说这种话,祈随安永远是不确定的,她看起来可以因为任何一个人丢掉自己的命,却像上辈子发了毒誓,永远不将自己与任何一个人绑在一起。

    只是海太宽阔,一看望不到头,似乎什么都能装进去,以至于童羡初忽然觉得,也许这场暴风雨真在这个时候来了,也不会是一件多坏的事。

    就把她和祈随安在同时同分埋进这片海,不去想快要到了的澳都,也不去想快死了的叶美玲,什么都不想,生生世世,尸骨都缠绕在一块。是不是只有这样,她才永远都不会离开她身边?

    船后续在海里开了五十五分钟,红嘴鸥跟了她们三十四分钟,《梦中人》放了十一遍,童羡初想殉情这件事想了四十三分钟。

    雨丝飘落下来的时候。

    她勉强撑坐起来,将一直抱在怀里的外套盖在了祈随安肩上。

    接着轻轻地,慢慢地,将脸埋在了祈随安的颈窝里,拼了命地汲取着那里温凉的气息。

    听到祈随安有些朦胧的声音传到耳边,她对她说,“睡一会吧。”

    停了一会,风浪似乎变大了些,狂风刮在眼皮上,像枪林弹雨,冲打着她们的脸庞。

    而那时,童羡初始终低着脸。

    却也能感受到,祈随安仍旧维持着冷静,抬着手,弄着些什么。

    最后,像是终于通过一段不太顺利的海面,祈随安缓缓吐了一口气出来。

    几秒过后。

    是祈随安伸手过来,探了探她的额头,尾指挨到她的眼皮。

    平和的声线,却因为海浪平白无故显得异常温柔,“童羡初,你不要怕。”-

    但不知道是不是地域发生了变化,直到她们上岸,停了船,这场暴风雨才洋洋洒洒地泼下来,仿佛是神祇最后的怜悯。

    还没来得及欣赏这座城市的灯红酒绿,她们在码头附近的一间叫作南瓜车宾馆的地方躲雨,雨一支没有停,最后干脆开了间房,各自洗了澡,再把湿透的衣服脱下来,穿着宾馆配备的浴袍等待那些衣物被空调风吹干。

    期间,童羡初没顾祈随安的阻拦,独自出去了一趟,带回来新的洗漱用品,衣物,几包烟,几颗五颜六色的糖,这座城市太昂贵,连比巴卜都不卖,还有两份通心粉,之后就一直维持沉默,没有提起她们急着赶来去什么时候去见叶美玲。

    湿透的衣物被拧干水,挂在房间塑料架上,湿哒哒的,还在滴水。室外也在滴水,密密麻麻的,厚重的,像一颗颗大钉子一样,砸在土地里的水。

    空气潮热,视线紧密。

    童羡初靠坐在窗户紧闭的窗台上,蜷坐成一堆被雨打湿了的热带花卉,头发吹到半干,看窗外的雨,点一支烟尾猩红的烟。

    她喜欢上那首在大海上循环着的歌,到了南瓜车宾馆603号房,又拿了手机出来放,甚至跟着那空灵的女声,一块哼唱着。

    香烟和歌声一块飘到祈随安这里,她半躺在床边,返过头去,便被这烟和歌声一块勾着,仰了仰喉咙,才发现原来童羡初唱歌很好听。

    让她想起总是在黑得似油的夜里歌唱的一种鸟,夜莺。也想起一个已经逝去的上个世纪女歌手。

    从刚刚回来,到现在,童羡初除了听歌,唱歌以外,没有说一句话。祈随安眯着眼,听了一会,看了一会,没有打断童羡初。

    没有人比祈随安更明白,有种东西叫近乡情怯,人和人之间隔得远的时候,有些事情也就跟着一块隔得远了,一时半会想不起来,有时候一不小心念起这个人来了,也只觉着对方活着就好。

    可要真到了眼皮子底下,面对面站着,那些乱七八糟的,也就全都跟冒了尖的野草似的,一茬茬地往心中间冒。

    祈随安猜测——叶美玲现在应该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

    否则那么一个经常活跃在公众面前的慈善企业家去世,还就在寿礼前一天,那些关注这方面的媒体,应该也不会止步于报道“昏迷”的地步。

    她们花了些时间才到澳都,如果叶美玲真的已经出事,那这座城市不会如此风平浪静,童羡初此时也不会像如此平静。

    既然澳都是童羡初的常住地,无论怎么样,对方在这里应该也能联系上一些可以打探到消息的人。

    而且童羡初刚刚出去了一趟,回来只带了些必需用品,没提起其他的,那祈随安也没必要急。

    “你说,叶美玲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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