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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文学www.wawx.net提供的《幸运草》 12.黑茧(第5/7页)
该一定嫁给他?你们认为我是疯子,是吗?你们错了,我不会嫁给健群,我永不嫁给他!我恨你们!你们三个人中的每一个!我恨透了!恨透了!恨透了!”我蒙住脸,大哭了起来,返身向我的房间跑,跑了一半,我又回过头来,指着萱姨说,“你不用逼我,你和爸爸使妈妈受刺激而疯狂,而死亡,你们是一群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我恨了你们十几年了!你现在想再逼疯我?我不会疯!我永不会疯!”我跑进屋内,关上房门,眼前金星乱迸,脑中轰然乱响。扶着门把,我的身子倚着门往下溜,终于躺倒在地板上,昏昏然失去了知觉。
我病了一段时期,发高烧,说呓语。在医院里,我度过了整整一个秋天。当我恢复知觉之后,我是那样期望能见到健群,但是他从没有到医院里来看我,失望和伤心使我背着人悄悄流泪。可是,爸爸来看我时,我却绝口不提健群。爸爸常到医院来,萱姨却一次也没来过。对于我上次的那番话和健群与我的婚事,爸爸都小心地避免谈及。当爸爸不来的时候,我就寂寞地躺在白色的被单中,瞪视那单调而凄凉的白色屋顶。于是,一天,一苇来了。他坐在我的床前达三小时,说不足五句话。但,我正那么空虚寂寞,他的来访仍然使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然后,当他起身告辞时,却突然冒出一句意外的话来:
“思筠,你病好了,我们结婚吧。”
我一愣,他的神色安静而诚恳,斯文儒雅的面貌像个忠厚长者。我愣愣地说:
“你是在向我求婚吗?”
“不错,”他点点头,“怎样?”
我呆呆地望着他,这个求婚完全出乎我的意外。可是,想起健群居然不来看我,想起萱姨的仇恨,想起那个我极欲逃避的“家”。我流泪了,在泪眼婆娑中,我默默地点了头。
我的病好了,形销骨立。我原本就太瘦弱,如今更是身轻如燕,走起路来都轻飘飘的。出了院,我回到家里,竟然没有看到健群,萱姨仍然用一贯的温和来待我,也不再提起健群。冬天,我和一苇结了婚,健群没有参加婚礼。直到我婚后,爸爸才透示我,自从我发脾气大骂的那一天起,健群就离家远走,一直没有消息。
婚后的一天,爸爸来看我,在我的客厅中,他执着我的手,诚挚地说:
“思筠,你母亲不是因为萱姨而疯的,她是为了一个男人。”
“爸爸!”我叫,“你说谎!”
爸爸摇摇头,深深地望着我说:
“那是真的。思筠,你母亲不应该嫁给我,那是一桩错误的婚姻,她一点也不爱我。她原有个青梅竹马的情人,但她的父亲却做主让她嫁了我,我们婚后没有一丝一毫的乐趣,只是双方痛苦。你母亲是个好人,是个有教养的女人,教养和道义观使她不能做出对不起我的事,而她又无法抗拒那个男人……思筠,你慢慢会了解的,她把自己禁制得太严了,她思念那个人,又觉得对不起我,长期的痛苦造成了精神的分裂。至于萱姨,那是你母亲精神失常之后,我才接近的。”
我震动,我叹息。我相信这是真的,妈妈,可怜的妈妈!她,和她的黑茧!咬不破的黑茧!但,我为什么该在她的黑茧的阴影下失去健群?健群!那桀骜不驯的男孩子!那个被我所爱着的男孩子!
4
时间慢慢地拖过去,我结婚三个月了。而健群却像地底的伏流般突然地冒了出来。一切的平静,冬眠着的岁月又猛地觉醒了。
蜷缩在那沙发中,我一动也不想动,健群关上大门的那声门响依然震荡着我,他在我唇上留下的吻痕似乎余韵犹存。我睁开眼睛,窗外的阳光刺眼,春天,这正是春天,不是吗?一切生物欣欣向荣的季节,但,我心如此之沉坠!重新阖上眼睛,我感受着眼泪滑下面颊的痒酥酥的感觉。“原谅我吧,我已经哭过了!”这是《格拉齐耶拉》中的句子,那么,原谅我吧!健群。
小下女来请我去吃午饭,已经是吃午饭的时间了吗?也好,午饭完了是晚饭,晚饭完了就又过去了一天。勉强咽下了几粒坚硬的饭粒。我又回到客厅里,继续蜷伏在沙发中。望着窗外的日影西移,望着室内由明亮而转为暗淡,望着迷迷蒙蒙的暮色由窗隙中涌入。我睁着眼睛,凝着神,但没有思想,也无意识,似乎已睡着了。
“为什么不开灯?”
突来的声浪使我一惊,接着,电灯大放光明。我眨眨眼,一苇正脱掉皮鞋,换上拖鞋,在我对面的沙发中懒散地坐下来。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我竟没有听到他开门的声音。我坐正身子,凝视着他,他燃起一支烟,慢吞吞地从公事包里拿出一本美国的地理杂志,我本能地痉挛了一下,又是地理杂志,除了书籍之外,他还会有别的兴趣吗?
“喂!”我说。
“嗯?”他皱皱眉,不情愿地把眼光从书上调到我的脸上。
急切中,我必须找出一句话来,无论如何,我已经被冰冻的空气“冷”够了。
“今天,健群来了。”我说。
“哦,是吗?”他不经心地问,眼睛又回到书本上去了。
我有点难堪,却有更多的愤懑。一段沉默之后,我说:
“你知道,我曾经和健群恋爱过。”
大概我的声音太低了,他根本没有听到,我提高声音,重说了一遍,他才猛悟似的说:
“唔,你说什么?”
“我说,健群曾经是我的爱人。”
“哦,”他望望我,点点头,“是吗?”然后,他又全神贯注在书本上了。
我弓起膝,双手抱着腿,把下巴放在膝盖上。室内真静,静得让人困倦。半晌,我抬起头来,他的近视眼镜架在鼻梁上,书凑着脸,看得那样出神。我突然恶意地,冲口而出地说了一句:
“我现在还爱他。”
“唔,晤,什么?”他推推眼镜,忍耐地看着我。
“我说,我现在还爱他。”我抬高声调。
“爱谁?”他傻傻地问。
“健群。”
“哦,”他眨眨眼睛,笑笑。哄孩子似的说,“好了,别开玩笑了,让我看点书。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
眼看着他的头又埋进了书本里,我废然地靠在沙发上,仰着头,呆呆地凝视着天花板,天花板上,一条壁虎正沿着墙角而行,摇摆着尾巴,找寻食物。
吃过晚饭,一苇又回到客厅,专心一致地看起书来。我坐在他的对面,用小锉刀修着指甲,一小时,又一小时……时间那样沉滞地拖过去。终于,我不耐地跳了起来:
“我要出去一下。”
“嗯。”他头也不抬地哼了一声。
我走进卧室,换了一身最刺目的衣服,黑底红花的旗袍,金色的滚边,既艳又俗!再夸张地用唇膏把嘴唇加大,画上浓浓的两道黑眉毛,对着镜子,镜里的人使我自己恶心。不管!再把长发盘在头顶,梳成一个髻,找了一串项链,绕着发髻盘上两圈。不敢再看镜子,抓了一件红毛衣,我“冲”进客厅里,在一苇面前一站。
“我出去了。”
大概因为我挡住了他的光线,他抬头看看我,我等着看他大吃一惊,但他只不经意地扫我一眼,又低下了头,简简单单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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