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国坑蒙拐骗: 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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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神女认为, 主公不能是慈悲心肠?”程昱喜欢自己掌握主动权。

    “慈悲心肠?”白锦眉眼弯弯, “乱世里慈悲心肠的人都死了,你看张角不就是。”

    她似乎又担心他会不专心, 还特意补了一句, “戏志才不会死,我比你们更希望他活着。”

    深潭太冷, 周边烤了火堆都不觉。

    程昱看明白了深潭表面的倒影, 是自己。

    所以他才说,讨厌玩脑子的人。

    白锦身边的人都退了下去,书娘临走时看着司马懿,对方也跟着离开了。

    “张角慈悲?神女也是偏袒之人,叛贼, 怎么用上了褒奖的言辞。”

    “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就不是叛贼了?”

    四目相对,他们都清楚叛贼二字的冠冕堂皇。

    黑棋被围,白棋处处杀招。

    白锦修长的手指间夹着黑子,她的手太过白嫩,养尊处优的人才有这样一双手, 没有茧子,符合她容貌的手无缚鸡之力。

    她很少和人下棋,因为总爱先弱后强,将对方一口吞下,嚼碎。

    教她下棋的人说,她太恶劣,爱耍着人玩。

    “我给他写去的信中,是肺腑之言。”

    程昱也看过那封信,字字肺腑情真意切,然而文人的笔,最会巧言令色。

    他也能写,只看愿不愿意。

    “黄巾军神女的崇拜,世人听了都会觉得荒诞。”

    双方阵营喊打喊杀多年,沾了不知道多少对方的血。

    “人生,本来就荒诞。”白锦另辟蹊径,为自己的黑棋重开了路。

    “董卓乱政,曹操刺杀未遂,遂逃。”她道,“汉室不公,天灾人祸,张角起义无果,遂亡。”

    曹操曾一腔热血,为汉室为天下只身刺杀董卓,那时年少意气,不为其他;张角见百姓流离失所,天灾人祸逼出人性丑恶,上位者尸位素餐,毅然起义,那时意气风发,为天下,不为其他。

    人的初衷一旦探寻会发现,少有恶劣。

    后来曹操失败,只能逃离,后来张角被称为叛贼,四方讨伐。

    可是,谁真的赢了,谁又真的输了。

    “如今不见人称曹阿瞒,只闻曹公,不见人称叛贼,只闻大贤良师。”白锦喟叹,“黄巾军和曹军本没有区别。”

    殊途同归。

    曹操在这一路留下无数遗憾,反目成仇的不少,反倒是张角,众人追随,初心不改。

    “黄巾军狼狈鼠窜,靠他人的仁慈苟延残喘,如何称得上没有区别。”程昱假装听不懂她话里话。

    “昔日曹操不如袁绍,程大人又为何选择了曹操?”

    当年,曹操缺兵少粮,势力连袁绍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同乡有才之人都追随袁绍,只有他毫不犹豫地选择曹操,他未曾提过原因。

    “神女很了解我吗?”程昱在为自己的白棋寻找合适制敌的间隙。

    “了解谈不上,都略有耳闻罢了。”白锦的棋在不知不觉间将对方团团围住,“灵堂的各方势力里,有个叫赵咨的。”

    程昱等她说下去。

    “赵咨身边的那个男人,叫陈宫。”

    程昱抬起了眼。

    他跟随曹操不久,陈宫连同张邈背叛曹操,迎接吕布入主兖州。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叛主之人,曹操也只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未曾怪罪,因为当年逃亡,是陈宫救了他,也陪着他。

    政见不合,分道扬镳。

    “我没认出来也就算了,程大人竟然也没认出来。”白锦笑道,“若没有陈宫,大人到曹操麾下第一次的功绩,恐怕没有这么快达成吧。”

    她似乎就是为了和他聊陈年旧事旧人,对上那双睿智的眼,露出了满意。

    神女年轻,程昱知道,只是他对上这双眼,还是会被触动,一双不属于乱世,不属于普通人的眼睛。

    与乱世,与他们,都格格不入。

    程昱放下了手里的棋。

    “神女将乱世视作什么?”程昱问。

    这样的直视提问,让她久违地想起在华夏做人读书的日子。

    “我视人命为草芥,但有人视他们为珍宝。”白锦下了自己最后一枚棋,随后漫不经心地将这盘棋扫落在地,发出因为材质昂贵才能出现的悦耳声响。

    “我喜欢看你们争抢,喜欢看绝顶聪明之间的较量,更喜欢看热血翻腾的刺激与热闹,我也爱看横尸遍野的惨状。”白锦无所谓地看向他,“这样我就能保持我的想法,人,果然是最贪婪最恶劣最糟糕最不值得存在的东西。”

    程昱在她平静的字字句句中,意识到他从一开始就觉得眼前人很冲突的原因。

    “你不像个人。”他评价。

    自认已经够冷酷,够不当人,在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别人评价他的话被他拿出来了。

    “这几日,我打听过,黄巾军乃至邺城中人,对你的信任或者信仰,和当年那些人对张角一样,甚至更多。”程昱不是好为人师的人,他只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张角当年的声望之高,连各方势力都避其锋芒。

    “神女出身哪个世家?”否则怎么养成这个样子。

    “我是孤女。”

    在程昱的愕然中,白锦低声笑了,“瞧我,好像把话都扯远了,程大人,你原本,是找我救戏志才的对吧。”

    她的目光清冷,投放在躺在床榻上的戏志才身上,“你原本打算,如果他真的死了,就借此让黄巾军吃个教训,对吧。”

    撑着桌子起身,她道:“你们这些人啊,满脑子都是利益,生死都不重要,有用最重要。程大人,你也算恶名在外了,见来的是你,我其实很想问,那年的人肉脯,您可后悔过?”

    曹军缺粮,为替主公解决难题,程昱大肆抢粮,不顾父老乡亲的乞求,后来,在粮食中,出现了人的断指。

    人肉脯,程昱就此成名。

    “我不信鬼神,不信神佛,在东阿长大,年少成名。未遇见主公前,我叫程立。”

    “东阿贫苦,灾年不断,吃不饱穿不暖是常事。有一年太冷了,母亲让我去舅舅家借一碗米。”

    路上的雪太大,他穿的衣服不够暖和,只能将自己抱住,缩着头驼着背,身体控制不住地发抖,脚上的鞋有补丁,单薄得很,风掠过那层布想要把脚冻住,被清理的路面没多久又是一层厚厚的雪,一脚陷下去,雪化成水,更是湿冷。

    踩滑了,狠狠摔在地上,幸运的是,碗没有坏,只是手被划破出了血。

    舅舅家有粮,却连支撑全家人都不够,他们哭着骂,骂着打,他没有要到粮,被隔绝在摇摇欲坠的门外。

    太冷了,血都冻住,或许是疼的,但是没有知觉。

    “我走不动了,在路边的庙里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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