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世欢: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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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

    藏在心里的秘密说出口,沈樱如释重负,终于可以捂着脸失声痛哭。

    滚烫的泪水顺着脸颊流过嘴角,苦涩的好像浸泡了多年的黄莲水。

    北皇非她心上的人,待她却不差,恩宠加身,让她一跃成为贵妃,即便没有子嗣,她在后宫地位也非比常人。

    十几年的夫妻情分,一朝缘断,叫她如何能不痛心。

    “陛下……”她的声音散在风里,也散在陆平生的耳边。

    霍加知道,重情重义的殿下,这一生,恐怕都不能再推开这个女人了。

    陆平生望着她的模样,不禁想起一张熟悉的面庞——十五年前,他不顾父亲反对,毅然借道;十四年前,他们纵马草原,把酒言欢;十三年前,自己兵压北朝境外,只为助他登上皇位;十二年前,他娶了自己最爱的女人;三年前,他说还想一起驰骋草原,在大漠观星喝酒;而如今,却连一句珍重都来不及说出口。

    往事纷纷,陆平生站在檐下静默了良久,半幅衣衫已被雨水打湿,直到身旁有人唤他:“殿下,北皇病逝,大丧过后太子就会登基,明镜山掌了权,恐怕会联手林胡围攻我东朝,该如何应对,请殿下速速决断。”

    陆平生的目光投向他,霍加说:“还有夫人。”

    明镜山丧尽天良,夫人落到他手里下场可想而知,沈贵妃就是个例子。可说到底,沈樱和殿下已经是过去了,现在嘉言才是名正言顺的湘东王妃,明镜山当然知道孰轻孰重,真要下手只怕夫人不死也要丢半条命,况且一个女人如果粘上五石散那东西,就算来日戒除,也再无法面对自己这段过往。

    江山社稷和女人之间,殿下要怎么选?

    于公,霍加当然希望天下太平,可于私……

    “其实那夜玉华楼外,夫人也在,您和红袖的话她听得清清楚楚,在您说出为什么要娶她时,走了。”霍加也不知道自己哪根筋搭错了,说好不再多嘴,让他们自己解除误会。

    就在刚刚,一个声音在心底说:越说越错,不要说。

    可又有另一个声音从五脏肺腑发出:说吧,这个节骨眼了,难道真要她死在明镜山手上?

    最终,他再无法冷静理智地克制,“她离开,大概就是因为这个。”

    刚经历丧友之痛的陆平生听到他的话,竟笑了下。

    原来是因为这个。

    真是个没耐心的小鬼,话听一半就跑了。还有这蠢货手下,当时不说,隔了这些天才憋出来,现在和离书写了,人跑了,还跑到明镜山手里,说了有什么屁用!

    真不知道这些人气死他能有什么好处。

    他又低笑了声,笑的人心里发毛。

    霍加不敢再多言,陆平生弯腰将沈樱从地上扶起来,对霍加说:“安排两个人照顾她,另外传信宫中,将北朝的情况告诉陆长生。”

    “是。”霍加领命。

    夏风绕身,雨越下雨大,袭入檐下。

    沈樱单薄的身子被吹得行步艰难,霍加扶着她,总觉得她像开在石头缝里的小花,稍不留神,就会被摧断茎叶。

    北宫里的那些女人下场如何还不得知,搞不好,沈樱将是为北皇唯一的遗孀,凭殿下和司马洵的交情,照顾她是理所应当的,想到这儿,霍加伸出手臂,替她挡了些许风雨。

    回到客栈后,沈樱再没和陆平生讲过一句话,或许是伤心过度,她把自己埋入锦衾中,蜷着身子,不声不响,没过多久就睡着了。

    人总在襄城不是个事,北宫虎狼环伺,更不适合回去,陆平生最终还是决定让霍加找个身手了得的人将她先送回江城。

    既是身手了得的人,这个任务自然就落到了奉靳头上。

    奉靳因为沈樱已经欲哭无泪了一次,再搞下去,他这二十来岁的大男儿真得挤出两滴眼泪不可,可任凭他怎么说也无济于事,这活非他莫属,跑不了了。

    沈樱安排好后,就是林胡。

    “那边动向如何?”陆平生坐在案前,一身潮湿的衣裳还没来得及换。

    霍加的印象里,殿下是个极为讲究的人,即使当年被沈樱当众扇过巴掌,也是骄傲不减,何曾如此狼狈过。

    他回道:“斥候探得,林胡早在六月初便对军队大肆驯养操练,近十万大军分别驻扎在几个边陲重镇。

    “六月初?”陆平生眸间闪过一丝锋芒,“未雨绸缪,难不成他们能未卜先知?”

    霍加说:“看来沈贵妃所言不虚,明镜山早就布局,只待时机成熟,与胡人里应外合。”

    陆平生目光冷冽,思了片刻,又道:“北朝有何异动?”

    “北皇刚死,世家纷纷站队争权,此刻正忙于内乱,想来并没有精力顾及胡人。”

    “给柏老将军去封信,让他带兵北上,加强边陲各大重镇防守,警惕胡人,但有异动,拨兵救援无需请示。”

    “是。”

    陆平生顿了顿,又说:“明镜山炼制五石散的东西处理得怎样?”

    霍加说:“查到的皆已销毁,只是地下石室那部分不好处理,那地方密不透风,若是炸毁,我们的人也有进无出。”

    陆平生啧了声:“你不会找两个不怕死的去?”

    “这……这恐怕会节外生枝。”

    “多给点钱。”

    霍加确实没想到雇人干这有去无回的买卖,在陆平生的审视下,垂首道:“属下明白了。”

    “行了,去备车。”事情交代完,陆平生起身,“我换身衣裳就走。”

    “殿下要去找明镜山?”

    陆平生斜睨了他一眼,“废话。”

    明镜山把他夫人抓了,可不得他亲

    自去一趟。

    一想到小鬼躲在角落哭得梨花带雨的模样,陆平生心里就烦躁得不行,也没了换衣服的心情,扯了扯领口,说:“不必了,准备快马,现在出发。”

    他救沈樱,是安排了数十名一等一的打手潜伏在明镜山四周,但有异动,就是天罗地网,一切缜密周全。

    然而救嘉言,却连衣裳都来不及换,单枪匹马只身离去。

    他走的心急如焚,马蹄声纵腾,以驰骋苍原的豪迈气势一路奔向北朝,硬是将路程缩减了一半不止。

    就连明镜山再次见到他,都十分意外。

    “王爷想要的人已经带走,去而又反,这是为何?”

    陆平生勾唇,似笑非笑地望着他,“你说为什么?”

    “哈!”明镜山挥手,怀中美人纷纷退下,他倒了两杯酒,一杯递给自己,一杯推给陆平生,“恕明某愚昧,不懂王爷什么意思。”

    说着暗暗观察他。

    看起来,似乎是孤身前来,胆识和勇气,着实令人佩服。

    只不过——

    “王爷,你当我这儿是什么地方,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明镜山顺了顺衣袖,慢条斯理地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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