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穿成历史名人的宠物: 33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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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出一只爪勾戳了戳铲屎官正在翻看帛书的手指:呐,你即将和喜欢的作者大大面基啦!

    第339章

    得知韩国要送来一位使者,还是自己喜欢的作品的作者,嬴政自然是很高兴了,这样的贤良大才,能来到秦国与他交谈共游,两人一起谈论天下大势,是多么酣畅的一件快事啊!

    而韩非子果然不负盛名,与嬴政相谈甚欢,李盛白天趴在旁边陪着,就见这俩人坐在那里说了一下午,太阳的光影从他的耳朵挪到他的尾巴尖,从正午时分的亮色到黄昏时候的暖黄。

    他抬起眼睛看看又来换茶水的小宦官,这一下午俩人说得口干舌燥,可喝了不少水。

    “先生大才,寡人欲赐先生一处府邸,就离着秦宫不远,也可方便行走,今日也颇多劳累,先生暂且回去馆所歇息。”

    韩非恭敬退下,站在台阶下回望这座巍峨秦宫,心下涩然,尽管他奉国君之命前来劝说秦王舍韩而攻赵,但就今日之见,就算他说动了秦王,韩国又能苟延残喘多久呢?

    秦王精明睿智而心存大志,虚心待士招揽各国人才,他今日一见,便知其人必是成就大业之雄主。

    罢了,他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韩国王孙罢了,能为母国做的,他自当竭力,可秦兵席卷天下之势已成,韩国民少国弱,如同江中浮木,又能如何呢?

    韩非虽然在秦王嬴政面前谈论起天下大势,侃侃能言。情至理明,可出了秦宫,回到馆所见了母国随着他来的随从,他的情绪便骤然低落下去。

    “过几日秦王会赏赐一座宅院,到时候便过去安置吧,我累了,先休息一会儿。”把人都挥退出去,韩非自己独坐桌前,只觉得前路茫茫,他真的能说动秦王吗?

    李盛看着韩非走了,从旁边爬起来,百无聊赖地伸了个懒腰,前爪勾到了嬴政身下的坐垫,他伸出爪勾挠了挠,见嬴政还沉浸在刚才的谈说中蹙眉思考,便也不打扰他,自己跑去外面挠树皮磨爪子。

    最近天暖了,他也该回去山林里看看了,系统说今天晚上有雨,那明天早上应该有蘑菇冒出来,春天的野蘑菇很美味的啊!

    翻过两座山还有一片竹林,那边的很多村民都会用竹子劈成竹篾编席子箩筐,他有一次没有带箩筐包袱出来,还专门带了野兔去“换”过一个竹篮。

    说是换,其实当时李盛一冒头,村头正在坐着田埂聊天的村民们就吓跑了,李盛把嘴里叼着的两只野兔扔下,从旁边挑了一个比较结实还带着把手的竹编篮子带回来的。

    那两只野兔都肥肥的,拿去集市上换钱绝对比一只竹篮价贵多了。

    既然有竹林,那应该也有竹笋吧,李盛想着上一世吃过的腊肉炒春笋,咽了咽口水,虽然这个时代还不流行炒菜,但是春天里鲜嫩嫩的竹笋怎么做都好吃,炖到鸡汤里也很鲜美吧!

    夜里天色刚黑下来,嬴政正在看奏疏,李盛跑过去伸出一只爪爪拍在矮桌上,等嬴政看过来,他扭过头冲着山林的方向嗷呜呜叫了两声,还把找出来的一只厚厚的麻布包袱皮扔到嬴政的桌子上:虎虎回老家一趟!回来给你带好吃的!

    嬴政放下手里的奏疏,站起来绕过桌子走到大老虎面前,亲自把包袱皮整理好,给虎虎系在脖子里松松地挂着。

    他从小就经常看见李盛脖子里挂着,或者嘴里叼着,一个大包袱或者一个箩筐,慢悠悠从山里回来,给他带回来各种好吃的野物野果。

    只要这样松松地系好,虎虎自己一低头再用爪子一扒拉就掉下来了。

    不过,嬴政仔细想了想,他还从来没见过虎虎给包袱皮结扣,也从来没见过任何动物做这种灵巧的动作,虎虎到底是怎么给包袱捆起来的?

    李盛表示,哼,愚蠢的两脚兽根本想不到本虎的智慧!他根本就不会把包袱的结打开!

    包袱皮很大,所以结扣和边沿之间的空隙也很大,他会先把所有的东西都硬塞进去,然后再一边用牙齿叼住,一边用爪子按住,把因为塞东西而变得松垮的结扣扯紧,叼起来,完成!

    至于为什么不用箩筐,李盛中午吃肉的时候有点困,不够专心,不小心被骨头划了一下,上牙膛有点疼,系统说明天早上就能好起来,那今晚上过去的时候还是用包袱吧,箩筐要一直张嘴叼着,跑起来就会有灰尘进去,不利于伤口愈合。

    威武霸气的大老虎,脖子里挂着一个灰色麻布包袱,从窗户里跃出去,从秦宫后面打算直接爬墙头出去。

    他提前踩好点了,这边因为是比较荒凉的旧宫城边缘,墙头比较矮,而且外面是一个小土坡可以缓冲,简直完美!

    到了地方刚打算远距离冲一下跃上去,旁边的两个侍卫就非常殷勤地一边叫着“虎君”一边跑过来,给他搬了一个大概一米高的木箱子,看起来是仓库里用来存放箭矢的那种。

    你俩很有眼力见儿!等本虎回来给你报酬!

    李盛看了他们两眼,就着木箱子一借力,跳上了宫墙,跃了出去。

    春日万物生发,再加上一夜春雨,山林里更是笋破土叶染青,一片生机勃勃,李盛等着雨停了,跑去用爪爪刨了几颗笋,觉得太累了!

    那些笋长得很深的,而且这土都是又湿又软也不好扒,李盛忽然意识到了工具的伟大之处,他想要一个镐头!

    但是想了想他现在的身体结构,李盛就放弃了,算啦,他还是去找蘑菇吧,至于笋子,肯定有附近勤劳的的村民上山找的,等待会儿太阳出来,他就带着山洞里的一整张灰色狐狸皮去“换”点好了。

    那张狐狸皮可是很不错的,宫里的皮匠人上次偶然说过,这种级别的杂色狐狸皮至少也价值八十金,他这张还是纯色呢。

    去的时候是包袱,回来的时候是箩筐——李盛把人家的一筐笋带着箩筐叼走了。

    他也和山下的村民换过很多次东西了,村民们有些都认识他,知道这只大老虎很奇怪,总是拿一些珍贵的山参、皮料、甚至珠宝玉石等等,来换些箩筐篮子等东西,有时候来不及,甚至还会把里面的东西一起带走,比如这次的笋就被带走了。

    不过好在从不伤人,不然,他们村里可是要组织起青壮上山打虎的,几十年前有一群狼认定是他们村里的人杀了狼崽,经常成群结队下山伤人,他们就结起队伍带着农具武器,还从官府借了长弓,上山把那群狼赶的赶杀的杀。

    至于这只老虎要箩筐干嘛,他们村里年纪最大已经有些糊涂的老阿婆说,老虎都是要磨牙磨爪子的,估计是拿去磨牙玩儿了吧。

    但是山林里的树很多啊!

    老阿婆一副我很懂的样子:人吃东西还有喜欢吃不喜欢吃呢,他们村里还有个年轻男子就喜欢吃烧焦的肉,不爱吃火候刚好的,这只老虎应该就是虎群中那种脾气比较古怪的,就是不喜欢用树皮磨爪子,就是喜欢用竹编箩筐吧。

    李盛并不知道村民们在背后议论他,他上牙膛已经好啦!于是他快乐地叼着箩筐,里面是一只野鸡和一大堆蘑菇,最下面是半筐笋子,走小路绕开人行,从后面回了秦宫。

    中午,嬴政就吃上了鲜笋炖鸡汤,炫了两大碗,秦宫里也会从外头采买些吃的,但是还是虎虎带回来的更好吃些。

    李盛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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