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信仰的神明来自华夏: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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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1 章   61-应龙院长,觐见之梯(含营养液加两更)

    “诗人?快说说!”

    “那天我正在曲江池边散步,就看到一个白衣男子独自荡舟,举杯对月自饮。那姿态,那风度,简直令人过目难忘!”

    “我也遇到过,就在曲江池畔,是不是一个白衣飘飘的男子,看起来很潇洒,特别爱喝酒的那位?”

    “哈哈,这不是巧了,我看到的时候他正在和一群樵夫猎户喝酒呢!也不嫌弃酒水粗劣,谈笑风生,豪迈得很。”

    “你们运气都太好了,我就远远见过一面。那天夜里满月,他提着酒壶,对着明月长吟——‘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只可惜当时我没敢上前搭话,现在后悔死了,当时就该厚着脸皮请教几句。”

    有关突然和俄国孩子共享感官这事,郎烛一整晚都没想明白。

    他从自己脑波跨越万里连到另一个人脑子里,猜到了自己的穿越背后有神仙操纵一切,最后干脆猜对方是幻觉,但也不对啊,他怎么会幻想出一张自己从没见过的脸?

    郎善彦看着儿子严肃的小脸,有点蠢蠢欲动。

    当幼崽长得太可爱的时候,连他的严肃都只能让大人想把他抱起来吸吸脸。

    郎善彦抱着他:“寅寅,你看苏老板都给你的小手帕签名了,这不是好事嘛,来,笑一个?”

    郎烛把自己靠到父亲怀里,闭上眼睛:“困。”他有点累了。

    郎善彦懂了,是了,别说是小孩,大人犯困的时候也没余力去笑,崽儿平时都睡得早,今天为了看完棋盘山和要签名,一直熬到现在。

    他拍拍儿子的背:“那就睡吧。”很多年以后,眺望南极大陆的海岸线时,露娜依稀能回想起年幼时坠入内格罗河的那个上午,她第一次接触到北半球的灵魂。

    南半球西三区有着离南极最近的国家,阿根廷。

    这里与中国有11个小时的时差。

    当郎烛那边处于晚上22点,这里就是中午11点。

    罗伯特.德拉维嘉先生是火地岛省的大地主,他有一个500英亩的庄园,名下有几个工厂,但他认为地主、工厂主这些都只是他的兼职,他的主职是冒险家,他热爱四处旅游,探索古老的美洲大陆。

    这次他还带上了自己的女儿一起外出。

    露娜自出生以来一直陪祖母生活在庄园中,这是她第一次出远门,爸爸说要带她看妈妈,但妈妈不是人,而是堆叠在山峦上的石头,石头上被刻下粗糙的羽蛇。

    爸爸说母亲和这些石头会一直沉睡下去,直到他们在上帝那儿重逢。

    露娜觉得这种说法不是很靠谱,爸爸是西班牙裔,他信上帝,妈妈是印加人,她不信上帝。

    那妈妈信什么?

    看完亡妻,罗伯特在船上与友人们喝酒,河风吹来,他感到微醺。

    小小的女孩想不明白关于信仰的问题,她蹲在船头让风把她的卷毛吹得摇摇晃晃,风突然大了一瞬,她没站稳,被刮下了船。

    水很冷,像一条黑色的大蛇张开大口,要将她吞进肚子里,露娜恐惧地挣扎着,拼命呼救。

    然后她就得救了,有人听到了她心中的呼救,让她的身体能浮于水面、大声呼救。

    爸爸抱着她游回到船上,露娜被大人们用毯子包裹起来,哆哆嗦嗦间,救了她的人拥着被子坐着。

    “你叫露娜?”

    露娜看着他,下意识回道:“是,你呢?”

    郎烛:“郎烛,你可以叫我寅寅。”

    罗伯特顺着女儿的视线看过去,只看到依然流淌不息的内格罗河,他皱起眉头:“露娜,你在和谁说话?”

    露娜正要回答,就看到寅寅对她比了个“嘘”的手势,然后就消失了,接着露娜就感到大脑很疲惫,很痛。

    小女孩从小身强体健,没怎么生过病,今天差点淹死在水里,她被吓坏了,身体也很疲倦,加上头疼,露娜瘪瘪嘴,顺从内心,先头一仰,嘴一张,哇哇大哭个痛快再说!

    郎烛一觉睡到大天亮,清早捂着脸,低声感叹一句:“居然还有第三个……”接下来不会还有第四个、第五个吧?

    经过确认,格里沙和郎烛都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他猜新来的露娜小朋友也差不离,这意味着他们之中有奇妙的联系,可那到底是什么呢?

    郎烛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的母亲回来了,虽然她特意在门口熏了一遍艾草才敢进门,但郎烛还是倒下了。

    得水痘比种牛痘难受多了,痒得他睡也睡不好,郎烛开始拒绝通感,他不愿意将自己的难受传递到别人身上。

    但是已经和他建立通感的那三个孩子都很固执,郎烛不接通感,他们能一遍又一遍的呼唤他。

    郎烛很无奈地接受了格里沙的呼唤,然后被小熊来了个熊抱:“你为什么不理我!”

    “我得水痘了,浑身都很痒,我不想你也痒。”郎烛拍拍格里沙。

    格里沙委屈道:“那你也要告诉我为什么啊,我还以为你不和我做朋友了。”

    郎烛乖乖道歉:“对不起,以后都不会这样了。”

    幸好小熊很好哄,说一声对不起就可以原谅他。

    “寅寅,你的身体真的很不好,才好了牛痘,又得了水痘。”

    格里沙很担心郎烛的健康,“你家到底在哪,等我攒够钱,就坐火车送一只母羊给你,天天喝羊奶就不会生病了。”

    郎烛忍着抓挠的冲动:“我觉得还好,水痘不是要命的病,而且只要得过一次,以后都不用再怕了,你要怎么攒钱啊?”

    格里沙的话语中透着天真稚气:“我帮妈妈炸麻花,和她一起去集市卖,她就会给我1戈比。”

    郎烛好笑道:“那你要攒多久的钱才能买得起一张火车票啊。”

    格里沙给波波梳着毛,十分乐观:“不用多久的,等我再长大一点,我会学捕猎,然后我就可以像舅舅一样卖野兽的皮和骨头,我会有钱起来的。”

    郎烛说:“我觉得医生比猎人要更赚钱,以后还是我攒钱去看你吧。”

    话是这么说,郎烛并不觉得那一天会到来,身处动荡乱世,最紧要的始终是活下去,长途旅行对他们来说太奢侈了。

    和格里沙比起来,菲尼克斯更清楚他无法与郎烛见面,格里沙好歹和郎烛还在一块大陆上,菲尼克斯却和郎烛隔着太平洋。

    小菲尔见郎烛不舒服,便不提探索橡树庄园,他坐在图书馆里,捧着一本厚实的书,用轻柔的语调为给郎烛念童话故事。

    他抱着的书是《安徒生童话》,虽然安徒生已离世整整三十年,可他留下的故事依然那么动人,这份影响力从作者的生命中超脱出来。

    郎烛听着菲尼克斯的故事,觉得很奇妙,曾经的他和安徒生隔了一百五十多年,现在他们却只隔了三十年,他们所处的岁月靠得那么近,也许在历史上,他们会被算成同一时代的人。

    “只有一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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