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个小野人: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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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咆哮,不甘又压抑。

    没有亲人相聚的欢喜,也没有好久不见的想念。

    他的养父,凌岳见了他,二话没说,抬手给自己了一巴掌。所有人侧目,好奇。凌唐捏住他的手腕,像往常许多次那样阻止他自残,可凌岳疯了般低吼、训斥、诘问,用另一只手狠命掐着自己的脖子,满面通红,满目令人窒息的控制欲。

    凌唐第一次干干脆脆地放手,任他把巴掌甩得啪啪响。

    他的母亲,唐毓在旁边哭求,说你不要惹爸爸生气了,说你赶快道歉,说你现在就跟爸爸妈妈回家……

    凌唐面无表情,唯一庆幸的是,乐野没有看到这幕。

    否则,小孩一定吓得转身就跑。

    凌唐说不上来自己这二十八年,不二十九年是怎样过来的。他生活在一个众人交口称赞的美满家庭里,父母都是高知分子,教书育人,也教出这么优秀的儿子。

    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家里每天都在演绎着怎样的闹剧。

    疯人院。

    飞越疯人院。

    “我会跟你们回去的。”

    还不够,凌岳从机场保安的手中挣扎出来,继续发疯。

    “对不起,爸爸,我不会再来这里。”

    还差点意思,唐毓眼泪巴巴地看着他:

    “宝宝,还有一句。”

    凌唐用力咬了咬舌尖,血腥气迅速弥漫整个口腔,他邪恶又狠厉地道:

    “我不会去喜欢男人。”

    走出机场的片刻,万里无云的天空瞬间布满乌云,接着是风,是雪。大雪覆盖山野,是在替谁遮挡着不堪,隐藏着辛秘,或是根本不愿看这虚伪而荒唐的人间?

    车上,他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用大拇指抚上沾有血腥的唇角,轻笑了笑,真的庆幸那天没有应允乐野的求吻,否则,实在罪恶。

    “……好笑吧?”

    凌唐从后视镜里往后看了看,两口子说着大学里的趣事,一个肿着双颊,一个眼眶通红——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虐待老人。

    楼下无人的空地上,凌唐给阮院长打电话,对方一接通立即嚷嚷,说还好你爸妈去阿勒泰找你了,否则我们医院真遭不住啊……

    凌唐猜到了,故伎重演,故作深爱。

    有时候他想,凌岳和唐毓属于什么高级变态玩家,有着以自虐实现控制傀儡的恶趣味。

    他被他们挑中,被他们养育,被他们凌辱,他别无选择。

    十五岁那年,他少年学子考入清华,第一志愿心血管内科高分录取。可凌岳和唐毓死活不同意,要他复读一年,进南京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

    志愿是他偷偷改的,然后天崩地裂。

    他们要他复读一年,他偷去阿勒泰。

    姥姥、姥爷还在,护着他,却有心无力。双方经过七天的拉锯,最终姥姥以同样的自残方式战胜了儿子、儿媳,用满胳膊的伤换来了凌唐的如愿以偿。

    对十五岁的少年来说,第一次摆脱控制,如何不算如愿以偿?

    那个夏天,阿勒泰的太阳真的不落,阿勒泰真的没有黑夜。

    他跟着老两口跑遍林海、山岗、湖泊、牧场,最后来到一个边陲小村,这里民风淳朴,旷野的风自由而清远,他第一次找到了自己。

    认识五岁的乐野,是在那天晚上,小孩在牛棚外头的角落偷偷哭鼻子,见了人,跟刚出生的幼猫一样瑟瑟发抖,却又在人类给出爱抚的片刻之后,胆小而讨好地靠近。

    “哥哥,好冷,抱抱我好吗?”

    “……好。”

    “可是这样就看不到你的脸了,也许我很快就会忘记你。”

    “忘记,有时候是件好事。”

    “哥哥,灯笼能用来干嘛啊?”

    “让天空永无黑夜。”

    “真的吗?”

    “……假的。”

    真的是假的,假的其实是真的。

    凌唐知道自己的本性其实也很恶劣,纵使与凌岳和唐毓毫无血缘关系,可他把他们的伪善学得炉火纯青。

    直到此刻,他才坦诚几份:

    “高哈尔,我的确超级爱你。”

    第24章

    初夏, 大明湖被晨风吹起阵阵涟漪,一株并蒂莲在两个小时前悄悄绽放,是今年最先盛放的荷花,同时介于绯和橙之间的矜美姿颜使它们成为今日的主角, 吸引了大批前来赏荷的游客。

    当然, 人们赏荷之外, 最主要的是求运祈缘。

    毕竟并蒂莲呢,还是第一株,而眼下才五月下旬。

    “第一”这个词无论放在哪里,都有着特殊的意义, 比如第一个遇见的心上人,第一次离开家乡……就连平日不信神佛的年轻人们也要凑个热闹, 求一求心想事成呢。

    “乐野,你快来呀,姐姐给你留了个好位置。”

    “就是, 快来许个愿, 阿勒泰可没有这么漂亮的荷花啦。”

    乐野站在一处连廊的拐角, 他怕热, 济南的五月等同于阿勒泰的八月, 让他有些遭不住, 不断地抹汗, 闻言望了望挤在桥顶的两个女孩, 挥着胳膊摆了摆手。

    太阳底下热得要死,而且他没什么好求的。

    乐野淡淡地收回视线,托起画板,开始构思这个新到访的城市的乡愁故事。

    几个年轻人终于在桥上拍够了照,一身热汗地挤出大爷大妈的队伍, 陆续走到连廊拐角,一个皮肤微黑、身材健硕的中年男人拍了拍手:

    “人都齐了,说一下,我们下一站到德州,没人还要买东西了吧,没有话立即出发。哦差点忘了件事,南京那边要过来两辆车,跟我们一起走。我现在打个电话……”

    这人正拨着电话,方才喊乐野过去拍照的两个女孩瞬间凑了过去:

    “队长,帅不帅?”

    “你过去点儿,我听听声音。”

    “你个声控……”

    片刻,被称为“队长”的中年男人冲大家比了个OK的手势,都静了下来:

    “还有一小时,想逛的还能再逛一下,半小时后北门集合。”

    两个女孩一个叫成蕤,一个叫乐知昭,很喜欢年纪最小的乐野。

    尤其是跟他算作本家的乐知昭,冲他招了招手:

    “看你热的,走,姐姐请你吃豪华版冰激凌。”

    乐野原本在人群边缘垂眸,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此刻颤了颤眼睫:

    “太凉了,谢谢你们。”

    乐知昭还要再说什么,被旁边一个穿着工装短裤的寸头帅哥拽了下,轻笑了笑:

    “别撺掇小孩吃凉的,你们也少吃,小心宫寒。”

    乐知昭一看这人不知什么时候站自己身后了,个子明明比自己高一头多,却弓着脊梁,躲阴凉呢,说话永远都这么欠而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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