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我是美强惨[快穿]: 7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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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捞出来宰了吃掉。

    然而,未等它再劝些什么,下一秒,对方识海里的阴冷便烟消云散。

    因为顾琮来了。

    “今日内务府叫人送了些新鲜果子,臣用井水洗了,陛下可要尝尝?”眼下虽已至九月中旬,却是京都每年最热的几天,等过了月末,才算真正入了秋。

    小皇帝既畏冷又畏热,肠胃也弱,如同需要精心饲养的兰花,娇气得很,宫里不缺冰,顾琮却不敢让对方放开了吃,不得不想些折中的法子,哄席冶欢心。

    相应的,没什么食欲的席冶也很给面子地伸手,挑了枚看起来最甜的,咬了口:“朕记得,你之前住在避暑行宫?”

    顾琮颔首:“是。”

    头一次听小皇帝主动提及此事,他又补充:“臣在那里住了十余年,比不上宫内奢华,风景却极美。”

    “行宫里的汤池皆是活水,山间有小溪,清可见底,臣早先训过鹿,日日带着它们去解渴,吃最新鲜的叶子。”

    “这时节,陛下还可以亲自骑马,去附近打猎。”

    顾琮口中描述的一切,鲜活且明快,是小号完全没有经历、甚至难以想象的生活,席冶原本只想寻个借口出宫,推主角一把,给席瑾瑜一个来杀自己的机会,此刻,却当真生出几分期待来。

    “那便去打猎。”

    丝毫未觉得自己破了小号那个便宜爹留下的规矩有何不妥,席冶语出惊人:“快些收拾行李,后日就能出发。”

    平常连御花园都懒得逛的小皇帝忽然要出游,顾琮一怔,直觉对方这兴致来得诡异,蹙了蹙眉,偏偏被感性支配的大脑,又无条件地信任对方。

    “你这什么表情?”食指和拇指张开,用力按住顾琮嘴角往上推,席冶哼了声,“朕是有些谋算,却也是真心想去看看你长大的地方。”

    “臣明白。”

    天子行事,本没必要对任何人解释,可对方就是这么做了,为了他。

    身体快过意识,及时按住小皇帝想要抽走的手,顾琮低头,轻轻吻了吻,在少年为这熟悉的动作放松警惕的瞬间,舌尖一扫,清理般舔过那染着果汁的指腹:

    “脏了。”

    “臣替陛下弄干净。”

    作者有话说:

    更啦。

    日常比心。

    第77章

    ? 第七十七章

    ◇

    ◎回门。◎

    皇帝要出宫, 可急坏了一帮大臣。

    秋天都要到了,这是避哪门子暑?况且整个宸朝,现在就剩这么一根血脉正统的独苗,纵是个疯的, 也得保护妥当。

    然而, 暴君之所以被称为暴君,一意孤行简直是最基本的条件, 这边朝堂上还在吵, 那边陛下已经收拾好了行李,顺手还把某位跳得最高、大骂顾琮惑主的言官拖出去, 亲自数着,赏了二十个板子。

    杀鸡儆猴,再加上有席瑾瑜暗中推波助澜, 小皇帝出游的事,便这么定了下来。

    说是出游, 其实宫里人都心知肚明,放在民间, 这该叫晚了太久的回门才对:

    若非顾内侍是避暑行宫出身, 自小在那长大,他们平日连御花园都懒得逛的陛下, 又哪来的兴致, 劳师动众,去一个十几年未被皇室踏足的地方。

    况且那行宫在地图上虽离京城不远,但换算做脚程,快马加鞭, 也要赶两天两夜的路, 更称不上热闹, 所以顾琮刚进宫时,才会被说成「乡下来的」。

    今时不同往日,皇帝点名要去的地方,再偏僻,亦能变成香饽饽,除了负责采买的太监,宫人们大都没见过外面的世界,一个个挤破了脑袋,皆想争取随行的机会,苦点累点没关系,只要能出去、再离陛下远些就行。

    ——没办法,尽管顾内侍进宫以后,陛下发疯杀人的频率大大降低,可伴君如伴虎,能躲远些还是躲远些,前程哪有命重要,没看人家李总管都没说什么,安安分分,将陛下身边最亲近的位置拱手相让。

    变相被夺了权的李德忠确实没有想象中那样不甘恼火。

    历经两朝,他对这局中的变化最是敏感,自从被席冶敲打过,他就一直暗中观察,亲眼瞧着对方废了安王插在宫里的钉子、救了江州大旱、借着宁威笼络了一波军中好感,不仅在民间挽回了些声望,连身体都有了好转。

    前任户部尚书真的是因为太吵才被扎穿了喉咙吗?李德忠觉得未必。

    他们这位陛下,似乎很懂得该如何、适时利用自己的「疯症」,无论是警告自己,还是除掉棘手的蛀虫。

    所以,纵然未得到重用,李德忠亦没打算转投安王的阵营,输了要掉脑袋的仗,若非稳赢,他绝不轻易下注。

    避暑行宫,身为太监总管,他自是要去的,却未成想,除了随行宫女内侍,陛下还带了位意想不到的人物。

    裴一。

    李德忠眼皮一跳,恨不得当场突发疾病,直接晕死避开此行才好。

    但已经晚了。

    帝王的仪驾已经出了宫。

    能和席冶同乘的,当然只有顾琮,裴一斜靠在后边的马车里,膝盖钻心地疼,周围一个伺候的人都没有,往日总跟在他身边的夏荷,也称病告假,宁愿留在静雪轩禁足。

    暴君的心多硬,裴一是知道的,莫说是一天、两天,便是他跪死在暴君眼前,对方也未必愿意挪挪脚,说不得还要从自己身上踏过。

    顾琮却不同。

    此人一瞧便是副未经过世事磋磨的天真模样,只要他装得惨些,哪怕明面上与自己是竞争关系,对方仍可能去求情。

    事实证明,他想得没错,时隔大半年,他终于再次出了宫。

    虽不清楚暴君为何还留着自己的命,但左右已经暴露,更被怀疑也无所谓,他要见主子,必须要。

    亲眼目睹主角受一系列神色变换的1101:这波啊,这波你在最底层。

    谁叫「顾琮求情」这个桥段,根本就是它家宿主安排的。

    否则,以某人的醋坛子属性,天塌下来,也不可能自个儿主动把情敌往席冶的眼前放。

    饶是如此,它此刻也能嗅到空气中的隐隐酸味:“陛下既已确定裴一心怀叵测,奉安王之令投毒,为何不直接将他拖到城西菜市口斩了,以儆效尤。”

    席冶:好问题,因为他想看主角互殴?

    但对没开原著视角的顾琮,却需要换个说法:“人打狗有什么乐子,狗咬狗才够趣儿,不是吗?”

    甚少能从顾琮口中听到要杀谁的话,他伸手,像初见时那样,轻轻勾了勾对方的下巴:“这便醋了?”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又并未嗓音温软适合撒娇的女子,再得宠,冷冰冰的阶级摆在那里,换做旁人,怕是也不敢认。

    偏顾琮半点没怵:“是。”

    为表严肃,他本是绷着张俊脸,可小皇帝的手实在太软,稍稍挠了两下,便叫他破了功,勾起了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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