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狗血霸总文里当男保姆: 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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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他清楚家里池塘水深四十公分。

    乔攸挣脱开他的手,恭敬鞠躬:

    “陆管家早上好,抱歉打扰到您了。”

    陆珩笑意敛了些,他垂了眼,轻声道:

    “没有打扰到我,我也起了准备出门。”

    “陆管家慢走。”

    陆珩点点头,下楼时,透过楼梯扶手的缝隙又看了眼乔攸。

    陆珩一走,乔攸直奔陆景泽卧室,化身雪姨:

    “陆少?陆少太阳都照腚了,你再不起阮先生就要从水里爬出来了哦。”

    陆景泽猛然打开门,穿着睡衣疾步跑向花园。

    看到了刚爬上岸正在拧衣服的阮清。

    “需要我在你鞋底装上防滑链么?为什么你总让我担心?”陆景泽居高临下俯视着阮清,虽然语气生硬,但不乏关切。

    阮清拧干裤子上的水,语气也不悦:

    “是你让我向乔攸打听他的喜好,找借口散心,走到这边不小心脚滑了。”

    陆景泽无奈扶额。

    良久,他语气软了些:“水里冷不冷,有没有冻着。”

    “今天回温,气温还挺高,水里也温温的,你不用担……”

    话没说完,陆景泽冷冷将其打断:

    “回温、气温、温温。呵,阮清,看来傅温谨已经在你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那你又何必佯装在乎我给我煲汤呢。”

    阮清从地上爬起来:

    “你说得对。”

    赶来的乔攸撞见了二人唇枪舌战的一幕。

    乔攸插.进二人中间:

    “不要吵了,都是我的错,所以陪葬的事……”

    二人同时看向乔攸,并指着对方的鼻子怒喝一声:

    “你没错,要死也是他死!”

    乔攸坚强微笑。

    陪葬回穿计划2.0,失败。

    第29章

    L.U电子私人运动馆内。

    陆珩换好了运动服, 拿过手机给陆景泽发消息,问他有没有打听到乔攸的喜好。

    不知为何,明明看不到陆景泽的脸, 可陆珩还是感觉透过这段文字感受到了他的虚弱:

    【小叔, 暂时还没打听到, 抱歉是我办事不力, 您再给我一点时间。】

    正对着这段文字沉思,陈恩渠的声音响起:

    “陆总, 好久不见,今天怎么有时间找我了?”

    陆珩放下手机,拿过网球拍,手指一转,球拍灵活旋了一圈。

    “刚好有时间。”他言简意赅。

    只是觉得“运动能缓解内心惆怅释放压力”这种事,对方的关系并没好到能和他解释太多。

    “说起来……”陈恩渠挠挠头发,眼底几分尴尬。

    “你们家那个男保姆,没什么事吧。”

    陆珩转球拍的手顿住,眉间敛起:

    “怎么这么说。”

    “上次在餐厅遇到你们,说起他是保姆这件事,好像被他听到了, 当时他就站在楼梯口, 所以担心我们在背后议论他的职业会不会影响他的心情。”

    陈恩渠这个人虽然换情人比换衣服还勤, 但本质还算善良,知道有些人非常介意别人讨论他们的职业。

    陆珩缓缓抬眼, 眼底一瞬闪过波动。

    他还记得自己原话:

    “如果我说他是我家的保姆, 你还需要我介绍给你么。”

    说这句话的本意是陆珩清楚陈恩渠的为人, 身边永远不缺情人,且都是明星贵子之流。

    他还记得当时警察来家里给乔攸颁发荣誉市民那次, 乔攸自己说前男友嫌弃他的保姆职业经常欺负他,一个普通人都是如此,身居高位的陈恩渠真的可以做到毫不在意么。

    即便他不在意,他的父母呢。

    陆珩的想法很简单。

    但换个角度思考,如果是当事人在不了解他内心想法的前提下听到这番话,又会怎么想。

    “他也觉得我只是个小保姆,配不上他的富二代朋友。”

    陆珩缓缓翕了眼,虽然当时没看到,但乔攸站在楼梯口怔怔望着这边的画面却还是幽幽浮现在脑海中。

    *

    夕阳的余韵将陆家庭院的绿植上镀了一层薄薄金色,天边的红渐渐变得稀疏,青灰色融化了夕阳,墨色于天际晕染开。

    庭院里安静到只剩下枝叶摩挲的沙沙声。

    乔攸剪下干枯的叶子丢在脚边,扒拉着灌木丛继续寻找枯叶。

    手指好像摸到了什么柔软的东西,泛着湿润的微凉。

    他第一反应是蛇,可仔细回想,触感似乎有些粗糙。

    小心翼翼拨开叶子,视线中出现了一颗蓝绿混色的玻璃球,表面蒙着一层绝美的贝母光泽。

    是一只眼睛。

    下一秒,激动的内心在脸上具象化。

    他竟然在北方的秋天庭院里发现了一只粉白色的睫角守宫!

    圆滚滚的脑袋胖乎乎的身架,看样子伙食不错,安静趴在浅色的枝叶中试图用环境色隐匿自己的身形。

    乔攸如获至宝,按奈着喜悦小心翼翼将睫角守宫取下来握在掌心。

    圆头圆脑的小家伙感受到危险,发出尖细的“嘎嘎”声。

    乔攸的爱好和常人不太一样。

    传统认知中,大眼睛短鼻梁小嘴巴和蓬松的毛发更接近婴儿幼态,因此猫狗兔这些小动物更符合人类审美,养的人也多。

    但乔攸对这些小动物说不上讨厌,可也没多喜欢。

    他唯独钟爱爬行动物。

    穿书前一晚,他还在帮家里的守宫蜥蜴手动脱皮,把猪鼻蛇拿在手里盘了一盘,他那小卧室简直就是个爬行动物馆,除了鳄鱼搞不到,基本常见的爬行动物他都有。

    理由也很简单粗暴。

    他对猫狗这些有毛动物的毛过敏,但小学时暑假的观察日记,主题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他总不能不写吧,有毛的动物都out了,索性只能胡编,就写家里墙上发现的壁虎吧。

    自己给自己安排了这种人设,哪怕开始见到蜥蜴会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但必须一遍遍给自己心理暗示“我很喜欢它”,合格的节奏大师能让自己也深陷其中。

    最后在长达一个月的日夜观察下,他发现,一旦接受了爬行动物的设定,会意外觉得很萌。

    睫角守宫应该是蜥蜴中最可爱的种类,憨态可掬又亲人,而且在眼睛上方有一圈细小的肉刺,看起来就像长睫毛,映衬着琉璃石般的眼睛,可爱美丽惹人爱。

    乔攸握着睫角守宫,想要。

    但还要假惺惺说一句:

    “哎呀,你被妈妈抛弃了么?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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