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狗血霸总文里当男保姆: 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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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阮清的手上动作。

    阮清觉得这话说得有点奇怪,但又觉得从乔攸嘴中说出那再奇怪的事都不算奇怪。

    乔攸就这么坐在阮清旁,对着他切菜的手,盯——

    虽然皮肤上没长眼,但有感知力,阮清被这灼热的视线盯得心里发毛,一个晃神。

    “哎呀。”他忙放下刀,揉了揉手指尖被刀刃蹭出的一道小口。

    当他下意识看向乔攸——?

    人呢?

    乔攸三步两并做上了楼,径直来到陆景泽房门口,抬手,抬不起来。

    于是用脚踢了两下房门,语气焦急:

    “陆少!阮先生出大事了!”

    房门倏然打开,陆景泽满脸焦灼之色,就像听到老婆难产,拖鞋也没穿急匆匆往楼下跑。

    乔攸在后边撵,喋喋不休:

    “陆少,阮先生流了好多血,恐怕快不行了,都怪我没照顾好他,我愿意引咎陪葬,请陆少给我这次赎罪的机会。”

    陆景泽:?

    他火急火燎跑到厨房,脑子一片混乱,全是阮清倒在血泊中朝他伸个手,气若游丝说着“景泽我们来生再见”的痛心画面。

    冲进厨房,伴随着挟带痛意的一声怒吼:

    “阮清——!”

    随即而来的是戛然而止的尴尬。

    阮清提着菜刀,一歪头,不明所以望着他,眨眨眼。

    陆景泽愣了一晌,幽幽回头,怒视乔攸,眼底满是“这就是你说的出大事了”。

    乔攸添油加醋,跑过去扶着阮清擦伤的手,微红的眼眶下是颤抖的唇:

    “天啊,陆少快叫救护车吧,再晚一点伤口就要愈合了。”

    正常人就会像阮清一样说一句“哪有这么夸张只是剐蹭到一点皮”,但乔攸觉得陆景泽不是正常人,是癫疯哥布林。

    他一定会将人打横抱起,震怒大喊“快叫医生来”,继而等医生来看过伤口后,陆景泽就在一边掐着表,三分钟内要是伤口还没愈合,就会拖着医生和保姆一声令下:

    “要是治不好,你们就等着给清清陪葬!”

    原文就是这么写的。

    乔攸自觉要是有幸给男主陪葬,说不定他这路人甲就能穿回原世界,久别重逢,一定要给他老舅烹饪一顿美味大餐,舅甥俩眼含热泪享用美食互诉衷肠。

    多么温馨美好的画面。

    陆景泽一把抓起阮清受伤的手,仔细观察了足有十分钟,语气不悦:

    “怎么这么不小心,还是说,你想故意引起我的注意。”

    乔攸:?不陪葬么?

    阮清缩回手,帮他整理着衣领:

    “笨蛋,比起我的手,你应该先担心一下自己的身体吧,不是说让你好好休养,怎么下来了。”

    乔攸往二人中间插:

    “阮先生伤势严重,来不及了,先叫救护车吧。”

    陆景泽把人推到一边,挥挥手,示意他哪凉快哪待着去。

    此时他的眼中,只有为了他的感冒而皱眉伤神的小娇妻。

    乔攸:???

    再不叫救护车伤口要愈合了。

    和乔攸对陆景泽的了解一样,不出意外的要出意外了。

    刚还黏黏糊糊的俩人,忽然陆景泽抓起阮清的手腕将人狠狠推到墙上,声音狠厉:

    “阮清,我担心你伤势,不惜拖着病体下来看你,结果你现在都一点不愿掩饰自己对傅温谨的感情了,是么!”

    乔攸:……?

    虽然是意料之中,但还是很意外。

    “你在说什么,陆景泽,你疯了?”阮清的手腕被他捏得生疼,想走,又被他无情拽回来压在墙上。

    “呵,看来你还是嘴硬,不见棺材不落泪。”

    陆景泽恶狠狠磨着后槽牙,手指一指砧板。

    乔攸和阮清同时望过去。

    只有一堆凌乱的胡萝卜丝。???

    陆景泽指着胡萝卜丝,声音陡然抬高:

    “嘴上说着为我做补汤,却连切菜时都在想着傅温谨,甚至不嫌这三个字笔画多,把切出的胡萝卜丝都摆成了‘傅温谨’三个字!”

    乔攸:……?

    他对着那堆胡萝卜丝反复看了许久,又歪过脑袋看了许久,再退出去几米又看了许久。

    终于勉强看出了疑似“傅温谨”三个字的模糊轮廓。

    非常牵强。

    他坚信这只是巧合,没有人会无聊到把切好的丝摆成人名。

    ……

    二人的争吵声响遍别墅。

    乔攸缩在杂物间的小角落里,浑身被阴影笼罩,虚无缥缈的眼神失去了焦点,宛如一个将死之人。

    陪葬回穿计划1.0版,失败。

    忧郁完了,乔攸准备把洗澡换下来的旧衣服丢进洗衣机。

    可能是这份工作被陆景泽PUA得狠了,即便他这几天带伤休假却总也闲不住。

    找衣服的时候,无意间发现柜子里挂的棒球服。

    胸前印着他和陆珩共同比心的那件。

    现在想想,自己当时确实有点蹬鼻子上脸了。

    陆珩不光觉得困扰还觉得丢脸,对他来说,所有的照片都应该是他站在权贵身边,以豪华大别野或者政府大楼为背景,而不是和小保姆在廉价小店拍大头贴。

    之前觉得这张照片上的陆珩笑得很好看,现在看来,全是敷衍和不耐。

    那自己也不必再点腆张脸招他膈应。

    乔攸从柜子里翻出一盒油漆马克笔。

    别问为什么有这玩意儿,问就是原主养了只哆啦A梦。

    他拖着酸痛的手取出白色笔,将陆珩的脸一点点涂掉,然后回忆着舅舅的模样,涂涂画画——

    画得真好。

    乔攸满意望着他的巨作,倏然间,房门响了两声。

    “谁。”他警惕问道。

    “是我。”陆珩的声音隔着门板传来。

    乔攸赶紧把棒球服藏到床底去开门。

    如果这个时候拒绝了陆珩的敲门邀请,反而显得欲盖弥彰,不如自然一点,该怎样就怎样。

    一打开门,熟悉的孜然烧烤味扑面而来。

    陆珩站在门口,身上一袭卡其色及膝风衣,深咖色叠领宽松内衬,同色系长裤用简单的腰带分隔开上衣下裤,极其适合秋天色系的衣服搭配呈现出温良谦和之意。

    要了命,眼睛是不会骗人的,无论心里怎么想,乔攸还是会情不自禁内心感叹“他实在太好看了”。

    就是他手中那只油乎乎的纸袋倒和他的气质极其不搭。

    陆珩推过来纸袋:“回来时路过小吃街,看见有卖烤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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