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域: 25、修罗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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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之前,修罗界只是坐落在神界某个海域之上的大型荒岛,岛的四周被有毒的气体所环绕,岛上空无一物,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

    不知道是谁起的头,最开始他们把罪犯送来修罗界自生自灭,岛上拥有许多天然的陷阱,同时也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对于穷凶恶极的罪犯来说,这里简直是天堂。

    随着人口的增加,修罗界逐渐被开发,修罗界的中央竖起了一座新的城市,达官贵族们在这里建立了修罗场,利用一些物质上的甜头哄骗岛民在此上演血腥的厮杀。

    莱特100岁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是巨人族和人族的混血,他总是长不高,整整一百年才长了七米,脑袋也不够聪明,整天没头没脑的。

    巨人族是整个神界中最排外的种族,混血对于巨人族的影响远超于其他种族,故此他们十分憎恶混血,当莱特是混血的身份被发现的时候,他的父亲已经因为年迈而过世,他被扔来修罗界,彼时的莱特懵懵懂懂,他成日里坐在森林的入口处,等待他的母亲来接他回家。

    那时候他才知道小时候经常照顾他的仆从其实是他的父亲。

    他很喜欢他的父亲,尽管他矮小的几乎看不见,可是只要在夜晚听见他的声音,莱特总能安心地睡去。

    莱特在森林的入口处等了十年,他没有等来他的母亲,却等来了一位叫做铃兰的人族少女。

    铃兰出生在魔之国的第四市,十五岁之后被送去首都皇宫照顾花草,她长得十分美丽,有一头像海藻一般卷曲浓密的黑发,彼时的她二十岁,怀着身孕,不知道是做错了什么被送来了修罗界。

    那时候的莱特在森林里已经名声在外,不再有人畏惧他高大的身形,他们都在人前背后叫他矮子巨人。

    莱特刚来的时候带了一些钱财,他用这些钱去中央城市换取食物,没过多久钱就被抢走了,森林里的野味瓜果并不多,莱特时常饿肚子,他最本事的就是捞鱼,一巴掌拍下河能抓到不少鱼。

    莱特很喜欢铃兰,总是把她托在手心,铃兰似乎并不忧虑她的处境,总是微笑着和莱特说笑。

    莱特经常和铃兰说自己父亲的事情,他知道的事情不多,来回总是那么几句,铃兰却从不嫌他烦,温柔耐心地听他描述自己的父亲。

    少女的美貌小巨人并不懂得欣赏,但却让森林里那些不怀好意的男人垂涎三尺。

    莱特为此受了很多伤,他的脚趾被砍断了两根,鲜血流了一整夜,铃兰睡在他掌心不断地唱着摇篮曲,莱特流了不少眼泪,但在少女的歌声中,他逐渐忘记了疼痛。

    第二天莱特醒来,他一瘸一拐的去了河边,为铃兰捞了几条鱼。

    铃兰的肚子越来越大了,莱特很担心,他生怕自己一点不小心就伤害到铃兰肚子里面的小不点。

    铃兰却似乎没有任何的忧虑,她总说等孩子出生她就可以离开这里,孩子的父亲会接他们回家,到时候她会带莱特一起离开这里。

    莱特想起自己的母亲,有一点怀念,也有一点埋怨。

    他明明等了好久,母亲却总是不来接她。

    莱特在森林的深处搭建了一个小木屋,这对他来说很容易,只是他笨手笨脚的,房子搭的歪七扭八一点也不好看。

    铃兰生产的前几天,莱特用仅存的一点点银币去城里换了牛奶和面包。

    就在那间看似随时会倒塌的小木屋里,年轻的人族少女诞下了她和魔王的孩子。

    小木屋里很安静,婴儿出生之时便睁开了眼睛,他没有发出啼哭声,用猩红色的双眸直勾勾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铃兰感到了一瞬间的恐惧。

    莱特却欢呼雀跃,他捧着脸蹲坐在地上,哈哈的笑声震飞了枝头的小鸟。

    铃兰不打算替他取名,他是魔王的孩子,他的名字应该由魔王亲自来取。

    莱特并不知道铃兰的心思,他给小婴儿取了名字,他叫他莱克尔斯,和他没有出生的混血弟弟一个名字。

    最初的几年铃兰满心期待魔王会派人接他们回家,为此她可以忍耐周围的一切。

    包括身体散发着异味的矮子巨人。

    也包括那个怪物一样的儿子。

    莱克尔斯从来没有掉过一滴眼泪,也几乎不会笑,他还没学会走路已经学会转移灵魂,不到一岁的时候他就将自己的灵魂与莱特短暂互换,挥舞的拳头比莱特更有威力。

    神域的生活太漫长了,而人族的寿命却那么短暂。

    铃兰在莱克尔斯三十岁的时候放弃了一切的幻想,即便有一天魔王想起他们母子,她也早已在这片野蛮的大地上消亡。

    最近铃兰总是鼓励莱特深入修罗场赚取更多的钱,然而莱特每次只敢参加一场比赛,他很害怕受伤,可是他想赚一点钱给莱克尔斯买一件合适的旧衣服,再给铃兰买一些新鲜的食物。

    最近修罗场给的钱越来越少,莱特想,或许他应该多参加几场比赛。

    比赛的时间比莱特想象的难熬,修罗场里面的参赛者都是常年混迹于此的老手,莱特很难从他们手里赢得奖金,他必须忍受许多皮肉之苦才能获取微薄的出场费。

    莱特的手心被刀割开一道深深的口子,他必须十分小心,才能让手里的鲜血不沾染到面包的纸袋上。

    他用指甲提着面包袋子,让店员把二手的旧衣服塞进他的裤兜里,他的裤子穿了很多年,到处都是破洞,他害怕莱克尔斯的衣服从裤兜里掉出去,又请求店员帮他用绳子的一端系住衣服,另一端系在他手指上。

    莱特高兴地跑回树林,他的脚步声惊天动地。

    铃兰很远便察觉到他的到来,她坐在小木屋前晒被子,见莱特回家便将被子抱回了小木屋。

    莱特把食物摆在地上,四处寻找莱克尔斯的下落。

    “我回来了,莱克尔斯在哪里,我给他买了件衣服。”

    铃兰说:“我把他卖了。”

    莱特不懂是什么意思。

    铃兰又说:“把你买的衣服退了,家里就这么一点钱,你还拿去铺张浪费。”

    “可是莱克尔斯身上的衣服已经太小了,他已经穿不下了。”

    “那又怎么样,我不是一样穿着旧衣服?”铃兰背过身去,“他只会浪费食物浪费钱,整天打架惹麻烦,一点用都没有。”

    小巨人挠挠头,情绪低落道:“他在哪里玩,我去接他回家。”

    “你没听见吗?我说我把他卖掉了!”铃兰用冷冰冰的声音说道,“最近森林里面人口越来越多,几乎已经没有食物了,你最近都没有捞到鱼吧?”

    莱特焦虑了起来,他在原地走来走去,弄得四周尘土飞扬。

    铃兰庆幸自己把被子收进了小木屋。

    最近森林里经常出现人骨,铃兰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莱克尔斯继承了魔族的特征,现在还是幼儿体型,正是肉质最鲜美的时候。铃兰用他的身体换了十枚金币。

    莱特并不知道莱克尔斯即将被吃掉,他在森林里跑来跑去,弄出了很大的动静,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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