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蔷薇: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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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个宣传案始终没有敲定。方案已经交了过来,只不过人选很难定。

    手下的人做过了全方位的调查,交上来了很多资料。

    跟她重点提到的几个点之中,有两个点比较特别。

    舒清晚翻到那一页资料,听他们说着:

    “这个是当年在一个直播间里出现过的女孩,没有露脸,但是看身材比例、跟旗袍的适配度,应该会很适合我们品牌接下来要推向的重点。而且她有一段语音,热度持续了很久。不过缺点在于她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可能很难找到。”

    舒清晚眸光不动。

    下一页,就更无需介绍了。是她当年亲自打造的案例:「择暮」。

    手下的人附上的图片是她在发布会上被拍下的照片。

    一袭红裙,当时惊

    艳全场。

    和她在国外被求婚时身着的红色汉服,拥有同样的震撼度。

    如果能用这样一身,带着Night打出名字,想必效果应该不会差。

    不过提议上交,具体的决定还是看她。

    在去苏城之前,先忙到这里。

    出差的这段时间,舒清晚会做考虑。

    这几段信息,没有人会比她更熟悉。甚至就连谁也联系不上的、没有露过脸的女孩,她也能“联系得上”。

    安城离苏城很近。而她已经很久没有回过那边。

    覃漪想跟她一起,不过她这次去是因为公事,也是因为那边相邀,同行不太方便,也就只能作罢。

    她送舒清晚去机场,不太放得下地叮嘱:“那你记得给妈妈发信息。到了以后发一次,每天回酒店也发一次。”

    舒清晚笑笑,一一应下。

    她已经二十九了,不过他们还是不放心。

    用林稷年的话说,尤其还是女孩子。

    她在试着适应与融入家人之中。

    于她而言,是很新鲜的一回体验。

    覃漪给她检查了下妆容。想到苏城,又忍不住道:“宝宝好久没穿旗袍了。”

    就跟某一道记忆一样。

    她很久没碰。

    收拾行李时,覃漪给她收进去了两件。总觉得去苏城不穿旗袍很可惜。

    她推荐着:“到时候可以穿去拍照,让人安排摄影师,拍完了给妈妈看。不想拍就算了。”

    林稷年开着车,“给我也发。”

    他还记得女儿经常给覃漪发照片,但是总会忘记多给他一份。

    “有什么事就给爸爸打电话。”

    林董能摆平一切事宜。即便远在另一个省份,也不是什么问题。

    舒清晚托腮听着,心中一动,还真起了兴。

    想起旗袍,也想起了评弹、白玉枇杷。

    那座温柔的城市-

    容隐等了两日。

    他问着手下人情况。

    州越和各个项目商之间都有人在专门负责对接。

    很快就传来了回复。

    已经与Night那边安排了对接。只不过,见到的会是那边的一位总监,因为Night的老板现在并不

    在北城。

    容隐接着电话,他撩起眼,淡声重复。

    “不在北城。”

    电话那边停顿了一下,“听说是去了苏城。”

    Night打进国内,气势如虹。听说马上就会推出与苏绣的合作。

    那可是苏绣,古人的奢侈品。

    接下来的前景,大抵低落不到哪去。看好这个牌子的人很多,不止是州越。

    负责人又佩服起了容总的先见之明。这几年容总的几个投资都很耀眼,果然很有远见。

    容隐眉心折起,嗓音微沉:

    “苏城?”

    他在安排着见面,而她已经不在北城?

    【作者有话要说】

    容总还没被逼急呢,下章酷酷拉开高潮

    第 50 章

    舒清晚应邀而至,这边有人负责全程的接待。

    从落地开始就有人来接,各个方面都被安排得熨帖妥当。

    简单吃过饭后,在回酒店的车上,舒清晚回复着覃漪的信息。

    这时候的画面有点眼熟,尤其是当回到了安城这边,熟悉的感觉都在涌现。

    那次她从北城回来,下飞机后转坐车,自己独自一人,凌晨抵家。四周一片静谧,手机也是同样的安静。

    司机小哥接到母亲电话的时候,她也点开看了眼手机,舒母的聊天框却是安安静静。心口掠过极浅的一抹痕迹。

    不像此刻,会收到覃漪的信息。

    她将抵达情况报备了一下:【刚要回酒店。】

    住进北城那边的家后,舒清晚也接触了很多林馥一曾经的生活。比如,印证她之前的某一猜测,他们确实不会让人晚上自己回家。

    第一年的时候,有一次她在花园里偶然听见过两个阿姨在聊天。

    “这株花当年是小姐说喜欢,太太为她种的吧?”

    她们提及的人当然不是她。

    “是啊,还有那株。被小姐自己养死了,先生偷偷种了新的补上去,她到现在都不知道,也没伤心。”

    被他们用爱浇灌的孩子,就跟那几株盛开的花一样馥郁。

    林稷年和覃漪捧在手心二十年的掌上明珠,一夕之间发现是错的,连阿姨她们这些外人都觉得唏嘘。

    有个阿姨顿了下,转而道:“别叫小姐了……现在是另一位。”

    “哎。”

    她们替林馥一难过。

    那时候舒清晚不经常在国内,也不常住在这个家里。

    后来,因为有一次阿姨记错了她和林馥一的某个习惯——是林馥一喜欢在某个菜里多加一勺糖,而不是她。

    那次不小心的混淆,让覃漪将家里的老佣人进行了一次大换血。虽然外人觉得未免太大动干戈,但是林稷年都没意见,无人敢置喙。舒清晚也就没再遇到过同样的情况。

    也是那一年,林馥一回了趟安城,头回在舒家过年。

    但不到三天就回了北城。

    ——三天已经是她的极限。

    就跟她已经习惯了林氏的工作一样,她已经习惯了北城,习惯了林家。

    完全无法适应截然相反的环境。对她来说,安城哪哪都不习惯。

    又小又落后,连化个全妆出门都要被关注。

    ——它其实就是个普通的城市。只是无法与北城那样的国际都市相比。

    这也很正常。人是能很容易向前兼容的生物,想要向下兼容却难。比如爱情,但那起码是有爱,而林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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