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微工具人绝不认输[快穿]: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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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真正修为……只知道他怕是走了场大运,只是这运不是那么好接住的。

    时过境迁,修为渐深,他也从最早的兴奋变成了如今的惶恐。

    友人从窗前向远处而望,只见到那骑着一头驴的少年,驴前不知何时站着一人。

    那人面容普通,有几分年岁,身量颇高,穿着件灰色衣衫,十分如常地牵起那头驴,步履不紧不慢,一声不吭地向着城外的路走去。

    那驴上的少年扬言道:“回家啦。”

    友人细细望着,少年面庞只能堪称清秀,独独有着一头黑鸦鸦的柔顺黑发,盘在脑后,用方巾束起,颇有几分风流姿态。

    风拂过时,吹起少年衣衫,勾勒出那截令人怜爱的腰线。

    友人不禁叹道:“这小庄主颜色不佳,看身段倒是个美人。”

    方少怀来不及让他闭嘴,只能呆呆地看到窗檐前的友人脸庞凝固,怔怔低头望着自己断了一截的衣衫。

    耳边传来一道细如蛛丝,沉如渊海的声音:“多谢城主看顾。只是当年之约,还望城主谨记。”

    方少怀抱头想哭。

    他真的没办法,压力实在太大了,总得寻个人开解下。

    十年前他还会觉得顶多一个江湖一流高手隐居他五方城外,建了个小山庄品味寻常人的生活。

    看起来也好说话。

    按照流程花钱买地,最后竟还会特意过来告知一般。

    他还以为遇到了自己的小机缘,人在家中坐着,竟然还能得一流高手偶尔看顾指点,岂不快哉。

    如今,他倒是知晓了这告知的怕是……让他多多看顾别让人招扰他们,省的闹出事情。

    这些年习武访友,方少怀修为渐深,也渐渐意识到这城外的隐居人绝非江湖一流高手便可形容的……知道越多,他也越发惶恐。

    他是真的害怕,这可是一举动可灭他一城的存在。

    武道修为大于天,他就算一遭得罪人,死的透透的,怕是也得不到所谓的公道。

    近年来,方少怀的心事莫过于“他们何时会走呢?”,其他的更多的他是不敢奢求了,更不敢靠近了。

    他怕的很。

    “都说了让你别说了。”

    “祸从口出啊。”

    方少怀喝了口浓茶压压惊。

    幸好,幸好这位还是讲理的,向来好好说话,不怎么见血。

    友人手执那截断了的衣袖,沉思了许久,才耐人寻味道:“如今,我倒是明白了你的忧虑。只是我倒是依旧很好奇啊。”

    “那位少年同他的关系。”

    “美少年哉,幸得一绝世高手伴身随行,岂不是江湖难寻的佳话。”

    方少怀差点没噎住。

    他这位友人别的不提,胆子是真的大,不然他也不敢向这位友人透露几分,这些年他都要被憋出几分病了。

    可风流也是真风流。

    方少怀怕怕的,嘴了句,“你要是不想活,那就接着说。你要是想活,就给我闭嘴。你不想活,老子还想多活些年岁。”

    他不是没好奇过,可好奇是真的会死人的。

    友人叹了下,没再出声。

    许久后,他才缓缓地开口说:“我从古籍上听闻,先天宗师自后天返先天时,躯体达成无垢之身,常年容颜不败。”

    想必这容貌应当也不是真的。

    方少怀默默补充。

    “一入先天,便得道途。”

    “寿增近百,堪称神仙。”友人吟道。

    “可天下有几个先天?大名鼎鼎,刀法绝世的狂刀至今也未曾跨越这道坎。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这恰恰是我此时的写照。”

    方少怀随着叹了句。

    他惹不起,总能躲得起几分。

    友人徐徐笑道:“这位宗师也是好脾气,不过断一衣袖,以作警示。不过,本公子倒是对那位小庄主越发好奇。”

    “狂刀洛弈求武不求美人;本公子倒是求美人不求武学。也不知道,这位宗师徘徊此处,是为武学还是为美人。”

    “叹哉,叹哉,无缘一见美人。”

    方少怀噎住,半响才嘲了句:“你前边还说颜色不佳。”

    他对那位小庄主是真的只想躲着,谁知道一位宗师日日夜夜跟在他身后是何缘故。

    是昔日祖辈的恩情,又或是其他原因。

    他不想明白。

    友人叹道:“美人在骨不在皮,在气不在身。天机门出的美人榜第一至今依旧无名字,无相貌,只有一篇游记佐证。”

    方少怀摇摇头。

    美人榜第一是天机门的文士肖浪情所写的游记中人。虽无人真见其容,可游记中人的描绘足以令人惊叹。

    好友“多情剑”李潇水果然修的是情,爱的是美人,而非他的剑。

    走到城外时,骑驴的少年将从走动的商贩处买下的花,插了一朵别在驴头上,颇有几分意态风流。

    他吟诗叹道: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黑衣侍卫飞云随在两人身后,寸步不离。

    听着这诗,只想:难怪庄里的婢女偶尔总是缠着少庄主吟诗,让他好好读书,指不定日后可以去中域大虞朝考学做个大官。

    这天生的好嗓子,吟起诗来倒是气度不凡。

    可平日里……飞云望着前方的李管事,他觉得管事寡言少语,可心里定是觉得小庄主是万般皆好,谁都比不上。

    这春日将尽的田野里,青草莺莺,时而飞舞几只彩蝶。

    少年晃悠悠地骑驴,哼着一曲乡间无名小调,时而望着前方,时而投几分眼神往身边牵驴人看去。

    灰衣人面目不再年轻,眼角有几分细纹。可身材高大健朗,牵起驴的手臂修长有力,行走之间沉稳有度,倒是平添几分气势。

    少年突然弯腰,将手里捧得花,插了一枝别在灰衣人的鬓发间。

    他笑嘻嘻道:“不错不错,本公子簪花一枝遗赠白衣少侠。还望少侠收下,不许丢下哦。”

    灰衣人顿了下,接着往前走。

    黑衣侍卫飞云跟在后头,心里唯有叹息:庄主啊,庄主,你送花也得送佳人,送人已中年,年华不再的李管事,倒是玩哪一出啊。

    况且,他就没见过李管事穿过白衣。

    他独独爱江湖里最不出彩,最普通的灰色衣衫,往往都是公子游侠的奴仆所着,看着灰溜溜的丝毫不起眼。

    “阿统啊,你说这天底下最帅的少侠是谁?”

    “喳喳喳。”

    “什么,什么,你居然不觉得本公子最帅吗?你的心不诚,晚上回去罚你不许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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