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往异族和亲后: 3、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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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枭垂眸望进易鸣鸢莹润透亮的双瞳。

    和他预想当中没有两样,即使是被京城那座巨大的囚笼束缚多年,她依旧没有改变这般洒脱恣肆的脾性,而这正是易鸣鸢令他深深着迷的原因之一。

    他不羁一笑,展示般举起右手,大拇指上赫然是一枚骨扳指,乳白厚重,上面遍布交错的划痕,是射箭时防止虎口被绷裂的护具。

    程枭勾手拨动了一下扳指,使其牢牢固定在大拇指与食指的夹角中。

    “马背上的汉子天生是狩猎的好手,你更喜欢吃兔子还是鹿,这里说不定还有岩羊。”

    易鸣鸢好奇地看着那枚牛骨作的扳指,它的大小看起来跟京城中男子们狩猎时戴的装饰物完全不一样,模样更大更舒展,作用大于装扮。

    “兔子没吃过,还是鹿肉吧。”她从善如流地挑选起今日的晚膳,丝毫不怀疑有挨饿的可能,身后男人大胆给出选项的自信让她变得毫无顾虑。

    她见识过,也相信游牧民族有优秀的狩猎能力,但没能想象到男人在这方面的优势如此突出,于林中静静搜索了不过一炷香的时间,程枭耳朵微动,在易鸣鸢还未听见任何异样的时候就已经张弓搭箭,甚至还能在射箭的间隙腾出一只手来固定住她摇摆的坐姿。

    随着手离开她的腰肢,最后一箭也顺势射出。

    易鸣鸢下马走近濒死的野鹿,两箭以交错的角度固定住鹿角,入地三分,一箭自喉管而过,横向贯穿鹿颈,这利落手法让她对于男人的骑射技术有了一个更加清晰的认知,禁不住赞叹了一声。

    “好妙的箭术!如果有机会,能不能教教我?我见过京中最厉害的神箭手,他能在百步外连续射中十七个被抛出的靶子,但我觉得他远没有你厉害。”

    程枭收起弓,“当然可以,只要你愿意学,随时可以来找我。”

    “太好了!”

    易鸣鸢拍着手欢呼一声,明媚无比的笑容一时将准备掏刀分鹿肉的男人看痴了,他呼出滚烫灼热的鼻息,竭力压抑住自己的情绪,担心吓到面前养尊处优长起来的小姑娘。

    几个呼吸间,野鹿也终于没了气息,程枭拔出腿上绑着的牛耳尖刀,飞快地剥下一张完整的鹿皮,他剥皮的动作很娴熟,分离皮和肉的时候几乎没有沾上多少血。

    易鸣鸢蹲在一旁仔仔细细观察着程枭剥皮的方式,冷不防的被一片尚带余温的皮子兜头盖上。

    “给我的?”她双眼发亮,鹿皮很大,恰好可以把她一整个人从头到脚包裹起来,这令下半身裙摆透风,大腿冻得发紫的易鸣鸢十分欣喜。

    小巧的脑袋从棕褐色花纹的兽皮下钻了出来,发丝微乱,更衬得人娇美可爱,像新生的小鹿幼崽,有着长生天赋予她的好颜色。

    程枭向来自诩自己皮糙肉厚,可此时却担心起自己深色的肌肤会不会透出露马脚的红晕,他猛搓了一把脸,从喉管深处压出一句粗声粗气的话:“嗯,因为你冷。”

    “谢谢,摸上去真暖和。”易鸣鸢爱不释手。

    草原的白日和夜间温差很大,白日可能暖和到只穿一件单衣就够,到了晚上却要穿厚厚的绒毯才能保暖。

    这块鹿皮无疑解决了她很大的一个难题。

    程枭沿着河水找了三四十几里,都没有看到自己的部下。

    “我们先找个山洞住一晚,明天再赶路。”他调转马头,朝着西方的矮山进发,那里有几个猎户偶尔居住的山洞,可以勉强对付一两晚。

    路上有程枭沿途刻下的记号,易鸣鸢暂时也想不到什么更好的方法,幕天席地睡下自然是不可能的,在深夜里强行赶路也很强人所难,所以她没有考虑多久就同意了这个不算提议的提议。

    准确来说,程枭从头到尾都没有跟她商量过。

    到达山脚后,两人趁着最后一丁点落日的光辉搜寻起能够容纳两个人的山洞,山壁上有数不清的碎石,稍有不慎就会碰落,很需小心。

    这里马不好走,极容易被灌木里隐藏的尖刺划伤,好在戟雷是能照顾自己的好马,程枭把它解开,任它去吃草撒野。

    死鹿会吸引来凶残的肉食兽,所以他在处理死鹿的时候选择割下鹿前腿上油脂丰富的肉,扛在肩膀上带走。

    易鸣鸢轻手轻脚跟在程枭身后走了几百米崎岖的山路,脚底早已酸软不堪,一个不小心被突兀的石块崴到了脚。

    将要跌倒之际,她被一个坚实的臂弯扯住了胳膊。

    “抓紧我,前面就到了。”

    男人单手扛着沉重的鹿腿,另一只手牵住易鸣鸢,不容拒绝地将手指挤入她的指缝,以一个十指相扣的方式。

    京城来的小郡主哪里做过这种出格的事情?

    易鸣鸢吓得瞪大了一双圆眼,她是绝对不能和除了未来夫君以外的男人牵手的!

    像被岩浆烫到一样,她用尽全身力气把程枭烙铁一般钳着她的手甩开,结果没过两秒,程枭复又把她的手攥紧掌心,这下子任她怎么挣,都无法分开了。

    程枭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山路难走,滚下去磕石头上会没命,不想死就抓紧我。”

    易鸣鸢手上发汗,丝丝缕缕的痒意攀上心头,她从小被教导要端庄识礼,可是几个时辰前策马狂奔的时候,男人在她耳边说草原上长大的人生而热烈,爱憎分明,没有那么多礼教束缚,男女可以是很亲近的朋友,诉说苦恼哀愁,喜悦幸福。

    也许匈奴人的生活里,牵手只是很正常的事情呢?

    易鸣鸢担心自己大惊小怪驳了程枭的好意,毕竟在难走的山道上牵着她着这个累赘怎么也不算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

    可即便如此开导自己,她的心仍旧砰砰直跳,像生了急病。

    幸运的是这种煎熬没有持续太久,前头的男人很快找到了一个黝黑的山洞,他站在二十步以外,拣了颗大石头往里一丢,确保没有野兽占据以后才带着易鸣鸢走了进去。

    “有火把,还有柴堆!”易鸣鸢发出惊喜的声音,这个山洞不仅干净整洁,看上去像是曾经有人住过的样子,而且还保留着一些最基本的生火用具,简直是意外之喜。

    程枭点点头,娴熟又快速地生起一个火堆,在野外过夜没有火来保持温暖是很危险的,他借着亮光张望一圈,驱除躲在深处的蛇虫鼠蚁,“把鹿皮垫地上,睡觉。”

    “可是,我睡鹿皮的话,你怎么办?”

    易鸣鸢怔愣,鹿皮不大,卷着睡她一个人已经是极限,可是没有兽皮做垫子,石头上沾染的寒意肯定会侵入身体,不到半个晚上就能得风寒。

    “我跟你睡一起。”程枭这么说着,仿佛是天经地义般。

    他扯过鹿皮,铺在离开火堆不远不近的一个位置,确保熟睡时不会被冻着,也不会滚到火堆里被烫一身泡。

    “不可以,这绝对不行!”易鸣鸢鼻子脸颊耳朵通红一片,她才不要和他睡在一张垫子上!

    牵手可以勉强接受,但是睡在一起是真正的夫妻才会做的,他们又不是一对夫妻。

    “凭什么不可以,鹿是我猎的,你也是我救的,你不睡,那垫子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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