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祭错洞府后和恶龙契约了: 12、玄木离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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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锁灵柱后,余熹还在忙着给妖王大人擦拭血线。

    妖王大人对自己是真的一点都不留情,下手极狠,本来最中间的三道伤疤已经有一部分结痂,硬生生被他抓破,横穿大伤留下几道不亚于那三道的深痕。

    还有肩头,伤口附近的蝴蝶骨上都没能幸免,血珠子黄豆一样大,直往下滴,顺着瓷白的后背蜿蜒而下,钻进衣裳内。

    很多条,有一些应该是在她熟睡的时候抓的,血迹已经有些微干,她擦一次不行,要返工两三次才行。

    余熹一边顾着手里的活,一边触目惊心看着伤口,他也未免太不珍惜自己了,就这么糟蹋自己的身子。

    骨相、皮相皆佳,修长劲瘦的后背上一塌糊涂,那些伤像一片雪白中开出的糜艳花朵,狰狞又给这副漂亮的玉体添了些苍白和脆弱。

    余熹深吸一口气,换了条新的帕子,在准备倒水浸透的时候,突然顿了一下,换成了酒。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感觉妖王大人好像不怕疼,但是十分怕痒。她动作越轻柔,他越躲闪。相反,药膏触碰到伤口内部的时候,他反而迎上去,刻意顶着玉签,要她加重力道一样。

    酒这个东西吧,怕是会比玉签和药膏加重力道还要刺激。

    试试看,如果他不舒服就换掉。

    余熹将倒了酒的那一面覆盖在血线的尽头,缓缓朝上推去。

    虽然抹了药,也擦过血痕,但部分伤口还在流血,余熹用干净的部分沾了沾血珠的源头。初碰上的时候,妖王大人应该是没准备,‘嘶’了一声,但他很快将稍稍离远的身子凑过来,主动去碰手帕。

    果然,他真的一点都不怕疼,可能还蛮喜欢痛感,毕竟爱贴身肉搏,享受流血流汗。

    比起疼,更怕痒。

    余熹重新开始处理伤口,用药酒连连擦拭了两三遍。

    清凉又刺激的感觉不断传来,伏焉盘着膝盖而坐,心情比刚刚晴朗了不少。

    余熹洗完伤口,又再次上了药,没有包扎,因为妖王大人要变化成原型,这次她处理的干净,没再流血,药膏也堵住了伤,不包扎也没关系。

    余熹弄好后拉了拉妖王大人的衣角,“好了。”

    话说完,她开始清理被血几乎浸湿的帕子。

    这东西她不能碰,还在长寿大人那里时,长寿大人就跟她说过,人类想做巫医几乎不可能,因为妖怪的血里含有大量的灵气和力量,她沾到身上,不小心吸收进体内,会爆体而亡。

    妖王大人的血是龙血,对于修士和妖来说都是至宝,一滴就能让他们实力大增,属于大家求之不得的东西,但对余熹来说也是所有妖里的血中最危险的。

    碰到轻则龙化,重则撑爆。

    没有修炼的人类对于妖来说真的太弱了。

    这也是大家都觉得她做不了巫医的原因,确实有很多潜在的危险,一个搞不好就有可能翘辫子。

    大家其实是为了她好。

    话说回来,这么多至宝滴在地上,妖王大人就不觉得可惜吗?

    多少修士为了得他一滴血而冒险潜伏进来,他就这样白白浪费掉。

    余熹叹息一声,没有多管闲事,继续收拾瓶瓶罐罐,自己的拿走,妖王大人的留下,那边妖王大人可能听到了声响,拉了垂下的衣襟,贴着身子给自己穿上。

    没有很大的动作,大概担心血溅出来,到她身上,她一命呼呜死的冤枉吧。

    余熹:“……”

    该谢谢他的体贴,还是该感叹她的弱小好?

    那边妖王大人已经理好衣物,在穿袖子,手臂大大张开,有风从不知名处刮来,一股清香顷刻间钻入鼻间。

    其实刚刚也闻到过,药膏很香,都掩盖不下的气息。

    是一种很熟悉好像在哪里闻到过的味道,余熹仔细想了想,她应该没有见过妖王大人,而且也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不是妖王大人身上的香。

    像他这样纯粹的妖,身上应该是不带任何气息的,干干净净,只有血和汗水。

    香是哪里来的?为什么会觉得熟悉?

    余熹想不明白,倒也没有钻牛角尖,玉签拿了新的巾布倒上水擦洗干净,连同沾了血的帕子和药罐,一起推给妖王大人。

    刚要离开,突然惊叫一声,“我想起来了!”

    她从后面绕到前,一双眼亮得惊人,“妖王大人最近是不是遇到了一种白色的,带柔毛的风雾?”

    伏焉刚刚松懈下来的身子因为骤然离近的距离再度紧绷,后背挺直,靠在锁灵柱上。

    “嗯。”

    和玄木一起在百灵谷附近遇到的妖临走前确实洒了白雾,白雾内有没有柔毛他没有细探,并不知晓,但伤口开始发痒,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他知道那只妖动了手脚,但不清楚是什么。

    余熹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还是不太放心,想确定一遍,“等一下,我再闻闻,别搞错了。”

    她说着凑得更近,像是将脸埋进他胸口一样,整个贴了过来,伏焉几乎感觉到她喷出的气息顺着微开的衣襟口子进来,钻得到处都是。

    属于女孩子香香的气息也四溢飘来。

    伏焉身子更是绷紧,像是有一根线,在他体内从头拉到尾,让他有一种手不是手,足不是足的感觉。

    才见了几次面,在未来会对他很好的人类还在尽心尽力找着原由,在他身上嗅了又嗅。

    也许是没闻出来,她伸出双手,小心地握住他衣襟两侧,检查过后发现没有血迹凑到鼻息下又闻了闻。

    毛茸茸的脑袋几乎抵在他脖颈处,他要仰着下巴才能不碰到。

    伏焉从未离人这么近过,略感不自在,微微扭了扭脑袋,望向不远处的潭水。

    我这样做是对的吗?

    她会误会在嫌弃她因此觉得不舒服吗?

    伏焉又想将头扭回来。

    会和她撞在一起。

    他迟疑片刻,到底还是什么都没做,任那个女孩嗅过几次后,举起一根手指头,高兴道:“果然是搂痒树。”

    她解释,“搂痒树的树叶可以作为药材,我在药铺当杂工的时候帮客人煎过,煎完浑身发痒,最后还是药铺大夫发现,给我熬了药才好起来的。”

    “搂痒树的树叶上长满了细小柔毛,肉眼几乎看不见,但是会钻进身体里。”能帮上忙,余熹很开心,“给我煎药的大夫说,曾经有个村每年春秋早上起雾刮大风,从里面走过就会浑身发痒,一开始大家都当是什么神鬼之说,后来才知道是搂痒树的原因。”

    因为绒毛太轻,会随着早上的雾和风吹得到处都是,看不见,就被当成了神话鬼说,传的煞有其事,只有资深的大夫才懂其中原由。

    “我还记得那个解痒的药怎么煎。”余熹从储物戒指里拿出纸和装进竹筒里的墨水来,毛笔沾了几下墨写下方子。

    墨水是用墨条磨出来后封进竹筒里的,方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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