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找个人结婚吧: 第65章 水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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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羞的模样正对他笑。

    谢之煜远远站在余檀的身后,没有上前。

    是想过上去的。

    怎么可能没想过。

    想上去走到她的面前,问她:“诶,你怎么回事啊?怎么披着别人的外套啊?”

    想想不该怎么问,该换成:“余檀,生日快乐啊,我特地过来给你过生日的。”

    不对,应该拉走她,对她这样说:“余檀,你是不是木头啊?不知道我喜欢你吗?你跟别人那么亲近干什么?”

    不对不对不对,怎么说都不对。

    一贯我行我素的谢之煜,不知如何是好了。他一再斟酌,几个月不见,和她的开场白应该如何上演。可是好像怎么样都是不对的。

    于是他就这样静静看着她。

    看着她慢慢和那个男生在路灯下手牵着手。

    那是一种什么感觉呢?

    谢之煜到现在回想起来,依然清晰记得。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硬生生掏出一块,鲜血淋漓,那些血飞溅到他的身上,像是硫酸,将他身体灼烧出一个一个伤疤。

    太他妈疼了。

    不上前打扰,就不会出任何差错,这也是他仅有的温柔。

    谢之煜不懂温柔,那些和煦的相处之道是从余檀身上学的,他也只对她千百倍的温柔。

    谢之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余檀的学校里走出来,如同一道行尸走肉,顺着血液的气息往前步履蹒跚。

    最后他走到一家纹身馆面前,五彩斑斓的灯光,非主流的图腾被制作成广告牌挂在店门口。

    他问人,纹身疼吗?

    店员说每个人对疼痛的承受度都是不同的,如果纹身面积小的话不会太疼。

    他问。怎么样才会疼?

    店员说,面积大的,不打麻药会疼。

    于是谢之煜选了最大的一个图腾,让人纹在他的手臂上。

    没有一丝犹豫。

    不论是那个时候还是现在,人们对大面积的纹身多多少少存在一些偏见。店员再三向谢之煜确认,谢之煜没有一丝犹豫。

    不要麻药,直接纹吧。

    颜料用针扎进皮肤,密密麻麻的如同被啃噬。

    谢之煜没皱一个眉头,他忽然爱上这种疼痛感。

    纹身过后的那几天,皮肤红肿、结痂、瘙痒。他不管不顾去抓挠,划出一道道血痕。

    血痕发脓,溃烂,再结痂,脱落,往复循环。

    那天谢之煜到底没有忍住给余檀打了个电话,祝她生日快乐。

    这次他没有再自讨没趣地问她希不希望他过来。

    就当他没有来过。

    那些要送给余檀的礼物,谢之煜让人代为交给她。

    余檀的语气听起来是高兴的:“小之之,谢谢你呀。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他说:“还行。”

    余檀不信:“只是还行吗?你在外面肯定有很多朋友。”

    其实真不怎么样。

    他没有什么朋友。

    但谢之煜没说,就让她以为的那样。

    那通电话打了将近二十分钟,谢之煜舍不得挂。

    余檀有一些好事情要跟他分享。

    她说她喜欢一个学长,两个人有了一些进展。

    谢之煜没多说什么,他只是静静地听。

    没有什么祝福,更装不出无所谓。

    听听她的声音也行。

    后来谢之煜让人去调查过那个叫陆彦的身份背景。

    家世清白,也说得上是一穷二白。

    陆彦算有出息,自己努力考上这所大学,每个学期的学费都是自己努力获得,不靠亲戚朋友一点帮忙。

    他长得不错,有过一个前女友,只交往过那一任。

    从背调看来,这个人努力勤奋向上,算是可靠的一个男人,也有潜力。

    十八岁生日的时候,余檀送给谢之煜一本书,名叫《小王子》。

    谢之煜不能说自己的记忆力有多出色,但短短的几万字,他几乎能够全文默背下来。

    一开始对这本书谈不上什么喜欢,因为是余檀送的,总得看看完。

    “flostooyoungtoknoveher…

    花总是表里不一,而我太年轻了,不知道该怎样爱护她……”[2]

    谢之煜懵懵懂懂,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爱护余檀。

    他选择放手,让她去寻找自己最喜欢的。

    因为他喜欢过,所以他更知道,喜欢这件事无法强求。

    大二上学期的寒假,有一天晚上,谢之煜给余檀打了个电话,对她说自己手上的红绳旧了,要换新的一根。

    余檀倒是记得有红绳这一回事,只是意外:“谢之煜,你居然看得上我送你的红绳啊?”

    谢之煜:“你不是说辟邪的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你不是不迷信吗?”

    “少废话,你编了送我。”

    余檀无奈:“谢之煜,你好烦呐。”

    谢之煜却笑:“就烦你这最后一次。”

    当时余檀没有听出这话有什么不妥。

    她嘴上虽然说着谢之煜烦,可还是翻出家里的红绳坐下来仔细编织。花不了多少时间,也就几分钟,她利落编好一条。

    只不过编好的红绳却一直没有时间送给谢之煜,一拖再拖。

    余檀在那个寒假选择打工,很幸运的是,有一家花店需要临时工,她面试成功。

    花店老板娘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长得很漂亮,倒是和谢之煜同一个姓氏,名叫谢灵凌。她有一个可爱懂事的儿子,但可惜的是,丈夫却在几年前因公殉职。

    在店里帮忙工资虽然不高,但也没有什么压力,老板娘待人亲切,余檀也经常和她的儿子一起玩耍。

    或许每个女孩子都有过一个开花店的梦想,每天被美丽包围。

    余檀喜欢那些花,即便每天只是在花店里转悠转悠,心情总能变得很好。寒假期间,她和陆彦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暧昧,只差捅破一道窗户纸。

    那段时间,余檀刚刚和陆彦摊牌。她这个人有时候直率到过于直球,反而显得有些钝感。

    这几个月因为陆彦失恋,余檀作为好友各种安慰陪伴。

    可那么长时间来下,她也要把话说清楚,不想让他误会。如果陆彦喜欢她,他们以后就以男女朋友的身份继续交往,如果他不愿意,以后她不会再来打扰。

    余檀并没有心急得到答案,她给陆彦时间仔细思考清楚。

    陆彦倒是很快给与答复,他说自己喜欢她,两个人可以试试。

    凌晨时,余檀在自己的朋友圈大方表示自己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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