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喜小夫郎甚是“软萌”: 第0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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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去阖兴居?陆云津脑袋一懵, 大哥竟然让他去铺子里帮忙?

    陆云琛见他愣怔着,忙解释道,“这大堂里还缺个人, 阿言那边,再过一段时间,月份大了,我便不让他在门口收账了,到时还得招个账房先生, 但是你知道的,云津, 这账本上的事情,总不好放给外人来做”

    “可是,大哥, 您知道的, 我我没上过学, 识字都还是你教的我, 算账什么的, 我连算盘都没摸过呢。”陆云津面露难色, 他自是知道自家大哥和哥嫂的好意, 可是他不懂怎么收账呐

    “你若肯学, 这倒是也不难的,无非是拨弄拨弄算盘罢了, 你识得些字,脑子又活络, 上手还不是三两天的事情?再者说, 云津, 你别担心, 工钱什么的,我都是照常给你开”陆云琛斟酌道。铺子里缺人手,的确不假,但正如秦慕言所说,云津性子软弱,任由他飘在外面,他也是不放心的。

    “大哥,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和慕言帮了我这么多,就让我在店里给你们白干活,我都是乐意的,只是担心自己愚笨,到时把账本弄的一团糟,平白给你们添麻烦”陆云津难为情地低声道,自己能有几斤几两,他也是清楚的。

    陆云琛轻笑一声,“怎地还没上手,就先生了怯意呢,怕什么,你只管去学便是了。一回生二回熟的,做得多了就顺手了,如何?”

    陆云津有些犹豫,他闷着脑袋琢磨了片刻,最终,点了点头,“那那就麻烦大哥了。大哥放心,我肯定会跟着慕言好好学,定不会辜负大哥对我的信任。”

    事情敲定,陆云琛心中的大石头轰然落了地,明早跟老太太说说,自打得知云津嫁人后的日子过得辛苦,老太太便日日愧疚,时常埋怨自己对云津这孙儿这么多年忽视得太多,让陆李氏这黑心娘钻了空子,为了点银钱就这般作践自个儿孩子,昨个儿听说云津要去外面找活计,更是担心的不得了,倘若她知道,陆云津要留在阖兴居帮忙,定是能放心不少。

    从云津屋里出来,陆云琛抹了把脸,转身进了卧房,秦慕言还躺在炕头上,眨巴着眼睛精神得很,见他进门,忙问起此事。

    得了肯定的回答后,这才长吁一口气。

    “云津留在咱们这里,量宋全和你二婶也不敢再找上门来了,他们若是还这般没皮没脸的,我定然我定然”小夫郎挥了挥拳头,大有为了云津,要同他们拼命的架势。

    “哎呦,小祖宗,可把你厉害坏了”陆云琛握住他柔软的拳头,将人拉进自己怀里,抚了抚他的脊背,“你只管照顾好自己就成,无论什么妖魔古怪找上门来,都有你家夫君呢,有我在,还能叫云津吃了亏不成?”

    秦慕言下意识地摸上自己微凸的小腹,暗自腹诽道,这有了身子可真是太碍事了,想当初自己好歹也是秦家村的“山大王”,上山下海的,何曾有过什么顾虑,如今,反倒是事事要依着这腹中孩儿,连蹦个高,陆云琛都跟着他身后,像个婆婆似的,絮絮叨叨地念叨了他许久。

    转日,尽管陆云琛已经提前告知云津,让他多休息会儿,跟着叶荞和宋大山巳时前来上工便是,陆云津还是早早地便起来帮忙了。

    巳时,叶荞同宋大山先后过来,昨个儿路上,陆云琛已经同宋大山安排了要做的活计,宋大山上手很快,动作利落不拖沓,有了他的帮忙,陆云琛和古平也轻松很多,至于叶荞那边,大堂里的活计简单,梁欢稍稍同他解释了一番,很快也适应了过来。

    陆云津大部分时间都在跟着秦慕言学收账,只有大堂里忙活不过来的时候,才去搭把手,如此,阖兴居的运作也算是正式步入正轨。

    一天结束,陆云琛特地将几人都留了下来,开个总结会,因着是头一日,大家伙儿之间的合作还有些不协调,从前铺子里只有古平和梁欢,众人习惯了忙碌,如今来了新伙计相助,节奏一下子慢了下来,反而有些不适应,叶荞怕是以往没有做过跑堂的,有事反应不过来,还是秦慕言唤他,才回神。

    陆云琛将每个人的问题提点了几句后,才放他们离开,第二日,有了前一天的打样儿,几人相处之间愈发和谐起来。

    忙过了中午那一阵后,陆云琛将晾晒在外面的红薯条都搬了进来,秦慕言已经惦记了三天了,今个儿更是时不时便过去转转,盯着那一根根嫩黄中透着绯色的红薯干眼睛发光。

    陆云琛将红薯干挨个都铲下来,置入罐子里,这东西,存放得当可以保存几年不坏,平日里拿出几块哄孩子,当个小零嘴用来解馋很是适宜,当然,家里有秦慕言在,是不可能放任它存放这么久的。

    晾晒好的红薯干完美地保留了自然的色泽,外皮挂着一层浅浅的糖霜,捏上去软乎乎的,咬起来味道香甜有嚼劲。

    一下午,秦慕言同陆云津,两个人似过冬的仓鼠似的,一会儿一根,一会儿一根,吃得停不下来,碰上过来阖兴居用饭的常客,他俩便分给众人品尝,偶尔有孩童登门,更是大方不吝啬,因着这一波宣传,晚些时候,吃着稀罕的客人们就寻了过来,陆云琛留了些给“小馋猫”们,余下的便都卖了出去。

    没买到的客人们有些惋惜,追问着陆云琛,这红薯干什么时候再推新,陆云琛没急着应下来,红薯干虽是简单,但耗时长,做一次就得花上三四天的时间,况且也不是所有的红薯晾晒出来的口感都这般甜润,秦慕言从叶荞娘那边买来的红薯,色泽鲜红,质地软韧,换做别的,味道恐怕会差很多。

    他侧面同叶荞打听了一番,叶荞所住的村子里,家家户户都种红薯,往年收果子的季节,商贩们便下乡去收,往往将价钱压得很低,他们能拿到手的寥寥无几,若是家里有板车的,将红薯推来镇子上售卖,赚的还能多些,只是这样的人家少之又少。

    叶荞娘也是因为要换钱买药,才会想到背着这一麻袋,深一脚浅一脚,走了老远的山路,来镇子上。更是因着没有卖东西的经验,旁个人说什么便是什么,价钱定的也不高,还被人挑挑拣拣,找茬占便宜,正碰上秦慕言和陆云津在街上闲逛,出手相助,买下了余下的红薯。

    陆云琛萌生出收购的念头,叶荞说他娘将红薯都储存在地窖里,如今满地窖都堆得满满的,卖不出去,他娘愁得头发都白了好些。

    “叶荞,平日里,商贩下乡收你们的红薯,一般多少钱一斤?”陆云琛打探道,除了这个红薯干,他还想尝试下红薯粉条和粉皮,要知道,马上就要入冬了,酱缸里腌制好的酸白菜,搭配着带些肥头的五花肉,再加上松软耐嚼的粉条,味道可堪称为一绝。

    叶荞略一思量,“约摸着是三文钱左右吧”

    陆云琛合计了合计,往常他和古平去街市采买,买的多的情况下,这红薯少说也得有个六七文钱一斤,这还是他砍价砍下来的,平日里散买更贵,倘若是五文钱一斤从乡下收过来,可不比镇子上要便宜得多。

    另外,他还存了个其他的想法,眼下的情况,如果要做粉条,必然是忙不过来的,他想着将这活计分散下去,找专门的人来做,自己收成品,这样哪怕是赚得能少些,不至于在这上面浪费太多的时间。

    这招人做粉条,也不能草率了,现在永安镇上还没有卖这样吃食的,他若做成了,那便是头一家,定然有很多人盯着这手艺,倘若找来的人有二心,不老实,为了点银钱便将粉条的手艺泄露出去,自己这可就是给旁个人做嫁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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