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奴[七零]: 113. 怀孕了(二更) 这位剑眉星目的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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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玉秀想跟着回老家,应该是受不了开荒的辛苦。

    霍恬恬却并不同情这个假货,她的心里时常有个恶毒的念头,她想把谢玉秀留在眼皮子底下磋磨,看她吃苦,看她受罪,看她众叛亲离,最终孤家寡人,狼狈死去。

    这样才够解恨!

    她有这样的胆子,她也有这样的底气!

    虽然刚来岛上时的霍恬恬孤家寡人的,想做点什么都畏首畏尾的。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

    她有宠爱自己的丈夫,有溺爱自己的婆婆,还有疼爱自己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还有把她当亲姐妹看待的张娟张华姐妹俩,她甚至还多了个大舅,多了个外祖家的表哥。

    她的人生,已经从寄人篱下的小可怜变成了被家人包围被爱意环绕的人生赢家。

    可即便是这样,她心里还是愤恨不平的,要是谢玉秀没有偷走她的十八年,她一定可以跟哥哥姐姐一样,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有所成绩,她可以闪闪发光,可以温暖亲人,可以照亮更宽阔更平坦的人生路。

    可现在,她只是个上了初中就务农的乡下小妞,她连养活自己的本事都没有。

    每一碗婆婆盛来的热饭热菜,都让她在感动和感激之余,陷入深深的不安之中。

    她很想回馈婆婆对她的善意,她除了努力学习中医别无她法。

    每一次郑长荣交给她的工资,都让她在开心和雀跃之余,陷入强烈的愧疚之中。

    她很想回应丈夫对她的爱意,她除了日夜温存陪他荒唐,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可如果她在爸爸和哥哥姐姐身边长大,哪怕妈妈依旧会被关押,哪怕爸爸依旧会因为找妈妈而顾不上几个孩子,起码她还有属于自己的家,她可以跟哥哥姐姐撒娇,她可以理直气壮地要吃要喝,她可以不穿别人施舍的旧衣服,她可以不看别人的眼色做事。

    她可以跟姐姐一样自立更生,她可以赚钱养活自己,哪怕是在婚后,她也可以在存放家用的小盒子里,每个月按时添入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收入。

    她可以挺胸抬头地活着,可以问心无愧地享受所有人的爱意。

    可现在,这一切就像是虚无缥缈的,像是漂泊的浮萍,像是无根的野草。

    她抓不住脚下的大地,她站不稳脚跟,因为她身无所长,她除了做个温柔的善解人意的小媳妇,她别无选择。

    她自然是爱郑长荣的,可她心中还是忍不住地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她这个媳妇是拿不出手的。

    哪怕她变白了变瘦了变得更美更动人了,可她的人生依旧缺了最重要的一个东西。

    而这个东西,叫做一技之长。

    一个人要在这个世上立足,要底气十足地走完漫长的人生路,怎么可以没有一技之长呢?

    她太希望自己是个有用的人了。

    可是谢玉秀夺走了她的一切!

    而谢玉秀鸠占鹊巢后,却活成了一个吸血鬼,一个寄生虫,一个身无所长只会在爸爸哥哥姐姐面前装可怜的废物。

    哪怕她身体不好,这也不是她心安理得地享受一切却不思回报的借口。

    霍恬恬太恨她了,相对而言,她反倒是对阮娇娇没有什么强烈的情绪,毕竟阮娇娇只是用继女的身份做蛀虫,没有玷污了谢振华和霍齐家三女儿的名声。

    而现在,谢玉秀这个寄生虫居然想逃离开荒的海岛,重新找个人吸血?

    做梦去吧!

    霍恬恬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谢玉秀的要求,她折回谢玉秀身边,看着她被日晒雨淋后隐隐发黑的皮肤,咬着后槽牙,一字一句说道:“不,可,能!”

    谢玉秀猜到她不会答应,可她还有杀手锏。

    她冷笑着质问霍恬恬:“是吗?可我知道是谁侵犯了许秀芬,也知道许政委的把柄。我可以帮你的男人恢复名誉!你好好想想,沈德山是我老子,谢家是不可能认我的,你们就算带我回老家,我也是被赶出去的份儿。不如你们借口让我和阮娇娇给阮二妮送骨灰,带我一起离开这里。我会在半路找个地方离开,我可以找个好男人嫁了,再也不到你们面前晃悠。我有哮喘,我还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一旦停药活不了多久的,我对你们已经没有威胁了!”

    “你以为我会信你?你肯定是找个地方继续暗算我们,我才不上你的当!”霍恬恬猛地搡开谢玉秀,头也不回地走了。

    张娟特地落后半步,看着这个诡计落空的谢玉秀:“许家的事我们自己会处理,哪里轮得到你来装好人。好好夹着尾巴在岛上开荒吧,你活该。”

    “好啊,那我倒要看看,你们到底拿什么跟许政委斗。”谢玉秀眼中的妒火就像是即将喷发的火山。

    她看着曾经疼爱自己的爸爸和大哥,现在全都围着霍恬恬转,她恨不得死了算了。

    可是她不甘心,她真的不甘心。

    她忽然对着众人离去的背影喊道:“爸,大哥,你们真的不要我了吗?哪怕我死在你们面前也不肯回头看我一眼吗?”

    谢振华没有回头,谢玄英也态度坚决。

    人群中唯一回头看她的,是那个曾经被她夺走了一切的霍恬恬。

    霍恬恬笑着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你要死死快点,趁我没走,还能给你收个尸,跟阮二妮埋一起。”

    谢玉秀气得浑身发抖,她忽然撕心裂肺地哭喊起来,尖叫着向一块大石头撞去,嘭的一声,鲜血四溅,顷刻间昏死过去。

    可现场除了苗金花,居然没有任何人关心她的死活。

    她的意识一片模糊,她似乎又看到了那道濒死时的白光,白光之后,是霍恬恬儿孙绕膝的完美人生。

    那是她和郑长荣的金婚庆典,年近八十的郑长荣却看不到一根白头发,他买了最新款的限量钻戒送给她做礼物,背后是一整个墙壁的奖状,奖章,奖牌和奖杯。

    一半是他的,一半是她的。

    而霍恬恬,年近古稀,也依旧年轻得不像话。

    她的脸上连一丝一毫的皱纹都没有,虽说岁月从不败美人,可她也太离谱了,都快七十的人了,能不能稍微来两根白头发?

    不好意思,还真的一根都没有。

    这老两口年轻到仿佛吃了什么仙丹似的。

    最离谱的是,谢振华和霍齐家居然也还在世!

    等谢玉秀看清楚了,才发现这场金婚的庆典是四对夫妻的庆典。

    她赶紧寻找起来,第二对是谢振华和霍齐家,这个她可以理解。

    可剩下两对是谁?

    谢钟灵和她男人?

    谢玄英和他媳妇?

    也只能是这样了。

    可是,谢玄英居然结婚了?他怎么敢的!

    他明明答应过她的,一辈子不结婚,一辈子做她的好大哥,把她当小公主一样宠着。

    他明明亲口答应的,即便那时候他才十岁,童真的话做不得数,可是她信了啊。

    她好恨,大哥怎么可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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