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郎养我众将士[种田]: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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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得更粗糙了。若冬日再冻一冻,开裂了也是有可能的。

    他低声,手戳着男人的脸:“燕戡,床上睡去。”

    没人应,抱着他的手也没放。

    戚昔抬着腰上的两个又粗又壮的胳膊搭在肩膀将人半托半背放到床上。

    脱了鞋子,又仔细着把被子盖上。又将自己擦脸的油膏拿出来给他糊上。随后才轻手轻脚地出去。

    燕戡有意识,但闻着一床属于戚昔身上的淡香,睡得更沉了。

    *

    铁匠那儿定的炉子和大锅到了,加上木匠那买的带车轮的货摊,戚昔早早将这些东西摆出去。

    炒热了洗干净的细砂,再放上一兜子栗子。这做栗子的方式斜沙城的百姓是闻所未闻。

    路过的人见了,免不得要上来问上一问。

    “戚老板,做什么呢?”

    “糖炒栗子。”

    锅下隔着炉子,炉上的大锅里细砂翻炒几遍热得烫手。栗子在里面翻滚,一刻钟就炒好了。

    筛出来放厚布裹着的木桶里,塞子闷上一会儿。

    戚昔趁着这个时候道:“糖炒栗子,十文一斤,诸位可尝尝?”

    “戚老板说笑了,街上才卖五文一斤呢。”

    戚昔掀了盖子,捞了一勺子出来。“诸位尝尝。”

    铁匠还没把开栗子的工具做出来,所以难剥一些。

    栗子肉本就绵软,入口润而甜。不似煮的的那般湿漉漉的。当个零嘴吃正好。

    就是半斤也不少,但凡是喜好这个的,都抵挡不住。

    能出来吃酒的都是有点闲钱的,五文的,十文的,没一会儿就分了出去。

    戚昔连炒了两锅,后头便交给常河,自个儿去后厨继续忙。

    铺子里有酒有菜,外面有糖炒栗子。

    食客在里面吃饱了,出去的时候又给家中夫人子女捎上一点。这样一来,铺子里又多了个营收。

    时间长了,这外头的炒栗子与铺子里的高粱白一样,成了招牌。

    不过糖炒栗子的生意几乎大部分人都可以做,短短三两天,斜沙城里就多开了两三家。

    不过顾忌着脸面,没开到胡油巷罢了。

    戚昔早知如此,也没多担忧。这也不过是挣个辛苦钱,铁锅、炉子还有底下的炭火,一套置办下来也要个二三两。

    加上掌握火候难,炒出来的栗子不能生,也不能熟过流失了水分而变得发干。最后还是落脚于哪家味道好。

    而这味道上,戚昔就没输过。

    第49章

    糖炒栗子的生意稳定下来, 一天能卖出去百来斤。

    不过天气越冷,铺子里也越忙。常河守在外面就做不了铺子里的事儿,戚昔也要顾着后厨。

    今儿下雨, 外面的摊子没有摆出去。戚昔站在柜台后一边算账一边琢磨着这事儿。

    窗边食客对雨小酌, 没人要添酒。常海跟小姑娘一个在门口坐着, 一个去后厨洗盘子去了。

    戚昔转头, 看身侧双手攀着台面儿垫脚看自己算账的小孩。他眉尾一扬,唇角带了几分笑意。

    “想不想学算账?”

    小孩虎头虎脑的, 一左一右扎着个似羊角的圆髻。跟着在铺子里吃了这么久, 体格也壮实了不少。脸养得白了些,更讨人喜欢了。

    一听戚昔的话, 铁树立马抬起头, 眼睛发亮:“大哥哥我想学!”

    戚昔手指点点他的眉心。

    他看得出来小孩不是为了哄他高兴才答应的, 瞧着是早有兴趣。

    小小年纪能有这番打算也是很不错了。

    “那你瞧着我算了这么久,我先考考你如何?”

    “大哥哥尽管说。”铁树手垂下,身体站得板直。不过见戚昔淡然翻着书页, 又有些怯道, “大哥哥,太难的我不会。”

    戚昔:“那就从简单的开始。”

    戚昔随手点在账本上的字:“此为几?”

    “三。”

    “此为几?”

    “三十。”戚昔算账的时候偶尔教他认些字,所以小孩回答得很轻巧。

    戚昔:“那三十减去三为几?”

    小孩瘪瘪嘴, 委屈巴巴地看着戚昔。“……大哥哥,我不会。”

    “三加三?”

    “六!”

    戚昔笑着揉了揉小孩的脑袋。看来急不得, 得从头开始教。

    “那从今儿开始,闲时我教你识字跟算数一起。再每晚抽半个时辰, 专门学习这算学。”

    “真的!谢谢大哥哥!”小孩一脸雀跃。要不是柜台后空间狭窄, 他能蹦起来。

    戚昔:“学便好好学,不能中途放弃。”

    “我一定好好学!”

    自从小孩往铺子里钻, 戚昔教了他不少的字。有了一点点的基础,后续就好教。

    秋雨如银针随风斜落,街边小树上的枯黄叶片也承受不住,掉尽了最后一片叶子。

    食客们听戚昔教导小孩的清冽声音,观秋叶簌簌。恍惚间,又快一年冬了。这铺子也从李老头手上接过来,开了一年余。

    当初他们怎么说的,说这小公子铺子准开不了多久。

    可如今日日往酒肆里来的人又是谁?

    一想脸就臊红。

    不提也罢,不提也罢!

    “掌柜的,来一壶好酒!”

    粗狂的声音砸地,听声便知那人应当似山峦高大野蛮。转头一瞧,果真!四个有门高的大汉跨步进来。

    见为首的汉子脸上一道疤,从左眼一直劈到右边嘴角,看得人心中瑟缩。食客们赶忙转过头,一言不敢发。

    又是生面孔,瞧着像山匪似的。

    常河目光从他们身上滑过,冲站在帘子边那桌的方俏儿抬了抬下巴。

    方俏儿眸光微动,转身去打酒。

    铺子里最好的酒就是这高粱白,五十文一两。铺子里的食客鲜少喝这种烈酒,所以馋嘴得不行,常打来一壶一品品一天。

    次等的有市面上常见的普通黄酒,也有姑娘老人适合喝的果酒,这些十文二十文一两的都有。最次的是那二文一两,有点酒味的粟米酒。

    不管什么时候酒都不便宜,但比起那些富庶地区而言,斜沙城的酒已经是最便宜的了。

    方俏儿径直掠过普通的酒,上了高粱白。

    戚昔见状,摸了摸身侧小孩的脑袋让他去后院待着。自己听客人点的菜又去炒菜。

    常河接了方俏儿手上的酒壶,支使着人去后头端菜,自己把酒给人送去。

    “几位客官慢用。”他笑着道,“这是我们小店最好的高粱白。”

    刀疤汉子冲着常河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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