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的城[带球跑]: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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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里,他回到京州那幢别墅里。母亲正在煮面,一边往锅里下面条,一边说:“什么时候才能吃上小屿给我煮的面呢?”锅里水汽升腾。

    他看到厨房推拉门上自己的身影,看样子才十三四岁。

    他喊她,她不回头。他走过去,伸手去碰她肩膀,手刚触到她的衣服,她就散开了——如烟似灰,消失得无声无息。

    厨房里只剩他自己,锅还在沸腾,面条还在翻滚,煮面的人已经不见。

    醒来时,天已经亮了。

    周屿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上那道裂缝,等心跳平复下来。

    客厅里有人走动,步伐缓慢,像是怕吵醒他。

    宋禧已经起床了。

    周屿套上衣裤,打开房门。宋禧站在阳台上,背对着他,身上穿着他昨晚给的那套黑T灰裤子。她又瘦又矮,他的黑T穿在她身上像个松垮的布袋,灰裤子裤腰带系得紧紧的,还打了个蝴蝶结,看上去有种不搭调的滑稽。

    白色袜子对她来说也长了许多,袜口高到小腿肚。

    听见动静,宋禧回过头来。

    “你——好……”

    她看起来有些慌,胡乱找了句话来打招呼,周屿觉得,她应该是想说“早上好”。

    周屿淡淡回了句“早”,目光停在她脸上。

    还是那张素净面庞,头发不像昨晚那样乱糟糟,看样子梳过,随意披散在胸前和后腰,一圈圈细小的卷没什么光泽,发质看起来并不算太好。这样一头长发,配上她的脸,倒是别样的生动好看。不过,毁就毁在黑框眼镜上。

    “原来你近视啊。”周屿说。

    宋禧扶了扶镜框,笑一下。

    “多少度来着?”他好奇。

    “四百多。”

    “看得清我么?”

    “这个距离是模糊的,昨天在雨里,挨得近,就看得清。”

    清晨阳光照进来,落在她脸上。她的眼睛还有点肿,看来昨晚没少哭。但现在,她在笑。

    这种笑不再是昨晚那种没心没肺的傻乐,而是一种安安静静,带着些微讨好,外加一点试探性的笑容。

    “你家阳台能看到山诶。”宋禧抬手指着外面。

    周屿乐了。这话说得。黔安哪里看不到山?

    从阳台望出去,视线越过一片低矮旧楼,远处青灰色山影连绵起伏。清晨残留薄雾,眼前景象有着朦胧的水彩画质感。昨晚下过雨,空气中的湿意里,混着不知谁家飘出的红烧牛肉面香气。

    “那座山叫什么?”周屿没话找话。

    “不知道,”宋禧摇头,“黔安到处都是山,谁会给每座山都起名字啊。”

    周屿同她一起眺望远方。

    楼下有车经过,喇叭响了一声。隔壁楼有人在阳台收衣服,衣架碰撞,发出清脆声响。这座小小的城正在不急不慢地清醒过来。

    “饿不饿?”周屿问。

    “饿。”宋禧老实回答。

    厨房没有食材了,他又不想让程扬送饭过来——主要是不想让程扬看到宋禧。金屋藏娇这种事儿他以前从没做过,这回当然也只是单纯好心收留她,跟情情爱爱无关。但程扬未必会这样想。

    “楼下有家粉店,羊肉粉味道很不错,要不要尝尝?”他问。

    宋禧笑着说:“黔安随便哪家羊肉粉,味道都不错。我现在不太想吃粉,如果你想吃,我就请你。”

    周屿跟着笑了:“客气什么,我请你。”

    宋禧:“那怎么好意思。”

    “昨晚的面你都好意思吃,今早的粉就不好意思吃了?”周屿歪着脑袋,挑眉瞧她。

    她的脸微微泛红,想了一下,点头:“好吧,那就请我吃破酥包,多谢。”

    周屿发现和她相处起来竟然意外舒服。

    兴许是因为,她太简单了。开心就笑,难过就哭,饿了就说,他要请客,她就接受。她身上有种周屿很久没在任何人身上见过的东西:一种不设防,不算计,直来直去的磊落与坦荡。

    出门前,周屿上下打量她几遍,好心提醒:“要不我自个儿下楼吧,给你打包带回来。你穿这身衣服——”

    “怎么啦?这叫宽松休闲装,多时尚!”宋禧扯扯衣摆,晃晃裤腿,昂首挺胸迎上他的目光。

    周屿又被逗乐。

    两个人下楼。宋禧走在前面,步子轻快,跟昨晚那个小心翼翼抓着他衣摆的姑娘判若两人。

    粉店旁边就有家包子铺,宋禧买了两个三鲜味破酥包,一杯豆浆。

    周屿看着她咬开包子,津津有味吃起里面的肉沫豆沙馅料,眉心紧锁:“你爱吃这个啊?”

    “超好吃,尝尝?”宋禧递给他另一个包子。

    周屿屏住呼吸,皱着脸扭头。

    这玩意儿光是看见,他都有些受不了。

    走进粉店,他点一碗大碗加肉羊肉粉,宋禧坐在对面吃包子——吃得一点都不斯文,大口大口,腮帮子鼓起来,嚼吧嚼吧,咽下去。周屿难以理解,这么难吃的东西,为什么有人对此甘之如饴。

    吃完粉,两个人沿着街慢慢往回走。太阳已经完全升起,照耀被雨水洗过的路面。

    “你昨晚是不是又哭了?”周屿忽然问。

    宋禧一愣,低头:“嗯。”

    “要是不想回去,可以在这多住几天。”他转身,走进一家小超市,买了双三十六码的粉色拖鞋。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3章

    宋禧的脚在成年女人里算小的, 三十六码,有些未成年小姑娘初高中就能超过这个码数。鞋码与身高并不绝对成正比,但宋禧认为自己长了双小脚是因为个头偏矮,据她所说, 升初中以后, 她的身高一直停留在一米六。

    其实周屿很喜欢这双脚, 小小的, 白白的。起初, 周屿对她的脚的喜欢不掺杂丝毫情爱成分,单纯觉得这双脚像小孩儿,小巧可爱。

    早些年他们还在一起时, 宋禧穿不来高跟鞋, 通常只有三双鞋换着穿, 一双凉鞋, 一双运动鞋,一双平底单鞋。

    刚谈恋爱那会儿,宋禧尝试过穿高跟鞋——那是在婚后, 他们感情发展的顺序较常人而言,算得上与众不同。令她费解的是, 买前试穿时明明很合适, 回去穿上不到十分钟,就变得又挤又磨。

    第一天, 宋禧穿了十五分钟就败下阵来;第二天有进步, 穿上二十分钟后,宋禧才脱下,立马给脚跟贴上创可贴;第三天,宋禧哭着对他说——“周屿, 我这辈子最恨的东西有了,它就是:高!跟!鞋!”

    于是,那双斥一百六十九块“巨资”购买的圆头米色细高跟,跟她回家三天后,彻底被雪藏在鞋柜最底层最左边。

    但现在,宋禧脚上穿着一双黑色细高跟,尖头,跟瞧着比当年那双高不少。

    周屿很想问问她脚疼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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