剁三刀: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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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决定抛弃我的,我们回不到过去了。”

    陈敬喜长叹一口气,起身,离去。

    穿过斑马线时,他忽觉背脊发冷,于是回头看去。

    隔着车水马龙,那被绿萝爬藤装点的明亮窗扉上,任竟成大半张脸被绿萝虚掩着,只露出一双冷漠的眼睛。

    他久久地注视他,一直、一直在看。

    分明在咖啡厅对谈的时候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现在却一直在盯着他看。

    陈敬喜一阵悚惶,隐隐想起任竟成说的什么“拉不住绳”“小狗死了”之类莫名其妙的话。再具体的,因为当时只顾着道歉,他想不起来了。但就在这顷刻的回眸,他确确实实感受到了任竟成眼光里的恶意,这份恶意不再借着酒精释放,而是实打实的、清醒的恶意。

    陈敬喜搓了搓哆嗦的双臂,心想,必须要找一个靠谱的公关团队了。

    在他走了之后,任竟成仍然一直、一直注视着他的背影。

    第27章 尘肺

    周日, 凌岚约见陈敬喜,陈敬喜大大方方在委托合同上签名, 还拿梁平生的账户给他打了一百万。

    凌岚也不拖泥带水,陈敬喜的雷厉风行给他喂了颗定心丸,签完合同,他便主动抛出橄榄枝:“其实在这之前我就着手调查了,康问鼎车祸的肇事司机现在出狱了,在南边一家皮革厂当流水线工人。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有的话, 我们今天下午就去问候他。”

    陈敬喜一拍即合:“去。”

    于是趁着烈日当头,两个行动力超绝的年轻人驱车一百公里, 从沿海一带直奔那位肇事司机的老巢。

    在车上, 陈敬喜翻看了凌岚给他的调查报告。

    肇事司机名为成春晓,卷宗上写着他是因疲劳驾驶不小心撞死了康问鼎,之后被判九年有期徒刑,去年刚出狱。

    此人履历非常干净,令陈敬喜在意的是, 成春晓在自己父亲陈松海的工厂干过一段时间,不知怎么,离开后就再没找到工作, 偏偏这样一个无业游民,在案发前意外当起了大货司机,又时隔不久撞死个人,别提多凑巧。

    凌岚开着陈敬喜的宝马到达成春晓工作的皮革厂已是傍晚。

    一群工友麇集在工厂边上的河畔, 各自捧着盒饭, 在夕阳底下狼吞虎咽着。

    见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迈下宝马,脚上蹬着高档皮鞋, 他们头拱着头,凑在一块儿,不时朝男人指点几下,活像要把他的底细连根扒起。

    凌岚抢在穿西装的陈敬喜前面,小跑进人群,随机拉住一个工友,问他“成春晓在哪”。

    那位工友冲厂子边上的泥地一吼:“成大哥,有人找!”

    “谁啊?”

    成春晓叼着根牙签,一边提裤带一边从泥地爬上石板路。

    隔着坑坑洼洼的石板路,成春晓的目光先是落在宝马上,再是转向穿着不菲佩戴劳力士的陈敬喜。

    然后……

    撒丫子跑了!

    “陈敬喜!”

    陈敬喜的反应比凌岚喊得还要快,嗖得一下就蹿了出去。

    两人一前一后,你追我赶,成春晓甚至顾不上松垮的裤腰带,一头扎进茫茫玉米地,就地打了个滚,泥也来不及掸,扒拉着两侧高耸的玉米杆子没命地往前冲。

    他该是以为只要钻进齐人高的玉米地,借着芜杂的秸秆就能甩掉陈敬喜,哪想陈敬喜在边疆服过役,死人堆里练就了一副敏锐嗅觉,比警犬还灵。

    陈敬喜跟着钻进玉米田,分毫不差地咬着成春晓,直追得成春晓体能耗竭,裤子都掉了半截。

    最后,陈敬喜轻松一跃,将成春晓制服在地,往泥里摁着他的头,质问:“你跑什么?”

    “我滴妈,你比狗还能追。”成春晓被摁着还不服,还得数落陈敬喜一遍。

    陈敬喜扬起一巴掌扇在他的脑门上,力道之大让成春晓顿时噤了声。

    凌岚这才气喘吁吁地追上他俩,边喘气边吐槽:“跑这么快,累死个人了。”

    “我问你,跑什么?”陈敬喜再度发问,语气冷了不少。

    成春晓本来咬死不吭声的,陈敬喜抠着他的嘴想去拉他的舌头,吓得他一下就坦白了:“我说,我说,是有人给我打了钱,让我不要跟陈小少爷见面。”

    陈敬喜蹙眉:“你认识我?”

    成春晓嘟哝:“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嘞。”

    “放屁。”陈敬喜怒斥,“给你打钱的那个人是谁?”

    “我也不知道。”

    “你找死?”

    “我真不知道啊!就见过他一面!他给钱我就答应了,我急用钱!”

    凌岚赶在陈敬喜第二个巴掌落下之前给他悬崖勒马勒住了:“你形容一下,长什么样的?”

    成春晓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凌岚,朝他努着嘴:“跟你差不多高吧。男的。”

    陈敬喜比划着凌岚的个子,大概就一米七。

    陈敬喜:“……”

    凌岚:“……”

    被戳着痛处的凌岚一脚踢在成春晓屁股上:“你丫的。”

    “哎,话说,能不能松开我,我保证不跑了。”

    “不能。”陈敬喜冷冷道,“在他问完之前,你就先躺着吧。”

    “行吧。”于是成春晓放弃抵抗,像条咸鱼趴在泥地里不吭声了。

    凌岚仍然无法释怀他的身高,悻悻然道:“你继续形容一下,除了我这么高……还有什么特征?”

    “穿的名牌,脚上好像是很贵的皮鞋,还戴着块名表。”成春晓眼珠子剜着陈敬喜摁他的那只手,那只手的手腕上有一块劳力士,市值五十万,“比你这个还要贵?我猜的。”

    “有钱人。”凌岚总结,“跟我一样高,年纪多大?”

    “跟你们差不多大吧。”成春晓忽然想起什么,补充,“我想起来了,他虽然穿着毛大衣,但是脖子后好像有一块瘢,紫色的,很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有钱不去给它消了。”

    凌岚若有所思:“我想这是关键线索了。”

    陈敬喜问他:“你知道什么了?”

    凌岚耸肩:“还一无所知。虽然我经常跟豪门子弟打交道,但是我认识的人里,没见过谁带这样的胎记。”

    陈敬喜松开成春晓:“行了。问到这么多就够了。”

    成春晓如释重负,三两下就爬了起来。

    陈敬喜:“裤子穿上。”

    他尴尬地拉起掉在地上的裤子:“其实你来找我之前我正在撒尿……”

    “谁问了?”

    凌岚想得比陈敬喜要周到,死缠烂打以防成春晓偷跑:“你家住哪?带我们去看看。”

    “在附近的一个工棚。”

    成春晓带他们走了一段路,然后来到他常住的工棚。

    说是工棚,其实更像废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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