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明: 30-40

您现在阅读的是晚安文学www.wawx.net提供的《食明》 30-40(第13/16页)

到处张望,好巧不巧撞见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的李婶昏倒在院子里头。

    顾闲二话不说喊上在树底下插秧的哑叔冲进去把人扛去看病。

    顾闲向来是爱管别人闲事的,也不知他跟李婶说了什么,李婶病愈后不愿再被关在家里了,而是在顾闲的牵线下找了个帮厨的活。

    任李婶婆婆如何呼天抢地、胡搅蛮缠,顾闲都说不知道人在哪。哑叔更不必说,他本来就是哑巴,问他根本没有用。

    李婶勤劳肯干,什么事都学得很快。不到一年,她便攒出了父母将她嫁出去冲喜所收的那笔聘礼。

    那天李婶对着自己攒下来的银钱哭了半宿。

    原来只需要干上那么一年活,就能买下自己的一辈子。

    父母当然也有父母的难处,那些年又是倭患又是饥荒,多一个孩子就是多一张嘴巴吃饭,与其大家一起饿死,倒不如应了这门婚事。

    比起担上卖儿鬻女的恶名,收点彩礼将女儿嫁了好歹说出去没那么难听。

    可是要从十几岁苦守几十年,命真是苦啊。

    倘若婆婆妯娌好相处,日子倒还过得去,可她这吃不饱穿不暖,还时常挨打挨骂,能不能活到挣来牌坊的那天都不一定!

    何况她也不想要那么个冷冰冰的牌坊。

    大明民间对寡妇改嫁没有太多的非议,许多寡妇大多都会选择再嫁。

    没办法,家里都穷得揭不开锅了,就算贞节牌坊能当饭吃,那也得有命拿才行啊!

    何况官府也不是每个“节妇”都给表彰,还得去打点打点人家才晓得你在家中守了二三十年寡,要不然死家里了都没人知道。

    所以民间的普遍情况是该再嫁还是得再嫁,咱平民老百姓没那么多讲究。

    像李婶婆婆那样极端的反而是少数,纯粹是攒了那么一点家底就觉得自己家是“书香门第”,与寻常人家已然不同了。

    后来李婶与哑叔走到一起,又把李婶这位前婆婆气昏了一次。

    别看哑叔没亲没故,又是个哑巴,实际上他没成亲前便挺能攒钱了,成亲后更不得了,夫妇俩都是勤快人,日子那是越过越滋润。

    前些年沈春生雇佣哑叔来管地里的事,钱给得很足,夫妻俩便决定一起干这差使了,都觉得务必要对得起沈春生给的钱。

    对顾闲,这夫妻俩更是当自家弟弟来爱护。

    顾闲听沈春生这么一说,顿时有些坐不住了,兴冲冲地说道:“我看今天就不会下雨了,今天我就去吧!”

    说完顾闲也不等沈春生回应,径直去与王世贞说起此事,说是要把淘淘托付给他半天,有朋自远方来,能不去见乎!

    王世贞:“……”

    王世贞听他叭叭叭地讲了半天,脑壳有点疼,摆摆手让他爱去就去,仔细半路又下冰雹砸他脑袋。

    顾闲咕哝:“才不会那么倒霉。”

    与王世贞说了一声,顾闲便出城寻老朋友们玩耍去。

    虽说他什么菜系都会做那么一点,但也有些别人的长处是他学不来的,比如李婶做的糟卤就堪称一绝,糟什么都很香。

    江南一带最擅长做糟货,海味山珍、蔬菜瓜果,什么都能拿去糟一下,但家家户户做的糟卤都不一样,顾闲自己试过了,好吃归好吃,但就是做不出李婶那个味。

    顾闲馋了一路,见到李婶就问人家有没有带糟卤来京师。

    李婶笑呵呵地道:“带了,带了,昨儿在船上就把你爱吃的鸡爪和花生放下去糟了一夜,你尝尝看入没入味。”

    顾闲不客气地大快朵颐,只觉没有白跑这一趟,吃饱喝足便舒服到想要躺平睡一觉。

    哑叔从外头回来时,看到妻子朝自己比了个噤声手势,一看,是顾闲在不远处趴着睡着了。他笑了笑,把从地里带回来的新鲜蔬菜放到厨房那边去。

    夫妻俩第一次到京师这么远的地方,心里本来还有点不踏实,瞧见顾闲后顿时又觉得什么都没变,没必要想太多,该干啥干啥就好。

    听说过上一两个月有大人物要来庄子上看玉米,他们这段时间务必要把庄子打理得妥妥当当!

    顾闲只是食困,睡上一会就醒了。他在庄子上转悠了一圈,见这边地势高,庄稼和蔬菜瓜果都没泡水,便安心地与哑叔他们吃了顿午饭,带着糟鸡爪和糟花生回城去。

    王世贞才刚清净了半天,就听到顾闲远远在外头跟人家小沙弥闲聊的动静,不用想都知道是谁回来了。

    果然,没一会顾闲就溜达进来,格外热情地给王世贞推荐李婶糟的鸡爪,说是特别入味!

    王世贞道:“难得你这么推崇别人做的吃食。”

    顾闲道:“胡说八道,我推崇的可多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才十四岁,若是这会儿就觉得自己天下第一,往后哪还能有进益?”

    王世贞听了颇为认同:“你做学问也该抱着这样的想法,别总觉得自己比别人聪明就可以懈怠,天底下多得是聪明人。”

    顾闲心道,来了来了,不管在聊什么话题,大人都能给你绕到劝学上面去。

    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顾闲力邀王世贞尝尝自己带回来的糟鸡爪。

    都是江南人士,哪有没吃过糟货的,只不过王世贞家中富裕,从不会吃这些头头爪爪。

    如今面对那一只只看起来就不好啃的鸡爪,王世贞一时有些无从下手。

    这东西倒不是不好吃,吃鸡爪这事古来有之,早在春秋时期便有位齐王发现鸡足上那块厚厚的肉非常美味,每次吃鸡脚都要吃上千块鸡踵肉。

    但是吧,人家都是把那么一小块肉切下来上桌的,而不是一个鸡爪拿起来啃。

    太费事了,也太不雅观。

    顾闲见王世贞不动手,好奇地问:“您不爱吃鸡爪吗?很好吃的!”

    王世贞在维护自己形象和尝试新食物之间犹豫片刻,还是毅然夹起一块鸡爪尝了起来。

    只有自己学生在场,没必要那么讲究。

    六月已经过去大半,今天雨倒是真的停了,小鹅淘淘许是听到了顾闲回来的动静,在门外探个头进来叫唤了一声。

    顾闲回它:“一会给你吃我摘回来的菜。”

    淘淘又鹅叫了一声,满意地离开了。天气才晴了一天,又有嫩草悄悄冒头了,鹅喜欢!

    王世贞已经解决完一只鸡爪,见那小鹅跟顾闲有来有往地交流,笑道:“这鹅倒是颇有灵性。”

    顾闲兴致勃勃地道:“我以前养过一只鹅也特别聪明,每次一看到我就跑得飞快。”

    王世贞奇道:“是怕你吃了它吗?”

    顾闲道:“是怕我骑着它玩。”他那时候虽然还小,但重量对于大鹅来说可不轻,要不怎么连凶名远播的大鹅都受不了他的折腾。

    王世贞:“……”

    那是要怕你的。

    顾闲又和王世贞探讨起来:“听说太祖皇帝规定御史不得奢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收藏晚安文学,wawx.net 努力为您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