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弗斯: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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皱了皱眉,打断她一本正经的胡诌。

    明蓝就笑起来。

    和她百无禁忌不同,他的家族是真正的世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天都在兢兢业业祭拜神灵,拜完财神爷拜妈祖,拜完妈祖拜土地,很讲究避谶,他本人也熏养出了类似的习惯,告诉她言语是有灵的。

    “要多说自己的好话。”他像个上了年纪的老爷爷一样苦口婆心地交代。

    明蓝想不到任何送给自己的好话,所以只是含笑沉默,等她跳完下来,问他她在上面跳得美不美的时候,大概担心诱发她有关于跳楼的那一番理论,方见瑜含蓄地表示:“不太美。”

    不是“丑”,而是“不太美”。

    明蓝被这个回答戳中笑点,又撑着额头笑了好半天。

    后来她的工作忙起来,也没时间再去蹦极了,始终没有找到漂亮的角度,大概人类向下坠落的时候,姿态总是不好看的。

    包括现在,虽然江彻抱着她从二楼跳下来的整个过程都能算身手矫健,可是情形还是与美观相去甚远,一大佐证就是——她的口罩以及嘴里拔完牙的棉球都被颠得掉出来了。

    那团棉球,她本来都快忘了它的存在,含着它又是救狗又是救火又是救人,忙得晕头转向,并且因为太忙而遗忘了它的存在,直到它掉出来的时候才惊觉它此前居然一直待在她口腔里,吸饱了唾液以及血渍。

    红色的棉球一掉进院子里,就被红色的火焰吞成了黑色。

    他们从窗外直接跳到了围墙上,又从围墙跳到了别的什么地方。

    明蓝挂在江彻肩膀上,被他飞檐走壁晃得头晕,忍着不吐在他身上已经耗费了她所剩无几的意志力,以至于她没有别的功夫再去判断自己究竟身处东南西北哪个方位。

    一阵过山车般的剧烈晃荡后,她终于从头朝下恢复成了头朝上的状态。屁股下面硌着一些粗糙的石块,她勉强看清自己现在正坐在一堵塌陷的围墙上,手掌撑着眩晕的前额,咽了咽喉咙里差点反上来的胃酸,感觉到了一股干涩的灼痛感,像一块目数很低的粗糙砂纸在她喉道里磨来磨去,不知道是胃酸的缘故还是浓烟的关系。

    干咳了几声,嘴里喷吐出了一些不小心吃进去的黑色炭灰。

    她刚想举起手背抹抹嘴,面前的人就伸出手,代替她,指腹覆在她下唇,粗暴地从左到右揉了几把,力道大到及简直像是要把她的皮也给搓下来,甚至让明蓝怀疑他是不是想趁机把手上的烟灰擦在她脸上。

    唇瓣火辣辣的,她不舒服地皱起脸颊,刚要发火,江彻的声音反而先响起来。

    听着比她更生气。

    连名带姓地喊她:“明蓝,你有病?”

    这是她之前习惯骂他的话,按照她的性格,被骂以后她应该立刻回敬一些更难听的话,但夕阳折过来,照在他脸上和肩上,明蓝突然看清了什么,愣了愣,错过了骂回去的时机,脑子也因此慢了半拍,消化了片刻他的话,没消化出所以然,牛头不对马嘴地说:“我想出去的,主要是我没鞋子……”

    “我没在跟你说这个!”

    他提高了嗓门喝断她,手用力掐在她的下巴上,眼睛因为背光而显得很沉,像黑色的影子,随夕阳一并压过来,铺陈在她的脸上,“谁教你的一有事就自己上,不会找人帮忙?拎两桶破水你就打算学人救火了?你是不是就打算收拾收拾死在里面!?”

    英雄主义是指为了完成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任务而表现出来的自我牺牲精神和行为,可明蓝始终在做的却是与英雄主义因果倒置的事情,如果非要为它取一个名字,大概可以叫成牺牲主义,意即为了自我牺牲而完成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任务。

    两者乍看相同,却背道而驰。一个为了生,一个为了死。

    江彻知道明蓝对漂亮地活着有一种执念,就像她种了满院子热热烈烈的玫瑰花一样,活得久不久对她而言并不重要,关键是开得好不好看。漂亮——换个词就是好脸。

    他再也没遇到过像她那样爱面子的人了,可以忍受被歌颂,被诋毁,起起落落,跌宕坎坷,唯独不能接受自己被任何人可怜。

    ——自杀死掉,一听就太可怜了,大家都会猜想她一定是遭遇了一些重大的打击,“挺不过去了”,“想不开了”,“承受不住了”,谈论起她的语气像在谈论一个被命运压垮的狗夹尾巴的落败者,就像错误的跳楼姿势导致尸体皮开肉绽,任谁看了都要摇摇头扭过脸去。

    相较起来,死在做好事的途中,会让人觉得她其实也是想活的,只是不幸牺牲了而已。可怜变成可惜,同情转为遗憾,她可以以一种状似坚强坚韧的形象漂漂亮亮地死去。

    所谓的赎罪在她的理解里就是在做好事挽回一切的途中找点办法让自己顺理成章死掉,死之前还要挣扎一下,留下点求生的痕迹,让大家对她并不想寻死这件事信以为真。死欲藏得很深,被她妥帖地包装好,贴上各种高大响亮的名词,一被人问及,就开玩笑说放心吧,我也是很惜命的哦。

    惜在哪里?他没看出来,只看出她非常随意地在对待自己的生命,任何人的生命安全都可以被她摆在她自己之上。

    面对面对视,明蓝坐的位置比他略高一些,他的影子只够铺在她鼻梁以下的位置,与她脸上黑黑的煤灰印子交错在一起,影子里还有影子。

    她脸上没被他的阴影铺及的地方只有眼睛。

    被正面过来的夕阳照成了澄澈的橘红色,中间一点黑,墨水一样溅开,像是完全没有感知到他的愤怒,也没有被拆穿的羞恼,只有一种怔愣般的宁静。

    她抬起左手。

    手指沿着他右脸耳根的位置朝斜后方摸去,江彻僵了一瞬,直到她的手指蛇行到他颈后,没入衣领,还要继续往下,他才握住她的手腕,哑声说:“……够了。”

    她停下了动作,心里迟钝地想着,那天方毓歆果然骗了她。

    指下的皮肤有着她所熟悉的凹凸起伏的瘢痕触感。烧伤大概是最不体面的一种伤,没有整齐利落的断面,无法像刀疤那样被吹嘘为某种勋章,所有经历过火焰炙烤的皮肤都像面团一样,被揉烂重组,像经历过炮火轰炸的沙漠,七零八落地遍布起伏的沙丘。

    他脸上的伤痕其实不多,只有耳根位置的那一点点,可由那里蔓延下去,衣领下藏着的,看不见,却可以想象出它的景观,犹如榕树盘错蛮横的树根。

    明蓝又慢吞吞地想到,难怪那么大一根横梁砸下来,她只受了那么一点伤。

    那时候是不是也他救了她?甚至没有多少勇气询问。

    答案已经昭然若揭。

    难怪他每次见到她时总是那么刚好地戴着口罩,仅有的几次没戴口罩是在医院里,刚好都是夜晚,什么都看不清楚。要不是这次太匆忙,也许他还是会戴上口罩。遮遮掩掩,不就是怕她看到么?

    对视漫长起来,她的手腕被他握得发烫,像一边充电一边被人用来玩游戏的手机。

    刚想到手机,裤兜里的手机就震了起来。

    明蓝怔了怔,担心是重要的电话——赞诺比信号不行,电话必须紧着接听,忙将手机掏了出来,手指划到接听那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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