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丽人1960s: 13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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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的迷你裙,也谈不到‘冲击性’了。

    克里斯托弗看着丽莲从衣架上取下的一条裙子,不算是喜欢,也不是不喜欢,更像是看到自己不能理解的东西,所以无法评价。

    “我不太确定,这是新时髦吗?”

    丽莲拿着裙子比划,听他这样说,忍不住笑了起来:“是的……这是新时髦……这很简洁,穿起来应该会很舒适。”

    相比起此时的套装,迷你裙当然舒适。至于其他连衣裙,铅笔裙肯定没有迷你裙宽松自如(迷你裙基本是H廓形),伞裙的话,舒适度和迷你裙不相上下,但也稍差一些——穿上这个时代的经典伞裙,自觉不自觉就会淑女一些呢。

    这样说着,丽莲就拿了两条迷你裙去试穿,一条是黑色毛呢材质的背心裙,里面穿一件小翻领的白衬衫再去穿,就是几十年后典型的女学生风了。然后还有色彩特别鲜艳,柠檬黄和天蓝拼色的长袖娃娃领迷你裙,搭配一顶钟形帽、彩色的丝袜,时代风貌一下就出来了。

    就是那种典型的六十年代时代风貌!

    毕竟几十年后影视剧还原六十年代,经常就是各种迷你裙。但其实迷你裙出现在主流视野是六十年代中期的事,此前大家基本还维持着五十年代的衣装风貌。而且六十年代中期一过,迷你裙也就迅速过气了,新的时尚是嬉皮士带来的波西米亚风、吉普赛风,以及各种有些复古夸张的东西。

    “富尼叶小姐,您真适合这些!简直和杂志上的模特一样……”陪丽莲试衣服的导购自然恭维夸奖。

    但这也不是什么违心的话,因为丽莲的底子,以及她对这类服装的接受度,所以她穿上迷你裙不只是身体上没问题,风格消化也是毫无障碍!就没有第一次穿这类衣服的人的不适应、不自信,穿上后是一种轻松自如的劲儿……这其实就是时尚界经常强调的‘消化能力’的一部分。

    “是吗?穿起来还挺舒适的……可以多买几件呢。”于是丽莲之后又买了两条‘迷你裙’。

    克里斯托弗认为‘迷你裙’有点儿奇怪,不过也觉得丽莲穿上后很漂亮——而且他认可丽莲的话,这种裙子方便、舒适,而且年轻女孩儿着迷于迷你裙裙摆高过膝盖带来的兴奋,所以这肯定会大流行。

    实际上,丽莲在这次圣诞节就穿着迷你裙出现在了不少社交场合……倒不是她多爱迷你裙,以她的审美来说,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的服装其实更优雅美丽。但就算是沉浸于五六十年代优雅女装氛围中的她也得承认,迷你裙是真的轻松好穿!

    穿其他轻松好穿的衣服去社交场合,可能会被认为穿着不当,不够体面。但迷你裙是当下最时髦的衣服,而对喜好新潮浮夸的纽约人来说,穿最时髦的衣服显然不算穿着不当,最多就是有点儿过火……但在这个年代、这个环境里,‘过火’并不算是贬义词。

    丽莲甚至在克里斯托弗举办的圣诞派对上,作为女主人登场时,穿的也是一件迷你裙!

    这也无人批评,最多就是有一些年长女士议论:“迷你裙?来自英国的玩意儿!听说最近年轻姑娘们都穿它……说实话,真让人搞不懂,我是说它不怎么好看,不是吗?除了裙子短了很多,我看不出这玩意儿有任何值得说道的地方。”

    “而且天哪!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裙子短到膝盖以上,可以成为优点了——直接露出来真的会更吸引人吗?我反而认为适当地遮掩才是最有吸引力的。”

    更多人赞扬丽莲这种走在时尚前列的‘精神’,不少杂志都发布了她穿着迷你裙的样子,这甚至加快了迷你裙入侵纽约上流社会的速度(‘迷你裙’是一种典型的自下而上的流行,一开始在英国也是街头的年轻女孩们喜欢,精品店店主这才将缩短的裙摆作为了主要设计元素,推出一系列迷你裙)!

    要知道,此前迷你裙最多也只是中产阶级的女性会穿,而且还得是家里的女儿、新婚少妇!而稍微年长一些的女性都还没赶这一波流行……丽莲算是更推进了一步,好像这个圣诞季一过,纽约的上流社会,女士们穿迷你裙的一下多了起来。

    第139章 请回答,1965(1)

    圣诞节之后就是新年,新的一年,丽莲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新书出版。她之前写的那个大逃杀类型故事,被命名为《致命游戏》,因为写得十分顺畅,年底就写完了,于是放在新年出版——这种大逃杀故事,如果对智斗游戏设定心中有数,故事的起承转合、情节设计就会变得简单,能够写的很快。

    至于说智斗游戏设定,只能说在六十年代中期是非常好写的。

    因为这个类型的作品此时开发程度还非常浅,读者也没读到过各种各样的设定、规则、游戏,所以丽莲只要凭上辈子的见识去写,就能很惊艳了。

    甚至不需要抄袭上辈子读到过的那些精彩设计,毕竟上辈子写这种故事,最难的就是读者们都吃过看过,写出来的东西就不容易让人觉得‘惊艳’。而在六十年代中期,完全没有这个问题,正常去写就好了。

    实际也是如此,拿到《致命游戏》手稿的时候,保罗就非常震惊,他没有想到丽莲又写出了一种新类型故事——虽然二十年代就有了‘大逃杀故事’的雏形,但那种短篇小说,篇幅就决定了和几十年后的大逃杀智斗故事有本质不同。

    然后拿到戈德堡出版社,戈德堡出版社也是无话可说,《末日》其实已经吓到他们一次了,这次的《致命游戏》他们反而没那么震惊,只是单纯的不知道说什么好。然后就是投入最大的力量去准备这本书……现在戈德堡出版社对丽莲,已经有些无脑信任了。

    不同于时下流行商业小说的故事?没问题!说不定这样还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呢!

    “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人吧,称之为‘时代弄潮儿’或者别的什么,他们做的事就是时代的选择,所以做什么都会成功的——依我来看,富尼叶小姐就是这样,她的想法是切中时代的,所以写什么大家都喜欢。”戈德堡出版社的编辑甚至说过这样的话。

    而《致命游戏》出版后的反响也佐证了这一点,又是一本大受欢迎的畅销书!

    “……我昨晚读了《致命游戏》,真可怕,我是说故事里那些事,可怕又迷人。”爱丽丝和丽莲在哥大校园内的草坪上一起晒太阳时,就提起了最近出版的《致命游戏》:“有时我会好奇,你那小脑袋瓜里到底是如何装下这样超乎想象的故事的。”

    《致命游戏》才出版不久,只有精装版,爱丽丝倒是没闲钱买。不过哥大图书馆采购了这本书,所以她能在图书馆借到……说起来,学校图书馆动作这么快,也有这本书是在校学生写的原因吧?对现在的哥大来说,丽莲绝对是‘优秀校友’的代表,甚至对提升学校名气、逼格都大有裨益呢!

    “写得那样详细,而且非常有可行性,我甚至要怀疑,现实中是不是真的存在‘致命游戏’了……”说到这里,爱丽丝想了想说:“我不怀疑,如果真的存在‘致命游戏’,很多人会主动报名,完全是自愿的……这大概就是这个社会的可怕之处吧。”

    《致命游戏》这个大逃杀智斗故事,丽莲用了一个几十年后用烂的设定。无非是神秘组织主动找上缺钱的人,邀请他们参加名为‘致命游戏’的游戏。在这里他们堵上性命玩游戏,一切行为都会被拍摄下来,而这是有钱人的赌局……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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