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丽人1960s: 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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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严格很多时候其实没太大意义,也无法真的落实。而且对照美国在很多成瘾物的宽松,对酒的严格就更显得无厘头了。

    “但有一条,我认为应该更严格一些,就是饮酒与驾车,刚刚饮酒的人应该不允许驾车才对,那实在很危险。”

    丽莲觉得这就是典型的该重视的不重视了,话说美国的私家车普及早,理论上应该很早注意到酒驾的危害,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当下还没有相应法规。难道是因为这年头还很难简单地检测出酒精含量?

    可是也没那么难吧,至少可以让明显刚刚喝过酒的人做一些测试,像是走直线什么的(实际几十年后,美国交警还会用类似的方式测试酒驾的人)。

    “您说的对,饮酒后驾车确实是个大问题。”克里斯托弗对这一点非常赞同,因为他本来就是非常在乎安全规章,近乎一板一眼的人。而且他同样很早注意到了饮酒开车的问题,实际上,有一次他的车就被一个醉酒的男人追尾了……

    “您看起来很赞同这一点?唔,我也不反对……您或许不知道,我有一个很不错的朋友,他上个礼拜才差点儿酒后将车子开进海里。如果不是有人发现了他,我就要永远失去一个不错的朋友了。”弗莱明半真半假地说着。

    这是他的一个习惯,或者说,社交场上的‘大明星’都有的习惯,就是很会讲一些夸张的故事——原本应该是有这样的事,但添油加醋后会更严重、更有戏剧性。

    “如果您也这样想,您应该有那个能量,增加这条法律,对吗?我记得您的父亲和副议长的关系很好。”弗莱明有所暗示地说。

    然而这不是奉承克里斯托弗,因为稍微了解但泽家的人都知道,克里斯托弗和他的父亲非常疏远。

    对于这种程度的‘挑衅’,克里斯托弗并未放在心上,瞥了弗莱明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弗莱明不喜欢他是他很快意识到的一件事,而他也不见得看得上弗莱明。如果不是因为丽莲,他们大概这一生都很难像今天一样相约来同一家夜店,即使他们理论上是一个圈子的人,社交圈重合极大。

    只能说,虽然互相并不喜欢,但克里斯托弗却对弗莱明没有过恶感——弗莱明是他看不上的那类纨绔子弟没错,但弗莱明有一种出淤泥不染的纯粹,并不是个烂人。说实话,东海岸上流社会的圈子里,这样的纨绔子弟可能比克里斯托弗这样的奋斗逼更稀有。

    而他们那个世界,只要不是个烂人,同时还聪明通透,就很难让人有恶感了。大家普遍欢迎这样的家伙,因为大家都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货色,不想要和自己差不多的人打交道,以防被背刺……

    某种意义上,弗莱明对克里斯托弗没有恶感,也是差不多的原因……以他那种类似艺术家的清高,当然会不喜欢克里斯托弗,感觉和这样的家伙多说一句话都是浪费时间,根本不是一个世界的。但要说恶感,那也没有。

    所以,弗莱明现在的挑衅就只是挑衅而已,没有恶意——要知道,因为和父亲的疏远,在但泽家族的边缘化,克里斯托弗见识过很多真正恶意的针对,甚至有的恶意是包裹在伪善面孔下的,更令人觉得恶心。

    相比之下,弗莱明这套是小孩子级别的,有时甚至会让克里斯托弗觉得‘有趣’(从这一点看,克里斯托弗也没有表面那么一板一眼就是了)。

    丽莲看看对面的弗莱明,又看看一旁的克里斯托弗,清了清嗓子:“先生们,你们真的要在夜店里讨论是否该推动立法管控‘酒驾’吗——看啊,最精彩的表演要上来了!我们还是看看这个夏天在城里火热得不行的‘扭扭舞’吧。”

    转移话题非常生硬,但有用就行了。

    第95章 长岛之夏(18)

    薄荷酒廊之行还算成功,至少丽莲觉得很有趣,毕竟亲眼看到了日后会出现在电影里,堪称时代印记一样的东西,这本身就是一个很特别的经历了。而弗莱明更是对‘扭扭舞’这种新流行大感兴趣,立刻就决定要在自己的派对上办扭扭舞专场。

    大概只有克里斯托弗,实在不太理解扭扭舞……他认为这种舞蹈很别扭,很像跳不好爵士舞的舞者在糊弄,怪模怪样。

    现在的青少年,还有所谓的新潮人士,喜欢的就是这种东西吗?那他还真是对美国这个国家的未来不抱期待了。

    “……哈哈!那大概是克里斯你没有见过跳的好的扭扭舞舞者吧。”在克里斯托弗说了内心真实想法后,丽莲就笑了:“舞蹈类型没有好坏之分,当然,难易差别还是有的……有好坏分别的是舞者。”

    “基本功扎实、身体天赋出众、善于表现的舞者,不论跳什么舞蹈都会让这个舞蹈显得很有魅力。相反的话,即使是跳优美的芭蕾,热情的拉丁,充满活力的爵士……也不能让观众感觉到吸引力。”

    “扭扭舞是个过去未被大众关注,只曾经在青少年中流行过短暂时间的、没有多少内容的舞蹈,说舞种都不够资格。即使这个夏天大热,也没有多少有实力的舞者表演它……看不到高质量的表现,又不同于过去常看到的舞蹈类型,难以接受是非常正常的。”

    “而且您或许没怎么看过青少年间流行的各种舞蹈?那和主流有很大不同,习惯了也不会觉得奇怪。”

    这是丽莲的真心话,她看过未来几十年逐步成熟、成为流行、占据大众的各种街舞、现代舞,扭扭舞这种‘怪’在她看来只能说是略有趣味性,甚至有些土嗨——此时不会觉得土嗨,未来看此时带着时代滤镜,也不会觉得土嗨,但丽莲穿越者的视角比较独特。

    “……您在和但泽解释扭扭舞的魅力吗?哦,我劝您放弃吧,但泽先生太老派了,扭扭舞本来也不适合他。”在丽莲和克里斯托弗聊天时,今天的派对主人从舞池溜了出来,朝丽莲伸出手:“May I?”

    是的,这个派对就有扭扭舞专场,显然弗莱明·富兰克林是一个来了兴趣就要付诸实现的家伙,才不擅长等待。弗莱明喜欢,弗莱明想要,弗莱明得到,中间不会有一点儿的停顿迟疑。

    丽莲先对克里斯托弗做了一个‘失陪’的表情,然后才将手放到了弗莱明的手上。恰好这个时候上一支曲子结束,新的曲子节奏更加情况,风格也更俏皮了一些。她听到之后就忍不住笑了一下,摇摇头,和弗莱明一起下了舞池。

    丽莲跳扭扭舞是比较轻松的……因为扭扭舞说是新流行的舞蹈(最多此前曾在青少年中短暂流行过,可那也不遥远),但也不可能是无根之木,是一个新开辟的舞蹈种类。大而化之地说,扭扭舞应该是摇摆舞这个框架内的。

    摇摆舞曾经在美国大流行,甚至那个时代都因此命名为‘摇摆时代’(更准确地说摇摆乐、摇摆舞受爵士乐、爵士舞很大影响,大家说‘爵士时代’的时候其实也就将摇摆时代算进去了),所以摇摆舞内部也是一个大家族。

    在时代洪流中没落的不算,到丽莲上辈子那会儿还比较有存在感的摇摆舞就还有林迪舞、巴尔博亚舞、查尔斯顿舞、Shag等——至于扭扭舞,丽莲个人感觉基础动作和查尔斯顿舞有更多相似点,而她恰好就会查尔斯顿。

    用查尔斯顿舞的基本功去跳,然后再加上一些扭扭舞标志性的‘搞怪动作’,看上去就非常内行了。

    几种查尔斯顿舞基本步按照对音乐的感觉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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