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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文学www.wawx.net提供的《美国丽人1960s》 80-90(第13/20页)
安心了。
然而,丽莲并不知道弗莱明·富兰克林对她的着迷,因为弗莱明并不是追求者的那种态度(实际他确实不是追求者,所谓‘着迷’也不仅限于爱慕么)——她只能感觉到弗莱明对她平易近人了很多,倒像是要做朋友的感觉?
嗯,这种顶豪家庭出来的大少爷,要和人做朋友,大概最多也就是这样了。
对此丽莲并没有特别去考虑,完全是顺其自然的——富兰克林大少爷家里再有钱有势,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又没想去借他的钱他的势。所以合得来就做朋友,合不来就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么,反正等离开长岛,估计也很难遇到了。
不过,就算是顺其自然地交往,丽莲也因此见了不少世面。正是在弗莱明的带领下,她才真正进入了‘长岛候鸟’们的核心圈层,甚至参加了一场小规模的家庭晚宴(所谓‘长岛候鸟’,是说这些家庭每到夏天就会住进在长岛的豪华别墅,像候鸟一样)。
虽说长岛这个季节到处都是富贵人家的派对,但富贵人家和富贵人家亦有不同!而如弗莱明家一般的顶层家庭,是核心中的核心,一起组成了‘核心圈层’。而这种核心圈层的派对就算了,家庭晚宴却是十足十的稀有,外人几乎没机会参与。
弗莱明邀请丽莲时,丽莲出于好奇就去了一次。主要是作为作家,她现在会有意识地接触平常不容易接触到的东西——有了这些见识,写到相应场面的时候就有足够的细节可写,而不是大而化之,甚至闹出‘皇帝金扁担’那种笑话。
不过去一次也就算了,多数时候丽莲其实对弗莱明的那个世界不算很感兴趣。一方面是,上流社会的醉生梦死、纸醉金迷,或许在普通年轻人眼里是非同一般的、神秘的、有着巨大吸引力的,但在丽莲这里却大打了折扣。
这个时代,人们还会通过杂志了解上流社会的各种事,某种意义上,上流社会成员和后世的明星、网红一样,大家对他们有着极大的窥私欲、好奇心。当然,电影明星之类的群体崛起,再加上大众对‘上流社会’的观感越来越差,‘上流社会’的那些东西是越来越缺乏人气了……现在算是一个转型期吧。
总之,这个时代上流社会还有这很重的光环,而且因为信息传播等手段的匮乏,大众也很难真的了解上流社会的真实——可在丽莲这里,上流社会很难说有什么光环,她骨子里还是个社会主义国家长大,并且认可的也是华夏那一套的中国人。
至于上流社会的神秘感……嗯,托后世新媒体的福,再神秘的老钱家族也可能被大起底。至于日常就能知道的上流社会成员更别说了,他们有的甚至自己就会做自媒体(这当然也是为赚穷人的钱或者炫耀),大家可太知道他们是怎么回事了。
而一旦有了了解,滤镜就不存在了。大家都知道,所谓的上流社会、‘人上人’,不只没有表面上的光鲜亮丽,甚至在道德、能力等方面,亦是平平无奇,甚至低于平均线。
还有,另一方面,相比起六十年代美国上流社会种种,丽莲还是更在意自己的生活——她对上流糜烂生活的不以为然,看热闹可以,更深层次的部分就免了,主要精力还是要放在她的新小说上。
新小说《哈罗酒店》,或者《地狱酒店》,已经完成了细纲,她的创作欲被激发,迫不及待要开始书写这个故事了……
“看起来你在南汉普顿还不错?”丽莲在长岛度假半个多月后,她租的那幢小房子第一次迎来了真正的访客。保罗看着井井有条的房子,又看看丽莲端上来的、自己做的饮料和蛋糕:“甚至自己做蛋糕?”
蛋糕当然也有做起来简单的,丽莲做的就算是比较简单的,戚风蛋糕上抹脑油,再点缀水果就好了。但即使是这样相对简单的蛋糕(至少对这个年代的女性来说,这算是入门级的了),要做的像模像样,也得有闲心有耐心才行啊。
由这一角很漂亮的蛋糕就知道了,丽莲在长岛过的是优哉游哉。
“过得去吧,相比起城里,长岛的确要安静很多——我是说,如果不去参加那些所谓的社交季活动的话。”丽莲指的当然是此时来长岛度假的有钱人们,他们在此期间,交际活动从来没有停过!那个圈子可太热闹了,论活动的密度甚至要超过纽约城里。
“很多人正是为了那些来长岛的,只是来了长岛也不见得能参与那些而已。”保罗神秘地笑了笑,然后才将一本书从文件包中拿出来:“真嫉妒你,完全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生活,是不是?”
“相比之下,我们这样的庸才,只能按部就班工作的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即使是这样炎热的日子,也只能抛来抛去……瞧,我这次就是为了送这个的,是《通灵之战》的样书。不出意外的话,大概会在一个礼拜后面世吧。”
是丽莲早就写完的《驱魔夫妻》的续作,只是出版社出于各方面的考量,所以才没有立刻发表。不过这也不可能一直拖延,所以在丽莲来长岛度假前,出版工作就已经到冲刺阶段了。这个时候保罗送来样书,也没什么可意外的。
丽莲接过那本样书,只从封面看,风格和《驱魔夫妇》是一脉相承的(这也是早就定好的封面,得到丽莲点头的,没什么可说的)。她又翻了翻内页,不愧是精装书,纸张很好,字体清晰,还能够闻到新书的那种香气。
在丽莲翻看的时候,保罗就在一旁提醒道:“《驱魔夫妻》的平装版已经确定下来了,大概会在《通灵之战》出版后一个月内出。那家出版社还算有诚意,承诺了不错的书籍质量,定价则是1.49美元。”
“版税是业内差不多固定的6%,戈德堡出版社和你各一半……按他们的说法,首印就是100万册。”
“一百万册?”丽莲‘哇哦’了一声:“《驱魔夫妻》精装本卖了一年,也还没有卖出100万册吧?真是大手笔。”
保罗却不以为然:“如果是《驱魔夫妻》这样数一数二的畅销书,平装书首印100万册只能说是中规中矩而已。这可是平装本,又不是精装书——100万册听起来很多,但算下来分到我们手上的收益也只是44700块而已,差不多是精装书印10万册的一半收益。”
“喏,这是新支票,这次《驱魔夫妻》又印了10万册……另外还有《通灵之战》的支票,首印30万册,又是一大笔钱。”
《驱魔夫妻》精装本印10万册,就是94800块的版税(当然,还要给保罗分12%)。至于《通灵之战》,字数又比《驱魔夫妻》多了不少,定价也稍高一些,结果就是30万册首印,将给丽莲一次性带来超过近35万美金的收入(这也要再给保罗分12%)。
在六十年代美国,这绝对是一大笔巨款!这种时候,丽莲才真能体会到年度数一数二畅销书作家的含金量……如果能确保每年都有畅销作产出,只论收入、不算资产,的确是不逊于此时很多大富豪了。
第88章 长岛之夏(11)
戈德堡出版社相当看好《通灵之战》,首印就是30万册,这是当初的《驱魔夫妻》完全不能比的。
这个没办法,其实戈德堡出版社已经很看好《驱魔夫妻》了,以新人新作的标准,说是前所未有可能还不到,但也绝对说得上屈指可数。而《通灵之战》就不一样了,作为大热畅销书的续作,还是质量得到编辑认可的续作,30万册的首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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