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丽人1960s: 60-70

您现在阅读的是晚安文学www.wawx.net提供的《美国丽人1960s》 60-70(第15/22页)

商业合作更加顺利呢。

    这年头的作家和出版社就更是如此了,尤其一些小的出版社和作家,有时候真的就和朋友、家人差不多。

    戈德堡是大型出版社,气质上要‘公司’一些,不可能像家人朋友一样关照作者。但以出版社的名义给看好的作家办个生日会、庆祝会什么的,这在此时并不出奇——戈德堡出版社也很乐于这样做,因为丽莲是个才出版了第一部 长篇小说,然后第一部长篇小说就爆火的‘超级新人’。

    这样有天赋、有前途的新人,出版社一向是不吝啬做人情投资的。

    “丽莲不太喜欢那些人来人去的派对,你知道的。”保罗解释了一句:“她在入学前,也只是和关系亲近的朋友聚在一起,公布了这件事。”

    “要我说,这是一件好事,我已经厌倦了那些一旦出名,就每天往来于名利场的客户了。尤其我现在是个老人家了,更是如此——回想起来,当初我经常要半夜陪着参加酒会,赶到度假地去催稿,还深夜接到过电话去警察局保释……”说到这里,保罗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在退休后重返岗位,遇到一个懂事儿的姑娘,这可真是好运啊!某种意义上,这和你遇到一个‘天才’一样难……所以现在懂事儿的姑娘有了,天才也有了,是双倍的好运……你这老家伙,应该去买乐透的。”乔纳编辑笑骂道。

    保罗撇撇嘴:“我已经中了大乐透了,再买肯定不会再中。”

    “有趣的说法,已经中过一次的人的确没机会再中了,虽然每一次重新开奖,大家的机会都是均等的。”这样说着乔纳编辑拆开了棕色文件袋,里面装的是复印的书稿,原件当然在丽莲手中,主要是只有一份原件担心会弄损弄丢。

    “你的确够好运,这年头一个如此低调的年轻姑娘,要在乡村、小城里还有一些,可在纽约?”说到这里乔纳编辑真心实意地露出了一个‘你知道的’表情:“这正是年轻漂亮的姑娘们最愿意展示自己的时代!”

    “我没有说这不好的意思,实际上,我有时也说不准是希望富尼叶女士低调一些,能专心于创作,还是愿意高调一些,公开的展示自己……毕竟她实在是位美丽的、独特的、才华横溢的、充满魅力的女士。只要她愿意,她就能成为新的‘IT girl’吧?”

    “若真有那时候,我就一点儿不担心《驱魔夫妻》的精装本能卖一百万册,甚至两百万册了。”

    这就是蹭名人流量卖书了,这种事几十年后非常常见,六十年代的美国也不少。

    所谓‘IT girl’,起源于默片时代克拉拉在电影《IT》里的形象。在那部电影里,克拉拉的形象于那个时代绝对是新奇的、先锋的,很多人难以接受,但也有很多人感受到了其中的魅力。

    在丽莲上辈子那个时代,IT girl的贬值是飞快的,这大概是因为信息传播足够快、足够方便,推出一个IT girl变得前所未有地容易了?如今每年都有不少女孩儿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走红,成为大家关注的对象,进而成为实际上的IT girl。

    IT girl最厉害的地方就在于独特、叛逆、稀有、无可取代、具有时代代表性。当IT girl可以被‘量产’,一两年间就能更新迭代一批之后,IT girl也就再也没有曾经的荣光了。

    到了千禧年后十来年间,IT girl大约就是会穿衣穿鞋,会搭配手提包,经常参加派对、出风头了,相当‘平凡’。

    一般来说,一个新晋的IT girl需要经常露面,出现在名人派对、时尚秀场中,照片被登载在报纸上、网站上……一段时间不出现,不制造话题度,就会被抛弃,毕竟市面上新面孔实在是太多了。

    甚至于丽莲快穿越时,大家都不怎么提‘IT girl’这个词了,仿佛这是个落伍的说法,是过去真人秀明星刚起来时,称呼那类敢于出位的女性真人秀明星的——对丽莲这个华夏人,她最初还以为‘IT girl’和IT产业有什么关系,专指IT创业男们那些漂亮有名气,但又不太有名的女友呢!

    哈哈,那时候刚刚暴富的硅谷创业男们的确很喜欢找IT girl做女友(当时语境下的‘IT girl’)。

    不过此一时彼一时,现在的‘IT girl’是一个非常珍贵的头衔,能被冠以这个头衔的,无不是自己所处时代的代表人物,对青少年文化、先锋文化意义深远。

    听到乔纳谈及IT girl,谈到可以让丽莲出名,成为城里被追逐的新闻,从而推动作品销量,保罗不置可否:“真正的IT girl是无法主动去塑造的,刻意去做这件事反而很可能搞砸……当然了,从我的角度来说,丽莲的确具备真正IT girl的气质。我是说,她们都不知道或者不在意IT girl,只是做自己而已,IT girl是大众给她们的评价。”

    乔纳编辑哈哈大笑:“没错!妙不可言的气质,特别迷人,人群中闪闪发亮,难以描摹,转瞬即逝……这样的风情并非刻意塑造,完全天然——大众都喜欢这样的女孩儿,当她什么也不做,只是发呆的时候,也想知道她在想什么,无理由地崇拜。”

    “是的,我完全认同你说的……不过站在我这个代理人的角度,我还是更希望我的作者保持如此低调的作风。IT girl的生活固然光鲜,但对于一个不上二十岁的年轻人,那还是太过光怪陆离了,很难不迷失其中。”保罗想到自己合作过的一些作家,有那么一两个确实是被名利场毁了。

    “好吧,一个作家能专注于创作,的确没有比这更好的了,所以我也只是在看到迷人的富尼叶女士时,才会偶然想起这事儿。”乔纳编辑晃了晃手中的书稿,大概是示意‘这才是最重要的’。

    “怎么样,老伙计……这部续作怎么样?质量上比前作如何?”乔纳编辑有些试探地问。

    虽然有《驱魔夫妻》这部前作上,续作肯定是未出即火,一开始就会有大量关注,而这些关注是会转化为初期大量的销量的。但是,真的要大卖,获得当下《驱魔夫妻》这样的成功,甚至更大的成功,就得看作品本身的质量了。

    乔纳编辑不想看衰丽莲,但问题是,一个成功的前作在先,续作相较于前作,一般是很难维持同等精彩的。

    第68章 上西区故事(9)

    乔纳编辑很希望丽莲的新作能维持之前《驱魔夫妻》的水准,但同时又在心里主动调低了期待。毕竟续作不如前作才是最常见的情况,如果期待太高,最后可能影响自己对新作的判断——不管怎么说,有《驱魔夫妻》这样的前作在,续作的销量是不用担心的。

    “《通灵之战》?这个名字就很驱魔师故事了。”乔纳编辑看了一眼新作的暂定书名,觉得这个名字挺好的,朗朗上口、开门见山。就是没有了前作‘驱魔夫妻’的双重性,既说了‘驱魔’,又含了‘夫妻’。

    他当然知道,《驱魔夫妻》大火,除了恐怖小说的部分写得好,也是因为描绘夫妻人物和情感实在出彩。纯粹的恐怖小说也不是不能精彩、不能畅销,只是非常难做到《驱魔夫妻》的程度,会对‘恐怖’的部分要求更高,而且评论界也不会那么高的评价。

    是的,虽然也有一些评论界人士对《驱魔夫妻》不以为然,但多数人都很赞赏《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请收藏晚安文学,wawx.net 努力为您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