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丽人1960s: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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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电影里的美女们如果没有化妆师的巧手,也不可能璀璨夺目到和身边的人有壁。

    “……没关系,我可以冷淡一点儿,让多数人望而却步。”丽莲脱下外面的大衣后,露出了里面的小礼服。这是她在拉斯维加斯置办的,不算浮夸,毕竟浮夸的高定她买不起,且并不适合她这个不满二十的年轻女孩。

    丽莲没有谦虚地说自己没什么魅力,而是实话说出了自己的‘策略’……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的做法,对异性保持‘冰山美人’的姿态。并不是她端架子,而是这个时代的男性要比几十年后更‘自信’,也更具攻击性。

    有过一定经验后她就知道了,只要她态度好一点,他们就会会错意。

    不然呢,这年头好莱坞电影里那么多自信心爆棚的男主角是怎么来的?有一阵还特别爱拍年轻英俊的穷小子为主角的电影,是的,他们性格暴躁、自私自利、一文不名,唯一拿得出手的只有一张还算不错的脸。但就是这样,他们每一个都自信于瞄准的漂亮富家女会爱上自己!

    “这倒是没错,亲爱的,你平常已经让人望而却步了……”卡洛琳想想费比安出版社的男同事们,赞同丽莲的话。

    虽然这年头的男人要比几十年后自信的多,但面对一个绝代佳丽,有勇气去追求的还是少数。再加上丽莲刻意地保持距离,营造冰山美人的人设,就更没人敢真正追求她了。多数时候,男人们也只是私下议论她而已。

    从这一点来说,她甚至不是办公室里被‘骚扰’的比较多的女孩……卡洛琳也觉得平常搭讪她的男人比接触丽莲的男人都要多了,这样一想,丽莲的策略确实很有效。

    “不过,总有‘勇者’敢于挑战,不是吗?”卡洛琳转而一笑,朝别墅内此时已经看过来的人示意:“我敢打赌,会有人和你说话的,而且一定是整个派对上最优秀的男人……这是男人之间心照不宣的规则。”

    就像女人之间也有一些心照不宣的默契,男性是一样的。一个过于出色的姑娘出现,男人们是不敢轻举妄动的,只有领头的家伙,仿佛是狼群里的头狼,才会‘狩猎’,这甚至算是一种‘特权’了。

    每当这种时刻,就能看到人类身上残存的动物性。这也没办法,‘求偶’本来就是最原始的动物性本能。

    “这让我有点儿苦恼。”丽莲没有否认卡洛琳的话,只是压低了声音:“我很希望能和派对上的大师交谈,但并不希望崇拜的作家会以轻佻的方式接近我,这会让我觉得对他们的崇拜完全没必要。”

    卡洛琳忍不住笑了起来:“哦!亲爱的!你真是……真是太年轻了,只有这种时候,我才意识到你有多年轻——你得明白,即使才华横溢,他们也是男人,普通的男人。再出色的大脑,也会屈服于美女,这是本能。”

    “如果不是这样,阿瑟·米勒也不会和梦露结婚了。”

    阿瑟米勒是玛丽莲·梦露的现任丈夫,也是此时美国声名最隆重的作家之一。他们结婚的时候,也有人说是美国最棒的大脑与最性感的肉体结合了——丽莲上辈子根本不知道玛丽莲梦露有过几任丈夫,更别说这些丈夫的具体情况了,主要玛丽莲梦露跨越时代的光辉实在太耀眼了。

    月亮最亮的时候是看不到星星的。

    然而这个时候,玛丽莲·梦露和阿瑟米勒的婚姻,在美国大众眼里,更多还是玛丽莲梦露高攀了……emmmm,也不是不能理解啦,想想如果是上辈子,一个大明星和大作家在一起了,虽然大明星国民度更高,长得漂亮,挣的也多,但总是新闻满天飞、流量浮夸,大家也多少会觉得这个大明星‘高攀’了。

    大家对大作家这种,会捧得比较高,这和金钱外貌之类没太大关系。

    不过时光会洗去一切干扰选项,在丽莲上辈子时,美国以外的地方,也无人不知玛丽莲·梦露,阿瑟米勒则只有极少数人知道(还说不定有多少人知道他是因为玛丽莲梦露)。甚至在美国,玛丽莲梦露对阿瑟米勒也是碾压,没人会认为玛丽莲梦露配不上阿瑟米勒,只会嫉妒这个男人曾经是玛丽莲梦露的丈夫。

    “当然不是!梦露是个很有思想的女孩,会读很多深刻的书……只不过因为‘金发美人’的银幕形象,不得已表现出没什么头脑的样子。”丽莲迅速反驳了朋友:“如果你看过梦露的一些采访的话,就会知道了……”

    “阿瑟米勒与梦露熟悉起来,也是因为思想上的互相吸引……当然,美貌也是个重要原因……”

    这个时候的大众对电影明星的了解是非常片面的,大多混淆了他们本人和银幕形象。少数会看他们的采访的,也得考虑这个时候采访少的可怜。更不要说在这个‘大片场’时代的末期,电影公司会很专制地控制明星、控制舆论,让大众以为明星本人就是电影里的样子。

    “是吗……”卡洛琳不太确定地说。丽莲说的和她了解的不太一样,不过丽莲没必要撒谎。而且她也是个能自己思考的聪明人,不会像多数人一样,听到不符合自己认知的事只会认为是假的,而是先思考了起来。

    当然,也只是思考了几秒钟而已,毕竟她们现在是在派对上啊。

    很快有认识她们的同事迎了上来,身边还带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年纪在三十出头,穿一套深色西装,皮肤晒成小麦色的英俊男人。

    “……富尼叶小姐、班德小姐,请容我为你们介绍,这位是帕克先生。他是社长的朋友,一家大型印刷厂的所有人,和费比安出版社合作多年。”

    “帕克先生,这位是富尼叶小姐、班德小姐,她们都年轻貌美、才华横溢,是我们费比安出版社最宝贵的财富之一。”

    帕克先生显然对丽莲很感兴趣,但他还算有礼,所以丽莲也以生疏但礼貌的态度对他。而当他看出丽莲对认识知名作家更感兴趣后,也没有不满,只是提出由他来引荐几位出色的大师给丽莲认识。

    在帕克先生看来,丽莲只是‘文艺女青年’而已,这类姑娘还挺常见的。对她们来说,财力雄厚的追求者的确不如思想深刻的大作家有吸引力……但那又怎样呢?最终那些姑娘们很少真和一个艺术家结婚的,如果她们有美貌,大多最后还是会和一个有钱人结婚。

    之所以他这样清楚,是因为他一位表亲就是如此娶到一位热爱艺术的美人的。

    是的,他想到了结婚。虽然有些突然,但这位三十出头,此前甚至觉得自己能再浪荡十年的富裕公子哥儿,就在几分钟前,听到了小丘比特吹起的号角——两个姑娘出现在大厅门口,他只是恰好转头瞧见。

    其中栗色头发的那个,一下便击中了他。

    那真是位绝代佳人。

    她没什么华丽的珠宝,只戴了一对小而简洁的钻石耳坠。小礼服也并不隆重,只是一件铅笔廓形的背心裙而已,上半身是奶油色,腰间是草绿色,裙摆是郁金香深粉,三色拼接,就像是一株优美清新的郁金香。

    头发规规矩矩地盘成紧紧的发髻,没有刻意设计,以修饰脸型的不足,又或者追赶时髦做成奇异的样子,似乎要发散魅力。

    但是,但是,这丝毫无损她的魅力,反而让全场都看到了她。似乎对这种级别的美女来说,这样也有别样的魅力——仿佛是好莱坞故事里的清纯佳丽,她是那样年轻无瑕,此时来说简单,甚至有些朴素的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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