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关系,我更渣: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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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身上都会留下各种证明他们曾经有过亲密的痕迹。

    虞之赏的疯狂在被连厌认可以后,已经收敛了许多。

    至少他没有再对乾馥和楚卿下手,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虞之赏心里十分清楚。

    对于虞之赏的反问,连厌笑意吟吟:“那是你的事,我不想看到你这张嫉妒的脸。”

    嫉妒与不甘会交织成绝佳的美味,但这并不代表连厌就要看到一张妒火盈沸的脸。

    无论有多少负面情绪,在他面前都必须憋着。

    虞之赏将头慢慢低了下去,声音也一并低下去。

    “对不起,我知道了。”

    他还是没能习惯在连厌面前应该保持怎样的面目,忍耐着将喜欢的人送到别人身边的痛楚,虞之赏在将连厌送到门口后,就转身下楼了。

    只是他跟这半个月来的每一天一样,走出电梯后,一直在底下待到连厌所在的房间窗户灯火熄灭了才真正离开。

    楚卿的味道差不多每天都比前一天更成熟一点,听到连厌进门的声音,他匆匆忙忙就跑了过来。

    越是趋向于成熟的食物,连厌对他们的包容度就越高。看楚卿在那里站着不敢动,连厌冲对方招了招手,于是下一刻,楚卿就欣喜地朝他奔了过来。

    “我好想你。”

    这样表达情意的话,如今楚卿也能随口就说出来了。

    连厌牵住了他的手,带着人往屋内走,顺口问他今天在家里做了什么。

    楚卿立即神经紧张起来,编造着自己根本就没有做过的事,他努力在连厌面前营造出自己一切正常的假象。

    好在连厌并不在意这些,楚卿得以松了一口气,而后视线便一错不错地放在对方身上,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连厌就不见了。

    但并没有,这半个月以来,楚卿觉得自己掉进了一场让他惶恐的幸福当中。连厌今晚也没有离开,楚卿缠着他的时间一天比一天长。

    只是再怎么样,天也是会亮的。

    当连厌吃过早饭准备出门的时候,楚卿的恐慌几乎要将他整个人吞没。他迫切地希望做点什么来缓解内心的焦虑,因此在门口帮连厌穿好鞋子以后,楚卿殷切地看着对方提出了再要一次的愿望。

    “我要出门了。”

    言下之意是不行。

    楚卿的表情立即更焦急了,他拉住连厌的手没有放开。

    “用嘴巴也行的,一次就好。”

    “半个小时后我有一场会要开。”

    “我很快的!”

    楚卿已经蹲下去了,他很熟练地就做了想要的事。

    哪怕楚卿是连厌的正餐,但他在这一刻也还是有点不理解人类。

    不过连厌最终还是同意了,过了会儿,楚卿咽下嘴里的东西,将连厌重新收拾得干干净净,只是他自己,状态除了更糟糕外,一无所获。

    送走连厌不久,有人敲响了他的房门,

    楚卿过了很长时间才反应过来,他以为是连厌又回来了,从麻木当中挣脱开来,往门口跑去。不过他谨记连厌的叮嘱,没有贸然开门,而是通过猫眼观察了一会儿。

    发现门外的人是连厌的生活助理后,楚卿失落不已,但他还是开了门。

    “有什么事吗?”

    “你好,我来给邝总送花。”

    楚卿现在不爱出门,乾馥重新得到了换花的任务。他大方地笑了笑后,就将紫色蝴蝶兰交到了对方手里。

    “这是早上刚剪下来的,可以直接放到花瓶里养着。”

    楚卿伸手接过了蝴蝶兰,眼角的余光不经意间看到了什么。

    “我知道了,谢谢。”说着,他就打算关上门。

    只是在门即将关上的时候,楚卿的动作陡然顿住了,他意识到了什么。

    楚卿抬起头,乾馥还站在门口,对于他的动作予以微笑。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他都是一个合格的生活助理。

    可楚卿终于发现了,在他胸口别着的那朵由绢绸折成的玫瑰花是那样眼熟。即使是物有相似,楚卿的直觉也依旧告诉他,这就是当初在酒店里,连厌身上戴着的那一朵。

    那么,为什么出现在了乾馥的身上,他们之间,又是什么关系?

    楚卿已经拼不完整的精神世界里只剩下连厌了,一直以来,他都知道自己于连厌而言并没有什么特别,可庆幸的是,连厌的身边只有他。然而楚卿今天才发现,原来不是这样。

    他压抑着楚家倒垮的痛苦,丢弃尊严选择了连厌,现在却告诉他,他对于连厌来说连唯一都算不上。

    多可笑啊,那他做的这些又算什么?

    “这朵花怎么会在你身上!”楚卿伸手想要将乾馥身上的“花”夺过来,被对方眼疾手快地拦住了。

    “这本来就是我的。”乾馥恶意一笑,刺激着楚卿本就岌岌可危的精神状态,“连厌,也是我的。”

    “你……我要杀了你!”

    楚卿猛扑向了乾馥,却被对方钳制住了双手不能动弹。

    乾馥自从成为连厌的生活助理后,每天都会特意去健身房锻炼身体。他反手将人甩了回去,语含讽刺:“我要是你,就好好夹着尾巴做人,闹大了,你以为连厌还会喜欢你吗?”

    乾馥掐住了楚卿的命脉,他整个人瘫倒在地上,手里无力地护着那捧蝴蝶兰。

    即使互相动了手,两个人也极有默契地没有让连厌的花受到损伤。

    乾馥走了,楚卿关上房门,将蝴蝶兰插进花瓶以后,终究还是没有忍住,将屋子里的东西砸了个稀巴烂。

    他这段时间一直很克制,此时到了临界值,再不发泄,他真的要疯了——尽管他现在跟疯了也没什么两样。

    可是砸完以后,楚卿又害怕又后悔。

    他赶在连厌回来之前,把能叫跑腿买的东西原封不动地买了一份回来,不能叫跑腿的,就自己出去买。

    只是楚卿已经很长时间没出门了,想到外界的目光,楚卿焦虑不安地找了件戴帽子的衣服。

    他把自己全副武装了以后,才走出了房间。

    饶是如此,路上在对上他人的目光时,楚卿依旧不自在到了极点。

    他甚至产生了一种自卑的情绪,拎着手里的东西,楚卿巴不得立刻就能回家。

    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楚卿终于将家里重新打扫了干净。

    还有一些家具太贵了,楚家破产了,他没有能力支付,就只能暂时维持原样。最开始得知乾馥身份时的愤怒随着他在家里等待连厌时间的推移,又逐渐变成了惶恐不安。

    晚上,见到连厌的第一眼,楚卿就问他:“你跟乾馥也在一起了是不是?”

    他的语气有一种难得的平静,可两只眼睛却红得厉害。

    整个人也在破碎的边缘,只要连厌的一句话,就能让他下地狱。

    “你说过喜欢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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