叻女闯香江![年代]: 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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伶递盘子,手脚倒是麻利。

    阿伶接过刀,手起刀落,芦笋便成了均匀的段,她一边切一边打趣:“允怡下次再乱帮手,就罚你同安仔一齐拆粽绳,拆不好不准食粽。”

    阿伶切完菜,接过彩晴递来的锅铲,准备爆香姜葱,安仔凑过来想搭把手,却不小心碰倒了盐罐,白花花的盐撒了一灶台。

    阿伶眼疾手快地扶住罐子,语气已经平淡到就知他要闯祸,“你去帮阿婆拆粽绳、摆碗筷,不要在这里帮倒忙。”

    安仔讪讪挠头,蹲去乞丐婆身边,拆着捆粽的棉线,差点把刚捞起的热粽碰掉,乞丐婆气得拿勺柄敲他手背,“死仔!毛手毛脚!拆条绳都不会?城寨的飞仔给你教坏点算!”

    一桌丰盛的港味大餐很快摆上了桌,姜葱炒蟹红得诱人,蜜汁叉烧泛着油光,腊味煲仔饭滋滋作响,还有一条清蒸石斑,上面铺满了葱丝。

    彩晴还特意做了酸甜开胃的菠萝咕噜肉,最后端上乞丐婆炖了一阵的陈皮绿豆沙,星仔开了蓝妹啤酒,又给阿伶同乞丐婆二人斟了温热的绍兴酒。

    开饭前,一众人都去给厅内摆着的东莞仔遗像敬了香,乞丐婆挑了两个肥嘟嘟地粽放在相片面前,“阿香啊,端午也要食饱饱”

    饭桌上,笑声压过了楼下街坊的嘈杂,安仔抢着给大佬夹蟹,特意挑了只肉最多的,却没剥干净壳,彩晴无奈叹口气,接过阿伶碗里的蟹,熟练地帮她挑肉,“你两个衰仔,心思不用在这些正经事上,倒总想着照顾人。”

    允怡捧着碗,咬着满嘴的叉烧笑,“星仔上回同人对账算错数,是安仔帮他圆场,结果两个一起被老板讲啦!”

    星仔脸一红,瞪了允怡一眼,“细佬少多口!”

    允怡吐吐舌头,躲到彩晴身后,星仔趁机反击,话安仔上次谈生意被对方气得面红耳赤,还是大佬三言两语镇住场面。

    安仔一边嚼着蟹肉一边笑,抬脚踹了星仔一下,“再揭我老底,等下猜拳输了,就罚你同允怡一起将粽子端去露台冻凉。”

    允怡立刻嚎叫起来,“关我乜事啊!”

    众人笑得更欢,乞丐婆也乐得合不拢嘴,往她碗里夹了块最大的肉,算是安慰。

    乞丐婆又给每人剥了肉粽,糯米裹着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同流油的咸蛋黄,香气直往鼻子里钻,“阿伶,多食点,看你近日都瘦了。”讲着,直接往她碗里夹了两个。

    彩晴笑着帮阿伶分担,“阿婆,我帮阿伶食半个,她等下还要陪我门玩游戏。”

    酒足饭饱,收拾完碗筷,安仔摆弄着电视机,天线转了几个圈,终于调出了无线台的粤剧,乞丐婆立刻坐直了身子,看得津津有味。

    阿伶挨着乞丐婆坐下,提议玩猜拳,输的人要学乞丐婆刚才照看砂锅的样子,绕着桌子走一圈。

    安仔同星仔先比,两人出拳又快又乱,星仔输了,他也不恼,夸张地蹲在桌边,学着乞丐婆拍人的动作,捏着嗓子喊:“衰女唔好摸!”模样滑稽得很。

    允怡笑得直拍桌子,手里的瓜子差点撒了一地,彩晴伸手扶了她一把,眼角也弯成了月牙,“你不要笑太欢,等下轮到你就有得顶。”

    轮到允怡同彩晴,允怡想耍小聪明,偷看彩晴出拳,却被抓个正着,她只好乖乖受罚,扭着身子绕桌走,嘴里学着阿婆的语气,“慢慢点啦,唔好碰煤炉。”憨态可掬的样子,惹得大家前仰后合。

    最后是彩晴对阿伶,两人你来我往,竟难分胜负,阿伶嘴角噙着若有若无的笑,忽然慢了半拍,故意输了,她清了清嗓子,学着乞丐婆的神态,慢悠悠地绕着桌子走,嘴里念叨:“你们这些后生仔,成日毛毛躁躁,一点都不稳重。”

    那语气,那神态,简直惟妙惟肖,乞丐婆笑到拍桌,指着阿伶骂:“个死女,学得咁似!”

    允怡凑过来,拽着阿伶的袖子,“老板学得真似!简直是阿婆第二!”

    电视里的粤剧唱得热闹,头顶的吊扇吱呀转着,搅动着晚风,桌上的粽叶香混着残存的酒气,从露台漫出去,融进猪笼城寨的夜色里。

    星仔靠在椅背上打了个长长地哈欠,安仔帮着乞丐婆把凉透的粽子装进篮里,彩晴扫着地上嗑出的瓜子片,允怡分着陈皮绿豆沙,阿伶坐在乞丐婆身边,顺手帮她捶着肩膀。

    六个人围在小小的屋子里,在这个端午的夜晚,这一刻,他们好似真正的一家人,过着最寻常的端午。

    #

    跑马地的空气里,总是飘着一股赛马场特有的味道,但在季柏泓这间豪华公寓里,中央冷气开得很足,客厅铺着米黄的云石地板,墙上挂着一幅名家的墨宝,笔走龙蛇,倒衬得正中的墨黑丝绒沙发少了几分俗气。

    墙角那台十八寸的彩电,屏幕闪着雪花,也无人去理会它,它好似是一个用来填补寂静的摆设。

    季柏泓径自走到冰箱前,取出一罐无醇啤酒,“呲!”一声拉开,麦色的液体倒入水晶杯,他丢进几颗冰球,冰块撞击间发出清脆轻响。

    他端着酒杯,走到落地窗前,眼眸垂着,剪裁合身的衬衫勾勒出身形挺拔,窗外,赛马场的喧嚣隔着几条街,隐隐约约飘过来。

    喉咙有些发紧,他仰头灌下一大口,微苦的酒液顺着喉咙滑下去,眼前晃过的,不是赛马场的骏马,而是阿伶的脸。

    “阿伶”,季柏泓无声念出这个名字。

    她是他的合作伙伴,精明、利落,谈生意时眼睛亮得好似维多利亚港的灯塔。

    起初接近她,不过是看中她手里渠道,能帮他省下不少麻烦,他算准了她的野心,步步为营,好似布一盘棋,每一步都计算得清楚。

    季柏泓作为私生仔,从小到大,他见惯了旁人的眼色,学会了把自己裹在绅士的皮囊里,彬彬有礼,进退有度,可内里的东西,早就在那些冷眼同算计里,疯长成了野草。

    他不信感情,只信利益交换,信那些白纸黑字的契约,信那些能握在手里的筹码。

    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格外在意她的一举一动。

    她的机敏、她的贪婪、她的顽劣、她的野心她的一切,哪怕只是气息,都好似有股魔力,格外吸引他,令他意乱神迷。

    她盘算时微微蹙起的眉,她谈笑间偶尔流露的狡黠,甚至她打人时的猛烈劲儿,都叫他觉得鲜活的刺目。

    她总叫他想失控。

    季柏泓靠在落地窗边,突然自嘲般勾了勾嘴角,私生仔的身份,早叫他对感情敬而远之,他怕自己捧出去的真心,被人随手丢在地上。

    更怕那些藏在骨子里的疯癫,会吓到她。

    可酒液似乎烧着血管,胆子也跟着热起来。

    隐忍十余年,第一次尝到了钟意这种滋味,像吞了颗未熟的青芒,有些发涩,舌尖泛着酸,却又忍不住回味那些藏在酸涩底下的甜。

    他仰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窗外的霓虹灯影,映在他眼底,映出一片迷离的红,绅士的面具裂了条缝,底下的疯癫蠢蠢欲动。

    罢了。

    季柏泓将空酒杯往酒柜上一放,转身去拿衣架上的西装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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