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型工种(快穿): 第664章 第 66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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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子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上,

    银作局多了两个人,也没更多的变化了,王银匠在老师傅死了之后,

    也没不依不饶跟他儿子计较,

    算得上是“人死债消”,因他这个表现,

    之前本来还有很多对他逼死人的不满,

    这会儿也都化作了感慨,

    觉得人家做事儿还算是有分寸。

    纪墨心里憋着一肚子的话,却不好说,干脆眼不见为净,直接不去听他们这些絮叨了。

    就连孔筝过来问具体是怎么回事儿,

    他都没理会对方,

    没有把自己知道的说出来。

    答应了保密,

    那就什么都不要说。

    孔筝没有得到什么内部消息,

    悻悻离去。

    他也不记仇,后来知道什么消息,也会跟纪墨说,不过这些消息就很小了,寻常往来,

    八卦琐事,他都愿意跟纪墨说,

    纪墨还留意过看他跟别人是否也是如此,

    发现他在别人面前却是另一副谨慎不多言的样子。

    后来还问过他一次。

    “为何只对我说这些?”

    孔筝坦然:“不然还能跟谁说,跟别人说了,

    说不好什么时候就传到别人(当事人)耳朵里去,

    到时候成了我搬弄是非,

    给你说了,反而不怕,你也没什么人去说。”

    他看得清楚,纪墨身边儿,有着为他技艺而来的一些小工,但这些人,纪墨也就指点他们技艺,并不与他们说别的东西。

    再有纪墨那个听起来有些伟大的理想,莫名让人觉得他更可信许多。

    孔筝的理由不算完备,纪墨却有些听懂了的意思,感情自己太孤僻了,没什么朋友可以说话,便孤僻得让人觉得可信了。

    无奈一笑,这就是自己成为树洞的理由了。

    不过,树洞也不是白当的,孔筝也会跟纪墨交流自己的技艺,他自己说祖上并不是学这个的,“不似你们,一个个问起来,那是代代传。”

    是他这一辈儿,家中把他过继给一个族叔,族叔又正好有关系,他自小就被托给一个银楼的师傅,跟着学习制作首饰。

    小孩子的思想天马行空,没什么禁忌,那师傅见他聪慧,心里头也喜欢,对这个弟子就格外上心些,后来见他做出的东西也好,有心思,就跟上头人举荐了。

    孔筝凭着这份履历,本来可以也在某个银楼直接当师傅的,但掌柜上头的人更有想法,想要交好银作局,便把他举荐来了这里,一旦能够成功进入,也是一份情面。

    银作局远没有纪墨想的那么简单,他只看到了银作局对皇宫内廷的那部分,却没看到银作局对外的部分。

    “你以为外面卖的时兴样子都是怎么来的?皇宫之中的事儿,哪有那么容易传出去,还不是银作局这边儿把那些新鲜样子卖到外头去的……”

    这一句话,孔筝说得不算小声,显然这事儿并不是什么秘密,该知道的都知道,可能连皇帝都默许,毕竟银作局赚了银子,也是并入他的内库的,算是给皇帝创收了。

    纪墨咋舌,这并不是很难想到的事情,只是他以为——哪怕经过了好些个古代世界,但他对皇帝的权威不是认识不足,就是认识太过。

    他只当外面那些时兴样子是命妇们拜见过皇后妃子之后才带出去的,让人大的山寨产品,哪里想到,人家竟然是买了版权的。

    不过这种版权可想而知,肯定也是有删减的,不能让外头的人都跟宫妃戴一模一样的东西,不然不就是冒犯了?

    孔筝没有具体说,总之,他之前所处的那个银楼背后的主人就是跟银作局有合作的,往这里举荐人有什么好处他不知道,但他凭着这样的举荐进来了,享受了好处是肯定的。

    “咱们这里头比外面制作东西的量可小多了,钱还安稳,以后我的子孙后代,只要手没废,也不用操心怎样过日子……我父(族叔)听到我来这里,心里也高兴,族里头都高兴,说是以后都不用我操心赡养的事情……”

    孔筝说得很是感慨,在他之前,他们那个小家族之中,还真没有人点亮这方面的才能,在他之后,才给他们展现出另一条晋升道路该是怎样的。

    古代信息面不广,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你不知道做什么才能获得更好的结果,不去走之前,谁都不知道还有这样的一条路。

    有个笑话怎么说的,守着金山讨饭吃,听起来可笑,可事实上又有隐含的某种必然,信息不到位,那些守着金山的人怎么知道金子更值钱,能够买粮食呢?

    现实中,很多人守着类似的“金山”,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发挥自己的才能到合适的地方去,也唯有看到别人做了,跟风地学,才知道有这样的路子。

    孔筝的技艺,大体平平,属于那种基础功很扎实,每一项工艺都能应用到最合适的地方去,让最后成型的首饰颇有新意。

    其中最拿手的一样是“错色”,这个错色跟金银错有些类似,却是让纪墨眼前一亮。

    “最开始也是个意外,我弄洒了东西,没成想,那些颜料混合之后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后来就故意调整比例,反复试了好久,才有这一种稳定的……”

    孔筝给纪墨看来一支簪子,很漂亮,六瓣梅花造型,枝干虬然,上有光泽,能看筋骨之感,便是那梅花花瓣上,从这个角度看,仿佛是红色,从另一个角度看,隐隐紫红,多出的那一层紫色就是这“错色”之功了。

    说起来,像是纪墨弄的那种珠光色一样,以上色之差营造动人光泽,也算很有巧思的了。

    “我刚入局子的时候,还想着这种技艺不能轻易展露,免得为人妒忌,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树了敌,拿在手里,好歹是个底气,以后慢慢展露,哪里想到……”

    孔筝说着露出一苦笑,看向纪墨的眼神儿似还有些怨怪。

    纪墨摸摸鼻子,想到自己那时候拿出来的珠光色,恍然,“我说你那时候为什么注意我了……”

    他们那同一批进入银作局的也不是只有他们两个,怎么孔筝就只注意到了自己,纪墨一直以为是他们年龄相近,咳咳,具体来说是自己年龄小所以被孔筝留意的原因,现在看来,分明是自己抢先了他一步,这才让他注意到的。

    本来自己手里捏着一张必胜的底牌,觉得我若不出,谁与争锋,哪里想到,屠龙刀还没□□,倚天剑就先得了偌大威名,怎么能够让人不注意?

    同样是以“色”胜出,珠光色走素雅,紫红色却是走华贵,不一样的路子却是同一种的内质,也难怪了。

    “谁能想到你那么不留余地,我都以为你是不是故意和我争了!”

    孔筝回想起往事来,不由一笑,那时候真的是有些纳闷,怎么偏偏就有人和自己“对”上了呢?

    也就是确定两人不认识,对方也不知道自己的绝技是什么,这才知道纯粹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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