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侠客们的反穿日常: 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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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谁都会说,但只有与真心交往的人说起来,这些没营养的话,也才能让人这样的愉悦。

    从这个角度来说,真正的爱人必定先要从朋友做起的,刨除了那些身体上的、原始而本能的欲念之外,他们就是朋友,永永远远的好朋友。

    这道理明明是非常简单、能懂得人却太少。

    秦蔻说:“诶,我有没有和你讲过我以前交往过的男朋友?”

    一点红挑了挑眉,说:“江晨?”

    秦蔻说:“啊不是他,是另一个。”

    这个男朋友是上大一的时候谈起来的。

    因为很快就分了手,那能有多刻苦铭心?她许久没想起这人了,只不过今天,在路灯之下,在蝉鸣之中,她久违地思考起了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的事情,因此忽然想起了这个反面案例。

    她想了想,说:“我感觉他像个机器人。”

    一点红:“…………”

    一点红挑眉,求解:“何意?”

    他不是不明白什么叫机器人——在现代呆了好一阵子了,陆小凤又很喜欢这种非常天马行空的东西,一点红闲着没事的时候跟着陆小凤看了不少电影,不至于连这个都不懂。

    他只是不明白,一个人是因何被称之为机器人的。

    秦蔻笑了,在手上比划比划,说:“他对女朋友的态度啊,就像机器人一样,提前设定好了程序,遇到什么事情就触发什么反应,比如说,我生气了,他的第一反应不是我为什么生气,而是立刻开哄,什么宝宝别生气了、待会出去吃好吃的呀、我错了之类的,信手拈来,但我问他他错在哪里了,他立刻卡壳,认错只是他设定好的程序而已,至于我到底是怎么想的,他根本不在意。”

    一点红抿着唇,没说话。

    秦蔻又说:“当然,这个程序还有后续的反应,你猜猜看是什么?”

    一点红问:“是什么?”

    秦蔻

    噗嗤一声笑了,说:“那就是哄个一会儿L没哄好之后,开启‘与兄弟一同喝闷酒大声抱怨女人太作并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苦逼的男人’模式!哦,对了,还得加上不知道是不是真醉反正大半夜的要给我打电话发酒疯,莫名说一通他有多多多爱我的内心剖白。”

    一点红:“…………”

    他皱着眉,只觉得自己已快被恶心吐了,冷冷地说:“这人不过是馋女人身子罢了,竟还好意思做出这等十成十被辜负的模样来?”

    一点红几乎是一个社会的边缘人的,他自小到大没有父母、没有朋友,因剑术太好、又太毒辣,出道之后,碰见的人无一不对他畏畏缩缩,而他亦是根本不屑的去瞧那种畏缩之人,孤傲至极,孑然一身。

    所以他实乃性情中人,他爱秦蔻,又怎会不喜欢听她说话?秦蔻若不高兴,他又怎想着不去探究?他想多听听她说话还来不及呢,又怎么会觉得不耐烦?

    所以他一眼就瞧出了她所说的那个男人的本质,只觉得浊臭逼人,恶心极了。

    秦蔻说:“所以我一脚就把他踹了!滚吧你个傻X。”

    一点红忍不住轻轻勾了勾嘴角,正要说话,却听秦蔻说:“啊……到了到了,就是这里~”

    一点红抬头一看,一个桃粉色的招牌立在那处,里头没人,只有几个立起来的自动贩卖机,放着各式商品。

    他其实还有点不太明白……这玩意是做什么用的他已懂了,但真的至于分这么多种包装么?

    然后他就被秦蔻拉进去,体会了一把什么叫现代社会的物质丰富性。

    出来的时候,他提着个塑料袋,若有所思的样子。

    秦蔻不怀好意地说:“你在想什么呢?”

    一点红的眼睛立刻盯住了她——若有所思地盯着。

    秦蔻:“…………”

    秦蔻倒在他怀里撒娇:“呜嘤!红哥你不准太凶……”

    一点红没说话,只笑了笑,笑容似乎也变得有点险恶和毒辣起来。

    秦蔻这时候就明白了,他笑起来的时候果然比不笑的时候更可怕……

    她不肯说话了,过了好一会儿L,说:“饿了。”

    那肯定的咯,下午六点吃的烤肉,她又没

    吃撑,晚上体力消耗不少,现在还觉得腰是酥的,秦蔻一向都这样……胃口好,但胃口小,吃一小会儿L就饱了,然后没过多久又有点饿……

    王思雨以前评价她说:少食多餐,这正是天生的易瘦体质!

    一点红说:“回去给你蒸蛋羹吃?”

    秦蔻蛮喜欢吃鸡蛋羹的,鸡蛋打散、只放薄盐,在碗上裹上一层保鲜膜,然后放进蒸锅里,时间是关键,蒸太久,就会有一个个小气泡形成孔洞,影响口感,但时间正正好的鸡蛋羹,嫩嫩滑滑,一点蛋腥味都没有,嗜酸的秦蔻喜欢倒一点醋、倒一点香油,慢慢吃掉。

    其实他已经给她做过很多回鸡蛋羹了,他其实很聪明,许多东西一学就会,鸡蛋羹也就第一回 做起来没太弄好,比不得秦蔻这个厨房笨蛋,连鸡蛋羹也弄不好,后来天天晚上跟在他后头进厨房,捧着脸等饭吃。

    想到他刚来的时候,见了一碗泡面就惊为天人,只以为她是什么百年名酒楼的掌勺人,现在想来……啧,好蠢。

    他的神色很柔和,揽着她柔软的腰肢。

    秦蔻说:“你有没有喝过鸡蛋茶……我们家管这个叫泼鸡蛋。”

    一点红问:“是什么?”

    秦蔻就在手上比划比划,说:“就是把鸡蛋在碗里打散,然后直接冲开水下去,鸡蛋就瞬间被烫熟了,一缕缕地飘在碗里,但和蛋花汤也不一样,放点香油下去,趁热喝,可好喝了。”

    想了想,又说:“不过这玩意真的很因人而异的,王思雨就不喜欢,说蛋腥味太重了。”

    应该说这属于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贼讨厌的食物才是。

    提到王思雨,她飞扬的心情又略微有点沮丧。

    某一次见王思雨的时候,她和她谈起家里的事情。

    大学四年,她们在一起组乐队组了四年,又都是X市人,当然关系最好,也去过王思雨家里做客,她的父母是认得她的。然后王思雨就说,她和她妈妈提起她,她妈妈就说看人家秦蔻,年轻有为云云。

    秦蔻当时脸色都快绷不住了。

    这说白了就是一种习惯性打压自己孩子的说辞罢了,要真让王思雨现在辞职,继续打鼓、或者到她店里来、到某个厂牌去当乐队经纪人,她妈怕

    不是得直接疯。

    算了!不想这个了!

    正好路过一个烧烤摊,秦蔻的注意力就忍不住被挪过去了,拉拉她家红哥的手,说:“来补充□□力嘛。”

    一点红眼里浮出笑意,说了声好。

    其实他的体力完全够用。

    千万莫要忘记,他是个以前从没有过女人的男人,头一回,就赶上了自己喜欢得要命的女孩子,初次品尝,实在食髓知味,只恨不得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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