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新来的小厨娘: 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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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是陆大人,吃个柿子吧。”

    县衙并不大,明成一溜烟进了后厨瞟上两眼,一溜烟又回了大堂。

    回来时便瞧见两人侃侃而谈,尤其是沈小娘子,似是将陆大人夸出了花,还给剥了柿子。

    有点像捧眼。

    不确定,再瞧瞧。

    “依李德子口供所述,他夜里起身未见刘成,反而看到了什么僵怪。可照你所说,李德子隐瞒了自己与刘成争执的事实。除非他看到的僵怪就是刘成,如若不然”

    沈风禾顺势接道,“他就是在撒谎。”

    “这案子诡异。”

    陆瑾毫不客气,一口气啃了半个柿子。柿子肉细腻华润,如琼浆蜜水,入口即化,令人满舌生津。

    好甜!

    “刘成是第三位剖尸案的死者。本官去看了前两位死者的卷宗,发现这三者之间几乎毫无关系,既不认识,也暂无找到共同点。”

    “既是相同的死法,那凶手也许行凶手法上有所相同,仵作查验过尸体后,便能明了,也可以从中找些线索。”

    “还未验尸”

    陆瑾声音忽然低了。

    这柿子啃的,也有些心虚。

    “陆大人。”

    沈风禾眉心一皱,拿着柿子的手一滞,“已经过去不知多少时辰,竟还未验尸。您应知晓,时间越久,线索便越少。”

    在现代作为法医的她,实在是见不得这样办案。

    一时间她顾不得了方才的装腔捧眼,也忘了在这位大大的县太爷面前,她只是小小的百姓。

    陆瑾抬眸,沈风禾的脸离她很近,如秋水般的眼竟直直对着他。

    她的眼神淡漠且隐晦不明,根本不似十六七岁。

    四目相对。

    胆子大,有想法,不一般。

    这是陆瑾第一眼的念头。

    “沈小娘子,这实在是没有办法你这是在责怪陆大人吗?”

    明成有些恼了,纵使这两天陆大人亲民,今日邀她喝茶,这也不是她“爬”到陆大人头上的理由。

    怎么能平视?怎么能与陆大人大眼瞪小眼?

    他愤愤不平道,“你可知这第二位死者,就是仵作。”

    沈锦书最喜欢在饭点喊这句话,彰显她“一家之主”的地位。

    “来啦来啦!”

    阴雨绵绵的深秋,最适合吃腊肉菜饭,再搭配一碗猪骨汤。

    祖母共晒了六条腊肉,送陆陆瑾两条,还剩四条。

    雨季前日头大,腊肉虽腌制时间短,但已经入味。若是再晒上几月,到了春节,定是喷香。

    碗碟中的腊肉菜饭色泽诱人。

    腊肉被切成细丁却也能瞧出它瘦肉深邃暗红,肥肉色如琥珀,肥瘦相间。青菘是熟前才放,焖得恰到好处,依旧翠绿而不泛黄。

    饭粒沾染了腊肉的醇厚油脂和青菘的汤汁,油汪汪的粒粒分明。

    腊肉肥而不腻,青菘鲜嫩爽口,一碗热气腾腾的猪骨汤更是满含鲜香。

    吃上三碗都无妨!

    “风风你今日是不是去衙门了?”

    “是啊,给陆大人送了些柿子,还有今早炖的枇杷叶梨汤。”

    “是该这样。陆大人真是好官啊,多亏有他,才能好好惩治了周家。”

    “陆唔人,好,好官。”

    沈锦书鼓着腮帮子,脸上沾着饭粒学腔。

    “风风,回头见到陆大人,要提醒他,雨天不能晒腊肉,容易长毛。”

    “祖母,陆大人不用操心腊肉。”

    “哦哦哦,咸鸡也不行,也会长毛。”

    “砰砰砰。”

    吃饭间隙,总有人要敲响院门。

    院门才打开一半,却被人攥住门沿。那手指骨节分明,微微发力,没有半天想让她关上的迹象。

    门缝中,挤出一张熟悉的脸来,那人眼一眯。

    “试。”

    大唐奉行良贱不婚。

    向来是乐籍与乐籍通婚。

    父母为乐籍,故子孙后代,也是乐籍。

    他与她们说。

    想要脱离乐籍吗。

    “天后赏了他金银绸缎,赞他才情卓绝,他说他的锦绣前程可《庆云乐》啊《庆云乐》,如何成了他周文的!”

    第 32 章   案终结

    郑月的泪水一停不停地往下落。

    《庆云乐》是她们二十余人用整整一年光阴,熬干了所有心血的指望。

    当时,周文他穿着太常寺的青袍,温文尔雅地站在郑月面前,说愿为她们指一条明路。

    “乐籍如何?贱籍又如何?”

    他的声音如春日暖风,吹得她们心头发痒,“天后圣明,最惜才情。你们编出好曲子,我替你们献给天后,若能得她一句夸赞,脱籍还不是易如反掌?”

    脱籍啊那是她们连做梦都不敢奢望的事。

    阿娘是乐籍,爹爹也是乐籍,她生下来就带着“贱籍”的烙印。

    秋雨下个不停,青云县的街道上的人并不多,说到底,雨中全都是小摊贩在叫卖。

    僵怪杀人的事传起来也快,又恰逢雨季,谁都不想出门。可人毕竟要吃饭的,家里大多也靠他们摆的摊过活,即便是走过零星的几位行人在摊上秤上一两斤,挣上几个铜板,今日也算是有个交代。

    沈风禾绕着街道转一圈,也只有码头附近的人多些。

    一船船的货物总要有人搬,船工与码头上的人头戴斗笠,身披蓑衣,冒着雨互相转身着搬货。若是饿了,他们便从怀里掏出个干饼子,就着热水嚼两口,就当中午的口粮。

    东市里头的人更少了。

    寻常热闹的东市今日实在冷清,几个潦草的“买五赠一”的大字摆在瓷器铺子,也鲜少人进去瞧。

    张掌柜躺在藤椅上眯着眼,摇摇摆摆,哼上两句从瓦舍中听来的戏曲词,就连沈风禾进门都不知晓。

    “张掌柜,我来拿我的汤碗。”

    沈风禾轻轻敲了敲木货架,轻轻地作了个提醒。

    “哟,沈小娘子来了,还以为你今日不来了呢。”

    听到了这声响,张掌柜忙按着藤椅的扶手起身。他伸了一个懒腰,语气困倦道,“你要的样式我都刻好了,我拿给你瞧瞧怎么样。”

    张掌柜走到柜台前,先捧来一只碗,递到沈风禾的手心。

    沈风禾挑的碗朴素,并没有花鸟飞鱼等精细花纹,越是简单越好。

    “张掌柜家的碗,自然是好的。”

    那碗深,虽说只有碗口一圈蓝边,却能容纳不少东西。只不过碗底却极有特色,刻着一只南飞的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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