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竖中指,我戴戒指: 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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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在说:那现在就合适了?!

    谢逐扬的神色则仿佛在回答他:不然呢?

    他慢悠悠朝他走过去,孟涣尔不明所以,随着他前进的姿态后退两步。

    “以前你跟我做这个手势可以,但现在我们结婚了,你最好还是不要再这样。”

    谢逐扬悄悄凑近到他耳边吓唬他:“因为我会把这当成你在邀请我的*暗示。”

    “……”

    孟涣尔的目光一瞬透出惊恐。

    看得出他在那一刻还想说些什么,但是忍住了。

    怕被谢逐扬说自己在暗示他。

    臭流氓!

    Alpha果然没有一个好东西。

    孟涣尔气哄哄地继续转过身,加快脚步,逃也似的飞快溜走了。

    整治了一把不雅行为,谢逐扬在他后边噗嗤一笑。

    当然主要还是逗孟涣尔很好玩。

    ……

    别墅里有电梯,不过孟涣尔一般情况下还是习惯走上去。

    他几步窜上旋转向上的楼梯台阶,鞋底噔噔噔踩在地面的声音很急。

    而另一个人的脚步始终跟在他身后。

    孟涣尔猛地回过头。

    “你跟着我干嘛?!谢逐扬我警告你,我们的婚前协议就摆在那,你不许过界!”

    谢逐扬又恢复到“我做什么了”的无辜情态里,好像自己刚才没有逗弄过孟涣尔一般,闻言一脸莫名和震惊:“谁跟着你了?我们的卧室都在楼上好不好。你要休息,难道我不要?”

    “……”

    失策了,忘记这栋婚房如今是他们两个一起住。

    “那你也别离我那么近!”

    他哼一声为自己找补,回过头继续“噔噔噔”。

    来到二楼,新的问题出现了。

    房间怎么分配?

    他们肯定是不能睡一起的,但二楼可一共有四个卧室呢。

    抛开两个明显小一些的客卧,剩下的两个套房里,长辈们挑了有露天花园的那套布置成了主卧婚房,里面姹紫嫣红,节庆氛围浓郁。

    相比起来,另一套就寡淡素雅很多,只在床头柜上象征性摆了一篮和主卧同色系的鲜花。

    之前只偶尔来过云港一号两次,孟涣尔还没仔细打量过这里。

    他在几个卧室间转了一圈,问:“我住主卧还是你住主卧?”

    谢逐扬长腿一搭,斜跨在水吧旁边的墙上:“我都行,看你。”

    “我也都行,看你。”

    两人拉扯了一阵。

    最后谢逐扬实在受不了,乐了:“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谦让了?这可不像你的性格。”

    孟涣尔眼睛又是习惯性地瞪大,刚要说你损我?

    就听谢逐扬道:“那你住主卧吧。”

    孟涣尔惊讶:“真的?”

    他揣摩着谢逐扬的神色:“你不会故意让着我吧?”

    他看了婚房,确实就连一进门的衣帽间都比另一边的更大,扪心自问,要让孟涣尔自己不考虑任何额外因素去挑,他肯定会选大的这套。

    谢逐扬嗤道:“就一个睡觉的地方有什么好争来让去的,说得好像没住上的那个人就沦落到住贫民窟一样。我看那红彤彤的床单就瘆得慌,你要是觉得更好,你去睡吧。”

    孟涣尔被他这么一说,也觉得自己是不是被这个突然的“夫妻”身份框住了手脚,变得不那么自然了。

    谢逐扬要是之后觉得住不爽,他再和他换过来不就行了?

    于是也不纠结了,两人各回各屋,孟涣尔把价值昂贵的戒指收好,脱了身上繁重的礼服,去浴室洗了澡。

    终。于。一身轻松了。

    忙了一天后沉甸甸躺在床上的孟涣尔这样想。

    他盯着天花板看了良久,忽然又坐起来,环顾四周。

    孟涣尔自己承担了订婚宴的准备流程,婚房这边就干脆交由家里的长辈来打理了。父母那辈的人普遍喜欢中式婚礼,红色布置明亮大气的同时又不失沉稳。孟家肯下手笔,找来的策划很有审美,满屋的红也不显土气——

    就是太庄重了。

    视野里红色的床具确实鲜艳得有点古怪,床头的插花、屋里各处平日见不到的装饰提醒着他今天是个不同寻常的日子。

    提醒得人心慌。

    孟涣尔发现谢逐扬说的其实还挺有道理的。

    一翻身,手指按到一旁墙面上的灯光开关。

    啪嗒一声,屋内立刻暗了下来。

    这样就感觉好多了。

    此时的孟涣尔还毫无察觉,直到他躺在床上,开始不自觉回想今天发生的一切。

    所有流程都以快进的形式流过,关于这一天的内容仿佛滑过山间的溪流,只有一块黑沉的石头始终伫立在原地。

    水流走了,剩下的只有石头。

    孟涣尔还在试图回忆起更多旁枝末节的画面,然而最终占据脑海的只有他和谢逐扬的那个吻。

    重放。暂停。继续播放。暂停。重放。

    像老式的录音机,播到这里时不知为什么卡了壳,在这一块来来回回地过不去。

    沉寂的空间促进思绪翻飞,眼前缺乏光线的场景仿佛模拟了人失去视觉时的样子。

    孟涣尔不由得想起,自己被谢逐扬亲吻时,也是闭着眼睛的。因为看不到周遭的环境,其他几种未受屏蔽的感官反被加倍放大,变得比以往都更敏锐。

    听说人的肌肤会记住自己触摸过的东西。

    想办法记住的一串电话号码可能在几天后就又从记忆里流失,但是在仓促几秒间感受到的触感却不需要任何努力就能烙印生根,即便过了很久也能想起它的质感、温度、形状。

    掩藏在皮肤下方的神经元又开始蠢蠢欲动。

    那种鲜活的触感此刻正仿佛脱出时间的限制,重新降临在他的唇上,让孟涣尔被谢逐扬亲过的地方都微微发痒。

    黑暗中,青年的眼睫迅速颤动两下,忽然对着空气挥出一拳。

    “滚!”

    就像动画片里经常会有的场景一样,仿佛他这一拳过去,就能打碎什么类似心魔的虚拟形象——

    这个动作宛若开启了孟涣尔的某个开关,反正四下无人,他在床上的空气里和无形的“谢逐扬”搏斗起来。

    “滚。滚。滚。滚。滚!”

    每打出一拳,孟涣尔都会喊出一声“滚”字。

    一整套拳法下来,身上都热得开始微微冒汗。

    孟涣尔也终于累了,重新把自己沉进床单里,包到只露出一个脑袋,呆若木鸡地看着黑暗中的天花板。

    ……

    事实证明,如果孟涣尔之前会因为谢逐扬的一句“那天我们会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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