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当极品了,来做饭!: 13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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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剁椒蒜蓉酱问:“小叶老板,你这是在做什么?拌面吗?”

    叶从溪听见这句话忍不住笑:“你忽然想吃拌面啊?”

    梁小兰老实地点点头:“昨天你给那个大爷做的拌面可香了。”

    “这是剁椒鱼头。”叶从溪关掉火, 单手端起锅,将锅里油光红艳的剁椒淋在鱼头身上。

    鱼头装在砂锅里, 底下还铺了一层金针菇, 香味冲鼻的浓郁酱料厚厚地流到鱼头身上。

    一般剁椒鱼头都是上锅去蒸的,不过叶从溪更偏爱用砂锅慢慢焗出来的, 会更加入味香浓。

    用大火烧到沸腾, 然后转到成小火, 等时间一到, 叶从溪就掀开锅盖,一片氤氲的蒸汽白雾中,鱼头温热缤纷,底下只剩下一层深褐色的汤汁。

    叶从溪撒上一把葱花,然后把烧得滚热的油泼上去,伴随着滋啦一声,本身就浓郁的香气变得愈发刺激。

    碧绿的葱花,红黄色的辣椒,还有灰白色的鱼肉,跟浅浅的、将鱼头浸泡在其中的深褐色酱汁,各色交相辉映,这卖相说一句活色生香也不为过。

    叶大翔炒了个青菜,然后又把剩下的卤味凉拌凉拌,加上这两锅剁椒鱼头,就是今天的晚饭。

    “鱼头够不够吃呀,鱼头没什么肉吧。”毛仔端着鱼头出去。

    说实话,他没吃过鱼头,所以拿起筷子时,虽然被这道菜的味道馋得不行,但一时之间连怎么夹都不知道。

    “鱼头能吃什么?鱼眼睛?”毛仔犯难了。

    “那你吃鱼眼睛。”叶从溪让他去夹。

    鱼眼胶质多,吃起来滑爽美味,周边还带着剁椒跟的泡椒,咸香酸辣的滋味瞬间在舌尖上绽放开,香得他一个哆嗦,眼睛都变纯净了。

    “哇哦,好好吃啊!”毛仔本来还想着鱼头好像没什么肉,都是骨头,应该不够吃啊,但没想到溪姐做的鱼肉那么香,这味道也太带劲。

    就这么一口鱼眼,再加上细细碎碎的辣椒,他直接就配着吃了大半碗饭,嘴里都是香的。

    “鱼好吃,上面的辣椒也好吃,只吃辣椒都够下饭了。”毛仔美滋滋地说。

    叶从溪刚刚吃完底下香辣脆爽的金针菇,伸出筷子去夹鱼肉,她夹的是鱼嘴的位置,鱼头被焗软了,只要微微一用力,就能连骨带肉拨下来:“你光吃辣椒干什么?这还有肉啊,这里都是能吃的。”

    “这也能吃?”毛仔以为只有鱼眼睛能吃。

    他学着叶从溪的样子将另一边鱼嘴夹下来,鱼肉挂着香浓的蒜蓉辣椒酱,毛仔又点了点底下的料汁,这才吃进嘴里。

    天啊~~

    毛仔整个人陶醉的,飘飘然的,他感觉整个人幸福得快要上天堂了。

    没想到鱼头这个部位的肉也那么好吃,又嫩又滑,很轻易就能用舌头把鱼脸肉从鱼骨上面吸下来。

    没错,吸下来,甚至都不用啃,白嫩嫩的鱼肉就这么吞进肚子里。

    毛仔吃得津津有味:“没想到鱼头还有那么多部位都是能吃的。”

    梁小兰吃着鱼头大口扒拉着米饭:“鱼头可好吃了。”

    郑金茹也说:“小叶师傅这个鱼头处理得好,我之前用鱼头炖过豆腐,但煮得不够味。”

    梁小兰吃完米饭,她本来想再去添饭,但看着锅里的辣椒碎,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小叶老板,冰箱里是不是还有点面条,我能不能去煮了用来和这个辣椒一起拌面。”

    “是还有点面条,”叶从溪点点头,正好她吃饱了,“我去给你煮吧。”

    她速度快,很快就做好一份炸蒜酱油捞面。

    因为梁小兰说她要弄辣椒碎拌面,所以她特意没有搞太咸。

    等把砂锅里吃剩下的辣椒酱淋在拌面上,然后拌一拌,让细碎鲜辣的辣椒碎均匀地粘在面条上。

    梁小兰吃了一大口,香得她连不小心沾在嘴唇上的辣椒汁都要舔干净。

    “这面条太香,这都能当做一道菜来卖了,就叫做辣椒拌面,肯定很多人吃。”

    林秋娇本来是用辣椒拌米饭吃的,她闻言,也要试试辣椒拌面。

    大家你一筷子,我一筷子。

    拌面吃完了,砂锅里的辣椒碎跟金针菇也被吃完了,桌子上就剩下骨头,其他餐具全都干净得反光,仿佛没用过一样。

    林秋娇还用筷子在砂锅里捞了捞,试图再捞一点出来。

    叶从溪看着妈妈这个样子,露出笑容:“妈妈,你还想吃?那我们明天做点这个卖吧,我去跟鱼摊的老板说一下。”

    现在店里也拉了电话,鱼摊老板没有电话,但是菜市场有。

    叶从溪的电话打到菜市场那,让管理人员帮忙联系一下鱼摊老板,多加五十个鱼头。

    打完电话,张阿婆正巧从门口路过,拿了点桑葚给他们吃。

    三月份的桑葚,又酸又甜,酸得很清爽,甜得不腻。

    林秋娇吃了两口,看见叶大翔嘴巴的颜色,也龇起牙问:“我牙齿上面有没有颜色?”

    “有有有,又紫又红又黑。”毛仔哈哈哈哈,他张开嘴巴,努力不触碰牙齿,把桑葚放在舌头上,用上牙膛压爆了桑葚。

    然后伸出舌头,假装僵尸的样子:“哇呜呜呜,有没有被吓到?我这样恐怖吗哈哈哈?”

    “我也要玩我也要玩!”梁小兰兴致勃勃。

    连叶大翔跟林秋娇也玩起来。

    幼稚!

    叶从溪哼哼两声,却也伸手,拿起一个桑葚,把舌头变成恐怖的紫红色,然后去吓唬警长。

    警长竖起猫尾巴,在楼梯跑上跑下。

    叶从溪也紧跟在后面追:“小猫咪,别跑啊,让我抓到你吧~!”

    抓到你,然后把你亲亲亲,把你的小嘴筒子也亲成黑紫色的。

    叶从溪跟警长就这么上蹿下跳着。

    刀疤一吃着桑葚,忽然想起一件事,开口:“翔哥,明仔前几天去找我,问我们要不要去他们家摘菠萝。”

    明仔算叶大翔的半个小弟,之所以是半个,是因为他是先跟刀疤兄弟认识。

    然后跟叶大翔认识没几天就回乡下去了,因为他爸摔断腿,他要回去养猪种田,暂时当不了古惑仔。

    直到前几天,明仔来一趟涌头镇这边,去刀疤一之前租的房子看了看,发现他们还在,就给他们说了这事。

    “到时候喊上翔哥和秋姐一起来,菠萝管够!多到再不吃就要烂在地里了。”

    刀疤一当时赶着回店里干活,再加上这几天店里事情挺多,一下子就给忘记,直到刚刚吃了桑葚,这才想起来。

    “好久都没看到明仔,那时候还想把明仔也喊过来一起干,不过想到他家里还有活就算了。”叶大翔说。

    而且他们只知道明仔在哪个村,具体村里哪个地址也不知道,现在交通不方便,找过去一趟还挺麻烦。

    林秋娇眼睛亮亮地说:“我也想去摘菠萝,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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