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郎总以为我暗恋他: 370-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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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的美, 如今花骨朵似的鲜艳, 各有各的美。

    除了郑夫人,凡是熟识的权贵沈壹壹都逐一登门送了请柬。

    在从太后到太子妃全部空缺的如今,荣康大长公主作为元和帝的亲姑姑,就是皇室女眷第一人。

    沈壹壹自然是答应了。

    就算庄叶加的母亲为人低调, 到底也是位国公夫人, 能一起拉去赴宴更好。

    庄叶加带着她在花园漫步, 令下人远离后,直接问道:“你想怎么办?”

    沈壹壹一笑:“什么都瞒不过县主。这场‘芙蓉宴’我是特意举办的,希望从此之后, 陆家姐妹所到之处没有推崇,只有侧目!”

    庄叶加问得含糊,她想过沈瑜会避而只谈宴会筹备,也想过可能会给她些暗示, 唯独没想过对方一副和盘托出的架势。

    沈壹壹反手拉住她:“我并非为了私怨,没什么不好说的。而且,我信县主。”

    虽然是正义联盟, 那也是拉帮结派,目的和章程自然不能连骨干成员都瞒着。

    一个学期下来,她和两个冤家县主也算混熟了。

    人品过关,身份够高,本身就收了一众小妹,搞事的热情也不缺。

    最关键的是,宗室和外戚天然最依附皇权, 怼世家是绝对的政治正确,对她们家中只有好处。

    打压陆氏的真正原因说了也没人懂,沈壹壹也只能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歌。

    对着肃宁侯和沈如松,她是一副反派嘴角,要把已经得罪了的人彻底按死,免得将来被反杀。

    对着姬夜伽和学宫的一干同窗,她是个为了替她们出口气,而后却被陆家姐妹恶心出了真火的好同学。

    而对于谢珎、崔令晞和庄叶加这种能帮上忙的聪明人,沈壹壹选择直接坦诚了大部分。

    她对裹小脚、崇“女德”十分厌恶,所以要针对陆氏。

    除了对这种毒瘤危害性的“预测”没说,其他都说了。

    “你可知小脚是如何缠出来的?我没进京时,在寿州遇到过一位江南来的老妪,她就是替人做这个的。”

    “女子通常在四五岁、骨肉尚且稚嫩之时选个日子,先以热水烫足,令关节松懈。随后,将拇趾外的四趾用力向脚心拗折,直至紧贴足底。”

    沈壹壹的声音很平静,却听的庄叶加心头一紧。

    “接着,用数尺长的白布,一层层、一道道,从前往后,死死缠紧。缠时须用全力,务求趾骨断裂变形,足弓被勒的高高拱起,直至脚掌与脚跟几乎并拢,形如这枚菱角。”

    她指了指凉亭石桌上的一盘霜糖菱角糕。

    “这还只是开始。此后日日要缠紧,夜间亦不可解,甚至要穿上特制的‘睡鞋’。皮肉溃烂、流血流脓是常事。剪去腐肉,洒上明矾,继续缠裹。如此反复数年,直到皮肉与碎骨长合,形成终生无法复原的‘金莲’。”

    庄叶加瞪着那盘点心,一阵恶寒,她觉得自己今后都不会再吃菱角了。

    “行走间疼痛钻心,步履维艰,风雅其表,戕害其里。而陆家,”沈壹壹语气转冷,“不仅以此为美,更将这套与‘女德’混在一处,广为宣扬。”

    “所以,我想做的不仅仅是针对陆氏姐妹,我要扯下这层风雅的画皮,让世人看清里面溃烂流脓的真相!”

    沈壹壹恳切地看向庄叶加,“此事有些阴损,或许还会招惹非议。我只是不想欺瞒你,并没有拉你入伙的意思。”

    庄叶加心情大好。

    友人对她的信任出乎了自己的预料,而且还很为她着想。

    不就是对付一个自以为是的吴郡土财主么,她有何可怕的?

    她让丫鬟撤去菱角糕,嗔怪道:“你不叫我,我才要生气呢!说说看,我能做些什么?”

    听完沈壹壹的讲述,庄叶加唇畔含笑,眼中却锐光闪动:

    “此计甚善。清议如风,陆氏进京后既然时刻标榜‘德’、‘才’,那当众一击,破其‘雅名’,我们就占了先手。”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庄叶加的声音压得更低,却字字清晰,“市井传闻,最喜这等骇人内幕。”

    “无需大肆宣扬,我会安排人手,只要将引子抛给茶楼酒肆的说书人,或编成俚曲小调,自然不胫而走。陆家想堵,也堵不住悠悠众口!”

    “呀!你这法子好!”

    沈壹壹其实已经布置好了相关后手,但小伙伴主动请缨,她总不能破坏人家的积极性。

    更何况,一起干了“坏事”,同盟才能更稳固嘛。

    庄叶加有了参与感,以后再遇到缠脚的,不用人招呼就会自发维护自己的成果。

    这也是沈壹壹经过筛选,邀请了一些同窗参与计划的原因。

    她故意对着庄叶加郑重一礼:“我以茶代酒,在此先行谢过啦!”

    两人如同反派女配一般密谋对付着某家道德楷模,时不时相视奸笑。

    临近午膳,却有丫鬟过来,说荣康大长公主有召。

    沈壹壹没想到还能见到这位大雍的巾帼英雄,莫非自己那才女名头已经响亮到连这位老人家都听说了?

    “老祖宗,我们过来啦!这就是瑜姐儿!”

    看得出庄叶加与祖母很是亲近,拉着沈壹壹径自进了正房,立刻就有丫鬟放下拜褥。

    “臣女拜见大长公主殿下,恭请殿下万福金安!”

    “给康国公夫人请安!”

    上首传来的声音中气十足:“好,好!叶儿,快扶你同学起来,让我仔细瞧瞧!”

    沈壹壹恭恭敬敬行完礼,就被庄叶加牵着手引至榻前。

    侍立在侧的大丫鬟已悄然打开一只螺钿小锦盒,取出一副玳瑁边眼镜奉上。

    荣康大长公主戴上眼镜,细细打量了沈壹壹一番:“哟,这小丫头生的是真俊!”

    又拉过她的手,摸着一双细嫩小手上那一层薄薄的笔茧,遂满意点头:“有才气还肯用功,是个真聪明的。”

    沈壹壹也在打量着这位大雍皇室最年长的老夫人。

    或许因为青年时的颠沛流离,即便立国之后锦衣玉食,岁月的痕迹在荣康大长公主脸上分外明显。

    皮肤并不白皙,指节粗大,头发几乎不见黑色,就简简单单挽了个髻,插着根玉簪。

    如果不是衣裳华丽些,看上去和小户人家的老祖母没什么区别。

    “快快快,把镜子取下来!”荣康大长公主催着丫鬟将眼镜收起来。

    见沈壹壹望着自己,呵呵笑道:“我可带不惯这玩意,眼前是清楚了,立时就要头晕的。”

    大约是这时代的验光技术不行,眼镜配的不太合适。

    沈壹壹顺着说道:“我祖父也不爱戴眼镜,总嫌压得鼻梁耳朵都不自在。”

    “对!我也觉得难受!——小沈身子如何了?”

    肃宁侯其实就是中风后遗症,这个没法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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