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国坑蒙拐骗: 17、千夜过往(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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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角不语。

    陈山先不说,张燕是战场上的老人,早就对生死看得清楚,今日这么感慨,恐怕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因为上位者成了下位者。

    人若是处于上位,便很难共情下位的痛苦,可一旦换位,也会感觉到疼。

    袁家曾经多么辉煌,如今却只有任人拿捏的份,狡兔死,走狗烹。

    倘若有一日他们被抓了,面对的或许不是死亡也是折磨。

    敌人、对立、争权,谁也不会手软。

    “我以前也下过这种命令,怎么不见你被吓到。”张角开玩笑地问。

    “不一样,就是感觉很违和。”张燕回道。

    兔子骤然化身成吃人的老虎,即便他们之前知晓这本就是只老虎,依旧还是会受惊,因为兔子实在是太过可爱无害。

    张燕抖了抖身子,“女人真可怕。”

    “有一种植物叫做菟丝,它的茎看似柔软细嫩,却生长迅速,并且,它的茎上有一种特殊的吸器,可以打开寄主植物的茎干汲取养分,因此,寄主植物常常会逐渐枯萎最后被绞杀。”1

    张角拍了拍他的肩,“不要小瞧女人,而且神女也不是菟丝。”

    “你们要习惯,不要把神女看作女人,神女这个身份是给下面的信徒的,在你们这,她是主公,是首领。”

    张角提点他们,人的成见或许不表于外,却会随于心,他们不自觉给神女设定了一个形象,也或许是白锦给他们的初印象太过深刻,以至于他们总觉得,神女应该悲悯天人,应该仁慈,应该有超越常人的善心。

    可是,那可是白锦。

    通天的本事,蓬勃的野心,乱世里的善人,都是有代价的。

    这群孩子,老大不小了,却还没有反应过来,他怎么能放心得下。

    深夜咳出的血,昭示着他生命的倒数,白锦一直希望他改变主意,但张角有自己的坚持和看法。

    生死有命,他已经和天争过一回了。

    道法自然,既到如此不必再试图扭转乾坤。

    他要用他的死,给黄巾军,给白锦,争取最后的利益。

    昏黄烛光摇曳,一人一笔一纸,在滂沱大雨中掩埋所有的算计。

    千夜来到白锦屋里,“主人,刘氏已死。”

    “千夜,你知道在历史上,刘氏的结局是什么吗?”白锦挑着灯芯,自问自答,“曹操攻破邺城时,刘氏自缚双手,恭顺投降,并献上儿媳甄宓,于是,曹操赐还了她袁绍的财物,让她安度晚年。”

    刘氏这辈子,几乎没吃过苦。

    “杀了刘氏,我怕传出风言风语,惹主人烦心。”千夜道。

    “怕什么,就当替她杀了的那些小妾及其家属偿命。”白锦并不在意,抬眼看他,“你怎么了?”

    千夜是战国时跟着白锦的,那时候白锦跟随白起四处征战,休息整顿时见路边有一少年奄奄一息,白起让军医去瞧,只说人必死无疑,药石无医。

    白起那人话多,因着这事回城时一直念叨,他无子,那少年无父母,竟然想着要认人为义子,将死之人也不嫌弃。

    阻拦不了,他夫人也是个好心的,竟然也同意了,荒谬得很。

    “你啊,就是少了人味,善有善报懂不懂。”

    善有善报?

    若是真的如此,坑杀40万赵军降卒得千古骂名又怎会背在他的身上,拒绝出征,被贬刺死,若善恶真有报,他怎么会死得这样可笑。

    战神之名,在君王手上就是可以随意舍弃的工具,忠君爱民,他做了一辈子,最终却死在了所忠的君王手里。

    白夫人忠烈,也随白起去了,临死前对她说:“我们对不起你,又留你一个人在这世间,可是阿锦,我做不到苟活。”

    那把杀敌无数的利剑自刎脖颈,鲜血喷射,温热与腥气中,白锦冰冷刺骨。

    后来,她去了埋葬千夜的地方,将那小少年救活,给他取名千夜。

    千千万万个日夜,有一对坚信善有善报的夫妻,救了小少年,救了刚苏醒一无所知的白锦,视作亲人,给予毫无保留的爱与教导,不求回报。

    她教千夜习武,将白起毕生所学都传给了他,除了白起的武器。

    那是他们的义子,他活着,就好像那对自以为是的夫妻还活着。

    或许是因为喝了她的血,千夜也成了长生不死的人,他们一起经历四季轮回,看战国之乱被平复,秦朝统一六国,又在短短十五年内迅速灭亡。

    期间,秦昭襄王死亡的前一晚,千夜等来了晚归的白锦。

    她手上拿着的是秦昭王赐给白起的长剑“宇宙锋”,长剑上血迹未干,滴落地板。

    千夜从她手里拿过长剑,触碰到她的手,冰冷得可怕,就连全身上下,都是如冬日冰雪。

    那日夜里雷电不断,白锦站在院子里,疯魔般的将那长剑徒手毁掉,不管自己的双手怎样鲜血淋漓。

    雷电劈在她身上,千夜想去救被她推开捆住,眼睁睁看着雷电中痛骂的女人。

    改动历史,是要付出代价的。

    秦昭王本该是自然而死,享年七十五岁。

    那是千夜第一次看见白锦情绪如此的外露与疯狂,也是最后一次。

    天雷将她劈得遍体鳞伤,长睡不起,千夜就这么守着她,到了一定年限改名换姓,一直守了三百年。

    千夜不愿意白锦再涉入人世间这些争权夺利当中,人心难测,他怕看到当年的事再次发生。

    可是,他是最无能为力的一个。

    “无事。”千夜道,“刘氏是甄宓杀的。”

    “她还敢杀人?”白锦非常意外,笑了笑,“希望今夜不要做噩梦才好。”

    甄宓也没有想到,自己能真的下手杀了刘氏,这是她第一次杀人。

    屋内的灯被她全部点亮,六七月的天,她却觉得有些冷,将狐皮大氅披在身上。

    盯着自己的手和桌上血迹斑斑的匕首,原本是袁熙让她自尽的匕首,此时却沾满了刘氏的血。

    她真的,杀人了。

    千将军说,让她和刘氏说完话就走,不要留下来,她问为什么,千将军没有隐瞒,说刘氏今日会死。

    神女会让她死,甄宓明白了潜在的话语。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过是她曾经做过的孽。”千将军给她解释了一句。

    甄宓明白,是刘氏当年的心狠手辣。

    她已经忘了当时的自己在想什么,只记得拿出匕首,杀了刘氏。

    人失去生命倒下时,她瞬间卸力,手脚发麻。

    甄宓的前半生似乎被什么激活了似的,在她的眼前回放,有什么东西冲破了枷锁,在寻求一道半掩的门。

    名门贵女,贤良淑德,善良大度,百家求娶,那是从前的甄宓。

    恐惧吗?甄宓也茫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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