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服首杀: 11、厨师与厨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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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率先去了银行。从巫妖那里得来的财富太多,带在身上又沉又危险。

    忒斯特存完钱,顺道买了两个带锁链的兽皮钱袋。他往里面塞满金币,拿走其中一个,另一个则给了诺尔。

    “别管钱是谁的,身上有钱总比没钱好。”他说。

    十五分钟后。

    佣兵公会的两层小楼近在眼前。

    诺尔望向佣兵公会的招牌。木牌涂了上好油脂,用银链吊着,“白鸟城佣兵公会”一行字黏了金箔。大门两侧立着青年男女的大理石像,火焰在雕像提灯中跳跃不止。镶金字符反射出摇曳的光,仿佛同样在燃烧。

    “佣兵公会”是《塔赫》的重要设计,套路非常传统——玩家们来佣兵公会注册,结识不同职业的导师,寻找志趣相投的冒险伙伴。这里正是玩家们应当聚集的地方。

    诺尔刚想往里走,衣服便被忒斯特拉住。

    “你想去公会?”忒斯特说,“我这边赶时间。你要是实在着急,我们分开走。”

    啊?诺尔缓缓转头。

    “……不,我不急。”他嘴上说着,双腿迷茫地跟着忒斯特,直到那家伙一头钻进“商队杂务介绍处”。

    与佣兵公会相比,“商队杂务介绍处”略显浮夸,一股子商务ktv的味儿。

    它的门牌镶了闪烁不止的彩色玻璃。门口迎宾的少男少女衣着比雕像还大胆,他们头戴花冠,笑得格外甜美。

    商人的消息永远是最灵通的。游戏设定中,这里更接近“情报交易处”。

    玩家们顶多来这买线索、接支线,不可能在这工作。理由很简单,这里的工作比较……

    “有没有商队招厨师?”忒斯特果断前往卖酒柜台。

    ……比较接地气,而且都是重体力活。诺尔默默回忆完毕。

    “厨师?有十五家在招。消息都在招揽墙上,您可以挑感兴趣的。”柜台姑娘很客气。这里的主人下了功夫,员工无论男女,个个年轻漂亮。

    “一杯‘鸽子血’,不用找零。”忒斯特将一枚金币压上柜台,笑容温和,“我们打算南下,我想听听您的建议。”

    诺尔看得肝痛。

    《塔赫》设定里,各国钱币通用。金币叫金轮,购买力约等于现实世界的一千元;银币则叫银钩,等于一百元,接下来是十元大铜子儿和一元小铜子儿。其下还有不足一元的小铜扣,玩家基本用不到。

    诺尔敢打赌,那杯名为“鸽子血”的红酒还不到一个银钩。

    柜台姑娘优雅地收起金币,她端详了会儿忒斯特,笑得更甜了。

    “朝南的话,阿尔瓦商团的商队在招人,不过他们的要求很高;我个人推荐里齐商队,那儿实际待遇不错。”

    她绕着栗色卷发的发梢,眼神也浸了笑意。

    “其他商队嘛……不好说。”她冲他挤挤眼,“好了,这是您的酒。”

    艳红的酒液在杯中摇晃,浓得像血,散发出热烈的果实芬芳。

    “多谢。”忒斯特冲姑娘举举杯,离开柜台。

    “你喝酒吗?”等那姑娘不再盯着这边看,忒斯特问诺尔。

    “不喝。”

    “好吧。”忒斯特咕哝,他拐去长廊,将酒送给第一个搬运行李的劳工。劳工五十岁左右,跛了条腿,身上冒着刺鼻的酸腐味。

    “敬你一杯,朋友。”忒斯特语调温柔。

    劳工犹豫不到一秒,就将酒一饮而尽。“您真是个好人,先生。”他咧开嘴,露出焦黄的牙齿。

    “我也不喝酒。”做完这一切,忒斯特如此解释。

    ……

    里齐商队住的旅店并不远。旅店门口花团锦簇,建了白色石制喷泉,喷泉水掺有气味高雅的香水。客人进入门厅,侍者会拉响银铃,奏起叮叮当当的悦耳旋律。

    真不错,也许他们不用费心找其他酒店了,诺尔心想。

    只是等他们抵达招聘者的房间,里面已经有了一位应聘者。

    那是个四十上下的矮胖男人。此人留着两撇精致的小胡子,脖子堆了一圈肉,腹部的纽扣勒得死紧。但他的衣料档次挺高,身上也没怪味——事实上,他闻起来像新鲜奶油和焦糖。

    看见忒斯特和诺尔走进来,胖子快速打量了他们一番,紧接着挑起嘴角,露出一点隐藏得很好的不屑。

    招聘者则是个瘦高个子中年人,他指指空座,礼貌地比出“请”的手势。

    “最近行情不错,我们招了不少临时劳工。”高个子开门见山,“现在问题来了,接下来的半个月,他们也得吃饱饭。”

    胖子咳嗽两声,率先开口——

    “我是鹭鸟餐厅的主厨,科特。”他交叉双手,郑重其事地说,“鹭鸟餐厅的老板——我是说,那个该死的异教徒——前几天刚被神殿处决。餐厅关了,所以我……嗯。”

    “我听说了。没办法,谁都可能遇到这种倒霉事儿。”高个子善解人意地接话。

    听见这话,胖子来了劲:“先生,我干了快三十年厨师。我能用最普通的材料,做出最可口的甜点。一般饭菜更是不在话下!”

    “好的。”高个子点点头,转向忒斯特,“您呢?”

    “忒斯特,旅行者。可以打猎、剥皮、处理肉和内脏,也能让兽肉和怪物肉变得可以入口。”忒斯特说。

    那高个子抬起了眉毛,脸上露出几分兴味。

    “‘可以入口’……”胖子低低哼了声。

    “你过来。”高个子对忒斯特招招手,后者乖顺地靠近。这人嗅了嗅忒斯特身上的味道,翻翻他的眼皮,又捏捏他的上臂。最后,他要求忒斯特摊开双手,让他看看指甲和茧子。

    “很好。”末了,他如此评价,“健康、结实、干净……就是茧子少了点,要是你会武器就更好了。”

    “那我得去佣兵公会找工作。”忒斯特笑。

    “你负责九十个人,每人一天两餐。他们都是卖力气的,每天要有两斤肉吃。”

    “当然,我们会随商队带些干肉和山羊……但谁知道路上会遇到什么事呢?到时候可能需要你打猎。要是猎到好皮子,我们会按照市场价收购。”

    高个子坐回位置,露出微笑,“你的工作大概就这些。包吃住,半个月三个金轮,到地方一次性结清。”

    忒斯特看向诺尔:“我想带上我的朋友。”

    “唔,我们平时不带外人。但如果你坚持,吃住算他一个金轮。”

    “我会和忒斯特一起干活。”诺尔忙说。

    高个子瞧了他好一会儿:“那个金轮免掉,不过我会把这事写进合同。”

    诺尔在心里咋舌。

    忒斯特这家伙应聘厨师是假,找商队搭便车是真。商队知道最快最好走的路,通常还会聘请佣兵守卫,安全又省心。

    确实算“抱大腿”,这人是半点都不想冒险。

    眼看两个人要谈成,胖子急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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