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赤鸡的快穿游戏: 1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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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昂地挥舞双手,示意苟雪将枪丢给他。苟雪知道他在拿到枪的瞬间就会对自己的脑门来一下子,因此迟迟不愿意将枪丢给对方。

    “赶着投胎啊你!”苟雪在忍无可忍的催促中,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过,终于将枪丢还给了苟切。

    苟切果然不负他所望,直接将枪抵在了自己的太阳穴上。

    三分之一的概率——

    苟雪的心脏再一次提到了嗓子眼里。

    任何一种可能性,任何一种猜测,都让苟雪感到极致的惊恐。

    “咔哒。”

    这个声音仿佛一道丧钟。苟切的表情愈发夸张,在开完枪的瞬间,他几乎是止不住地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

    苟雪和豹子的脸同时变得苍白,像是被灰抹了似的。

    苟雪很缓慢地看向了豹子。

    豹子在那一瞬间发力,猛地冲向苟切,想要再一次将他从那台机械轮椅上赶下来。然而对方早已用自己的实力证实过豹子无法轻易靠近被苟切操纵的这台机器。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苟切发出大笑:“逾时惩罚,如果手枪里已没有空弹匣余额,剩下的子弹会自动发射——”

    他的话音刚落,秒针指向最后的五秒。

    五,四,三——

    二——

    一——

    每一秒都相当漫长,每一秒都几乎让豹子把速度拉到了极限。可就在那一刹那,枪膛里的子弹出膛了。子弹在那转瞬之间,埋入豹子的后脑勺,豹子往前一扑,彻底失去生机。

    苟雪大喊一声“不”,向前飞扑过去,只抓到了豹子的衣摆一角。接着豹子掉落在地上,像是个破布娃娃。

    苟雪尖刻地大叫起来:“风溯君!苟切!——!!!!!”

    苟切在那瞬间顿了一下。他将手里的枪远远抛到苟雪面前。苟雪没接,左轮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金属撞击声。

    苟切说道:“我给你一个机会吧。”

    苟雪的眼角通红,慢慢抬起头来看向他。

    “你看那里不是有一个你的替身吗?你可以让他代替你,只有一颗子弹了,你不想试试吗?”

    苟雪这时候才恍然想起,他们之中还有一个王金。

    王金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像是个无助的鸡仔。他惊恐地看向了苟雪。

    苟雪一言不发。

    他从地上捡起了那把枪,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我们的游戏,干什么牵连别人。”

    “砰!”一道剧烈的枪响。

    阵阵回响声在穹顶下激荡。

    苟雪只觉得自己受到一种剧烈的撞击,将他整个人撞得穿过了一道狭小的时空回廊,被压缩成很小的一块,又天旋地转地展开。下一秒,他惊魂未定地感到自己倒退了好几步跌坐在地上,眼前有一个身影正倒在地上。那身影是个光头,没有面孔,看上去像是所有他见过的无面人当中的一员。

    苟雪猛地晃了晃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再看了看面前的人和不远处豹子的尸体,他猛地意识到——刚刚那具倒下去的人体是他的——不如说是之前的他的。

    而他现在,就在王金的身体里!

    第112章

    枪膛里的最后一发子弹也射完, 理论上应当活下来的只有一个人,但是现在死去的只有一个人。苟雪重新出现在了王金的身体里,仿佛自己从未失去过脸。这个身体, 这张脸,这一切都让他无比熟悉, 仿佛从未成为那个光鸡蛋一般的老鼠工。

    苟雪惊恐又迅速地摸遍了全身, 怔怔地透过面前金属反射出的倒影看着自己的脸。这一刻他突然明白了什么——

    王金, 其实就是他自己。

    从头到尾, 王金都是他本人。

    王金的脸也即是他的脸。

    如果但是他让王金替代他吃了枪子, 他很可能就会一辈子留在老鼠工的那具身体里!

    他猛地看向了苟切。苟切桀桀笑了起来。

    “看来你也意识到了。”苟切说,“你做了个好选择。”

    苟雪震惊地看到那摆在高台上的自己的那张脸开始仿佛蜡受热一般融化——亦或者那本来就只是一张蜡做的脸。

    苟雪心里翻江倒海,他强迫自己沉住气, 说道:“我活下来了, 我也是幸存者,我也有驾驶这艘船的权利。”

    这是苟雪第一次大声地、坚定地讨要属于自己的东西。他从来没有做过这件事,这一刻他仿佛冲破了什么桎梏, 明确地将他心里想要的、渴求的表达了出来。他突然觉得这事儿也没有那么难。豹子死了,他得扛起这份责任, 他不能让豹子白死。

    苟切定定地、沉沉地看着苟雪。

    “我们有两个人。”苟切说, “我们再来赌一把吧。”

    苟雪的喉结滚动了一下。

    “石头剪刀布。”苟切说,“谁赢了谁就成为这艘船的掌舵人——一局定胜负。”

    苟雪怔怔地看着苟切。他忽然想起了很小时候的事。

    石头剪刀布是苟切小时候最爱跟他玩的游戏。那个游戏几乎有八成的几率是苟切输,因为他总是习惯性地在第一把的时候出剪刀。

    苟雪小时候对这个游戏乐此不疲。

    后来苟切工作太忙了,长时间不在家, 回到家就是在烟雾缭绕中伏案工作,这点跟父亲的最后的乐趣也消失了。

    苟雪从来没从苟切的口中听到过他老婆——自己妈。

    他爷俩将生活过得仿佛鲁滨逊漂流记。苟切在漂,苟雪也在漂。苟切不知道自己儿子上小学还是初中了,苟雪也不知道自己学的是三角函数还是勾股定理——反正都是天书。

    后来有天苟切就不在了。苟雪隔了很久之后回想, 可能苟切走的时候随便跟他说过一句,说自己要出差,让他找隔壁那家蹭饭。

    隔壁那家其实也不是隔壁,就是豹子家。苟切老以为是自己邻居,其实不是。

    而且苟雪要面子,他听隔壁的说苟切把自己的麻烦丢给别人,老占人家便宜,他就不乐意去豹子家了。

    后来豹子就搬走了。

    苟雪回想起来,记忆逐渐开始模糊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本来生活中就没那么多事,也就某几刻会清晰一些,像是他第一次开火把自己的头发烧掉了一半之类的。

    豹子不在了,他也没处玩儿,就只能呆在家里看看书。生活中处处要花钱,苟切房子里各个角落里藏的钱都被他挖了出来,还是不够用。他就去帮人看店,看了几年。后来怎么上的大学他也不太清楚,反正学校发了奖学金。他不用花钱,就去学校住着了。

    再后来他发现租房子贵,就找家附近的工作。哪怕工作实在不怎么样,也不妨碍。他就住在那栋老房子里,房子三十多年了,家具烂的烂塌的塌,有一种陈腐的味道,但是被生活痕迹所覆盖,还有几分人气。

    再后来他班也不太想上了。

    在家里一个人待着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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