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女炮灰是医学大佬: 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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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漏斗,一个负责倒,一个比一个小心,放轻呼吸。

    搞得其他人都跟着紧张。

    等终于完成,纷纷长舒一口气。

    钱钱把小葫芦系在脖子上,吧唧亲了一口,把瓷葫芦贴在胸口,像是揣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藏,傻呵呵地笑起来。

    “宝宝,我戴着漂亮不漂亮?”钱钱举着小瓷瓶让她看。

    赵队长急不可耐地插话:“漂亮,和你非常般配,钱钱,好看的瓶子给你找到了,你答应我的事还记得吧?”

    “记得呢,一会儿带你去摸大灰,你先走开,别挡着宝宝,”钱钱将人扒拉到一边,红绳白瓷放在衣服外面,三百六十度转了一圈,阳光洒在白瓷瓶上,折射出温润的光晕,钱钱脖颈间那抹红绳随动作轻晃,仿佛跳动的脉搏,“宝宝你看。”

    他期待地盯着宋今夏。

    宋今夏看着他那副宝贝得不得了的样子,笑着夸:“漂亮,好看。”

    钱钱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把瓷葫芦又往衣服里塞了塞,仿佛这样就能离心脏更近一些。

    瓷瓶外部雕刻了兰花花纹,贴着戴着估计会不舒服。

    “你戴着硌不硌得慌,给小瓶子做个衣服怎么样,你喜欢什么颜色?”

    “要红色的!还要花花,”钱钱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画面,在几人的注视下,脸肉眼可见的变红,竟傻笑起来:“红色的衣服穿着好看。”

    还提出了要求:“要绣花,漂亮的花花。”

    宋今夏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娇羞模样逗乐了:“好,那就做个红色的,再绣上几朵小花,让你的小瓷瓶穿上漂漂亮亮的新衣服。”

    钱钱用力点头,眼睛亮晶晶的,仿佛已经看到了小瓷瓶穿上红衣裳的模样。

    宋今夏准备找南秋帮忙,这种小事,不用她操心,赵队长派人去南家送了消息,午后,南秋便带着宋今夏上次定做的冬装,和深浅不一的红布过来了。

    在南家姐妹心里,宋今夏的事便是头等大事。

    南秋带来的其中一块红布色泽纯正,触感柔滑,深得钱钱喜欢,选了这一块,她比对瓷瓶大小后,开始设计衣裳样式。南春则在一旁提议用金线勾边,让小衣服更显贵气。姐妹俩默契十足,不久,一件精致的红色绣花衣裳便完成了,兰花图案与瓷瓶上的雕刻相呼应,浑然一体。

    钱钱爱不释手,小心翼翼地将红布衣裳套在瓷瓶上,左看右看,喜得合不拢嘴。

    赵队长十分好奇被他如此重视的“不明粉末物”究竟是什么,非要一个珍贵又漂亮的瓷瓶来盛放,为了摸到狼王大灰,他从他爸的诸多珍藏里千挑万选出来的白瓷,唉,他把要知道宝贝瓷器用来装粉末,不知气成什么样。

    钱钱将瓷瓶紧紧护在心口,眉眼带笑:“不告诉你。”

    不能说出去,会被抢走的。

    别说赵队长好奇,宗明也想知道能让团长随身携带、日夜不离身,即便失去记忆也如此珍之重之的东西是何物。

    通过宗明,了解过钱钱过往的宋今夏,大概猜到了瓶中粉末是什么,她托赵队长打听过崔家,准确的说打听过崔清晗,知道崔清晗于二十多年前牺牲于战场之上,尸骨无存。

    第37章

    对于曾经的钱成军来说, 国家与信仰,生养他的父母,血脉相连的兄弟姐妹, 以及并肩作战的战友, 皆是人生中不可或缺、举足轻重的存在。

    他拥有很多。

    而经历了背叛,挚爱死于怀中, 从战火中浴血而生的钱钱,除了那一点刻骨铭心的的记忆碎片,一无所有。

    只记得死于怀中的妻子和分离的爱女。

    哪怕时光流转,岁月悠悠,他仍能一眼认出自己的女儿, 由此,瓶中之物的真实身份便不难猜测。

    想起红色会脸红,是因为想起新婚之喜,两心永结。

    选了木兰花纹,是潜意识里记得那人最爱木兰花。

    日夜不离身, 每日对着小瓶子嘀咕絮叨,是曾经许多年里养成的习惯。

    诸此种种, 宋今夏猜测, 瓶中粉末大概率是崔清晗的骨灰。

    宗明愣愣地盯着钱钱脖子上的白瓷瓶, 心中暗想:不对啊,骨灰怎么可能只有这么一点?想到当年战场上炮火连天,整片营地都被夷为平地,能留下这一点骨灰, 已属不易。

    目光落在那细腻的白瓷表面,仿佛能透过冰凉的釉彩触摸到曾经鲜活的崔清晗。

    他猜的不错,这一点粉末, 是钱成军一寸一寸从焦土里扒出来的,只捡了一点装进瓶子里当念想。

    当年叱咤各大军区的兵王,如今成了一个傻子,莫说宗明,就连赵队长和其他负责保护宋今夏的军人们,心里特别不是滋味。

    那滋味,像是喉咙里堵了团浸了苦水的棉絮,沉甸甸的,咽不下,吐不出,他们都是在军营里摸爬滚打过的硬汉,见惯了生死,可看着眼前只有几岁孩童智商的男人,心里不好受。

    据宗明说,二十年前钱成军的名字在部队里是何等响亮,他是神枪手,是战术专家,是无数新兵仰望的传奇,是敌人闻风丧胆的利刃。

    可现在叱咤风云的兵王,变成了一个傻子。

    南家姐妹听到他们的对话,这才知晓,那长得人高马大的俊小伙,竟是宋今夏的父亲,他看起来一点儿都不像四十多岁的人,与宋今夏站在一起,说是兄妹都有人信,真是年轻啊。

    保家卫国的军人,在任何一个年代,都是老百姓最敬佩的人。

    南秋眼圈微微泛红,她悄悄拉了拉姐姐,低声道:“真可怜,那么厉害的一个人……”

    南春示意她别说了。

    在宋今夏付钱的时候,姐妹俩连连推拒:“三套冬装的钱,我收了,小瓷瓶的就算了,没费什么工夫,就当是我们姐妹俩送叔叔的见面礼,叔叔喜欢就行。”

    南春执意不肯收钱,妹妹南秋也帮腔道:“是啊夏夏,你别跟我们客气,叔叔保家卫国,我们做这点小事算什么,我再做两个,换着穿,叔叔,你还想要什么图案的,鸳鸯的怎么样?绣一个鸳鸯戏水,成双成对,寓意白头偕老。”

    南秋说着,眼眶微红,手却不停,一针一线在布面上游走,仿佛将万千敬意都绣进了那细密的针脚里。

    “哇——”

    “好漂亮啊,秋秋你好厉害,你是我见过最厉害的宝宝朋友,”钱钱期期艾艾的问:“最后一个能不能绣上我和晗晗的名字?就绣‘钱钱和晗晗’。”

    南秋答应下来。

    两个名字绣在一起,针脚轻巧得如同落雪无痕,比起前两个,钱钱更喜欢绣着名字的小衣,不停的呢喃着:“晗晗,钱钱和晗晗,要永远在一起。”

    宋今夏眼眶一热,喉头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这一刻的感受,说不清是血脉作祟,还是为父母间的爱情感动,她从未想过,原来世间真的有至死不渝的爱。

    穿越漫长岁月风尘,依旧不离不弃,与上辈子她的豪门爸妈相比,一天一地,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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