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婚绵绵: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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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章 前世

    如果不是因为小姨的话, 章矜之是这辈子都不想再和前夫有一星半点的交集的。

    但转念一想,她安慰自己,其实现在暂时做他的女朋友也没有那么上不得台面,并不算是件难熬的事情。

    ……话说起来, 她和程愈川最初是怎么认识的?

    这段感情最初是如何萌芽的?

    哪怕再恨他, 她也记得和他的初见, 记得和他的一切。

    她怕自己会模糊前世与今生,前世的许多事已经在她脑海中如镜花水月般化作一圈圈涟漪散开,唯独和程愈川有关的一切永远刻骨铭心。

    爱也好, 恨也罢,是情还是怨都不要紧,他对她一生的影响实在太大了。

    刚过完十八岁的生日她就忍不住想向他献身, 所以某种意义上来说,在她成年之后,她全部的人生都是属于他的。

    若是细细溯源,这些都始于初三中考前的那个初夏五月……

    那是个在她人生里缠满了野蔷薇香气和阵阵模糊蝉鸣声的夏天, 所有回忆都被拢上了一层灿烂的柔雾。

    当时许江市承办了一个全省的初中学科竞赛,地点就在市区某老中学的第二校区里。

    程愈川被学校选上去参加了数理化竞赛, 章矜之则有一场在下午的英语竞赛。那天连韩复宇都在场。

    章矜之永远记得那天天气特别的热, 烈日如暴雨般一寸寸倾泻在城市中,地面上似乎都在蒸腾着热气。

    中午十二点半, 家里的司机郑叔开车送她去那个有些偏僻的老校区参加竞赛。

    临走前,她想起来她表哥韩复宇上午下午都有考试,估计被困在那里要绝水绝粮了, 所以还带了几瓶冰镇的矿泉水、一盒薄荷糖和几块巧克力和两块汉堡,正好送去给他“赈灾”。

    到达那所老校区时已是下午一点多。

    昨天韩复宇和她约好说在这学校花园里的一颗老榕树下碰个面。

    章矜之在这校园里一通摸索,还好并没费多大的力气就找到了韩复宇。

    她远远地走过去, 见韩复宇站在树下正和另一个男生说着话,两人大概是在讨论上午刚结束的那场数学竞赛。

    韩复宇穿着一身牌子货,从短袖到运动鞋,不是阿迪就是耐克,而他对面那个男生则显得几分跃然纸上的清贫和简朴。

    他穿了身洗到半旧的白色T恤和宽松的黑色运动裤,其实衣服都是干净整洁得体的,也没有什么补丁破损污痕或是没有洗净的陈年油渍。

    至少穿在少年人颀长挺拔的硬实身躯上,甚至还显得有几分疏朗清峻。

    但哪怕再干净,这一身布料里透出来的廉价质感,又明明白白遮不住他体面之下的困窘。

    他手里只拎了一个透明的文件袋,里面放了一点简单的文具,除此之外并无他物。

    韩复宇正在和他交流题目,他站立的姿态虽随意但脊背依然挺直,没有一丝弯曲。

    韩复宇说话时,他也耐心而认真地凝神静听,等到韩复宇说完了,他才不疾不徐地发表自己的观点。

    也正在两人刚聊完一个大题目的解题思路时,章矜之在韩复宇身后喊了一声他的名字。

    韩复宇转过身来,他也下意识地抬眸瞥了章矜之一眼。

    章矜之看他时,先看到的是一双狭长清冽的丹凤眼,他面容清俊,眉宇间带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沉稳持重,大抵也因如此,叫他看上去较同龄人总多出一股冷气来。

    章矜之不动声色地收回了自己的视线,先笑着和韩复宇打了招呼:

    “怎么样,上午的数学卷难吗?我听说出这次竞赛卷的老师他们以前都是出高考卷的。”

    韩复宇抹了把额前的汗,

    “题目出的是有点鬼——这学校破地方更鬼,热得要死,里里外外跑遍了连一瓶水都买不到,我要在这饿到下午考完英语,本来我中午想出去吃点,结果有人跟我说,离这最近的小饭馆要步行三公里!早知道我就让我爸妈中午给我送个饭来了。”

    他长叹一声,“我现在就是沙漠里的一只骆驼。”

    的确,章矜之注意到他们两人脸上身上都有点汗,嘴唇也有些干涸,看样子确实是被渴得不轻。

    这是沙漠里的两只骆驼。

    对着韩复宇,她的笑不免又有些得意,晃了晃手里拎着的包包:

    “所以我给你带水和吃的了……冰镇的矿泉水,刚从车载冰箱里拿出来,喝一口特别舒服,还有肯德基的新品汉堡……”

    在韩复宇和她说话时,程愈川则漫不经心地退后了两步,转身准备离开。

    他和韩复宇只是一起参加竞赛认识的,刚才碰巧在路上讨论两句题目而已,甚至都不算是相识,连彼此的名字都不知道。

    朋友之间或许出于社交的传统,会有在某些时刻“分享食物”的“礼仪”,但他和韩复宇还不在这个礼节的覆盖范围之内。

    然而就在他已经背过身去正要走的时候,章矜之叫住了他。

    她从包里掏出一瓶冰矿泉水,递到他面前:

    “这是我给你带的水。”

    程愈川转过了身来,掀起眼帘看了她一眼,他顿了顿,起初还没接。

    章矜之莞尔一笑:“拿着吧。”

    于是他也鬼使神差地接受了这份上天命运的馈赠。

    那瓶矿泉水上贴着的腰封都是英文字符,是他从来没有在商店超市里见到过的牌子。

    他还没来得及细看那英文单词的含义,章矜之又给他递来了一只汉堡:

    “辣的,你不忌口吧?不吃辣的话我还带了巧克力。”

    程愈川摇了摇头,“谢谢。”

    这是章矜之对他的初见。

    而在程愈川眼里,他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是什么样的?

    她是一颗流光溢彩的璀璨宝珠,是他人生中见到的第一缕鲜亮的色彩。

    那天她穿着一条淡粉色的连衣裙,长及脚踝的柔软裙摆轻轻荡漾出真丝的纹路,打理得柔顺的长发,还有倒映在他瞳孔里的那白如牛乳般甜润得没有一丝瑕疵的肌肤。

    不必多说,他也一眼能看得出她家境何等优渥,难怪养出了这样气质神韵的美貌和涵养。

    跟干爷爷带来许江市后,他一直在乡下学校读书,他一身的颜色是灰扑扑的,他周遭的一切都是蒙着尘土雾气的,破旧,落后,就连桌椅和黑板上都是坑坑洼洼破破烂烂的,仿佛他整个世界里一块干净的地方都没有。

    这一面,是穷乡僻壤里的穷小子第一次见到了养在大城市里的白富美千金。

    如果她是个被放置在公主房里打扮精致的洋娃娃,那他就是在乡下田埂里被人随手捏出来的一块泥巴人偶。

    天上的风雨永远打不到她的身上,十年、二十年后,她还永远都是被珍藏在匣子里的美丽洋娃娃;

    而随便一场大雨泼下,他就会化为一地泥浆,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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