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没有超英滤镜的我于哥谭艰难求生: 1、埃德蒙·莫蒂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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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德蒙·莫蒂默(edmundmortimer)将手插在风衣的口袋里,长舒一口气之后走出了诊室。在空气中飘浮着消毒水和橡胶的气味,与之同样浓郁,甚至比起这些更甚的味道叫做鲜血与死亡,不过绝大部分人早已习惯了这种气味。清洁工正将地面上的呕吐物清理干净,不久之后它们将会成为账单的一部分寄给病人。

    在医院的停车场里停泊着医药代表的高级轿车,生命永远是最为一本万利的生意,埃德蒙也被请去打过几次高尔夫。他不喜欢掺合进这些事里,也不喜欢打高尔夫,所以高尔夫就变成了每个节日的礼物。考虑到家族里确实存在医药相关的产业,他不能和那些人划清界限,于是埃德蒙绕开了这些车。

    他的车停在内部停车场的角落,是一辆暗红色的特斯拉,绝大部分的美国人更喜欢油车,发动机的轰鸣声和机械的操作感是绝对不可小觑的优秀之处,不过埃德蒙喜欢安静。他可以在庄园的停车场里安装专用的充电桩,也可以资助医院安装充电桩,对于一般人而言最大的阻碍在他这里反而变成了最小的问题。

    不过他并没有坐上自己的车,只是给司机打了个电话,让司机来把车开回去。然后他从后门走出了哥谭总医院,保安对着他致敬,一辆黑色的别克正停在不远处,汽车并未熄火,仿佛正在等待着什么。在看到埃德蒙的同时,副驾驶的车门打开,一个警察下车,帮他拉开了后座的车门。埃德蒙对着他点了点头,然后坐进车里,一股混合着皮革、香水和钢铁的气味一下涌入了埃德蒙的鼻腔。

    “辛苦您了,莫蒂默医生,”开车的那个警察按了一下车载广播的按钮,于是新闻也随之开始了播报,“在到现场之前,我先和您说一下目前警方调查的发现吧。”

    埃德蒙看向窗外,初冬的寒风席卷着尚未完全凋落的树叶向着街道冲刷着,流浪汉在街道的两边踱步,地面上留下血迹。广播的主持人语气昂扬,所述说的也都是些激动人心的发言,关于骄傲月的游行,关于新电影的票房,关于不断上涨的gdp,关于我们生活在最好的时代。

    死者是男性,身份不明,死因不明,尸体在半个小时之前被人发现,此时的他正卡在某个下水道的出口。如果是其他的城市,警察或许会说这里不适合出警,让发现尸体的人自己处理尸体,无论是售卖还是丢弃还是自己保存,但这里是哥谭——哥谭的警察并不比其他地方要负责,不过如果你是一个哥谭人,你就必须明白,要小心应对尸体,否则它或许会突然动起来。

    几年之前还出过事,gcpd接到报案,下城区的贫民窟有人被“谋杀”,但当时的警察认为去贫民窟出警不安全,干脆没去。结果尸体被什么病毒感染了,跑到了钻石区,把钻石区的老爷太太们吓个半死,不过最后那个尸体被蝙蝠侠处理了。那个玩忽职守的警察失去了工作,五个月后死在了路边,gcpd的局长也得到了警告,因此在那之后他们应对尸体的时候更加用心。

    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在确定了尸体的基本情况之后会叫上埃德蒙。

    埃德蒙并不是专职的法医,也不是验尸官。全美的法医数量本就不多,哥谭只有一个专职法医,在前不久又因为罹患心理疾病辞职去了相较而言更加正常的医院。验尸官倒是有三个,但一个卷入帮派混战里死了,一个精神失常在家修养,还有一个几乎时候外行人……不过考虑到在其他州或者城市,警察局也会请医院的医生们兼职法医,埃德蒙正是那个兼职。

    另外,在gcpd里也流传着“让莫蒂默医生验尸,尸体不会突然坐起来”的传说——能让死人死个彻底,在哥谭算是极为稀有的情况。

    埃德蒙姑且知道一点gcpd的警察把自己当做“被神眷顾的人”,还把自己的照片当做护身符偷偷藏着防止遇到什么超自然事件的事情,他对此实在没啥能说的。用一种迷信去对抗另一种迷信简直属于人类的本能,他只能感慨万幸的是没人真觉得他可以用来辟邪。

    汽车停在了狭窄的街道上,那里已经有了两辆警车,警戒线被拉起,不过绝大部分警察都站在警戒线外聊天或者玩手机。埃德蒙没有下车就能听到tiktok上常用的罐头笑声的音效不断回荡,在下车以后这种声音更是大到了无法忽略的地步。不过在看到埃德蒙的时候,不少人还是悄悄关闭了手机,他们可以不尊重埃德蒙,但他们不敢冒犯莫蒂默家族。

    埃德蒙将风衣丢在车里,做好了防护措施,虽然具体的验尸还得去警察局的验尸房,但埃德蒙本人并不信任gcpd的痕检,他们连拍照片都会有重影。他跟在一个警察的后面走到了下水道口,一种口罩都无法隔绝的气味向着他涌来,对于动物来说,同类尸体的气味是最让它们不安的,对于人类也是一样,即使是哥谭的警察也有不少人不适应这种气味。

    埃德蒙属于可以适应的那种,他已经很久没有呕吐过了,这是习惯,也是麻木。他看到那具尸体,它安静地趴在地上,脸部和手指已经被老鼠和蟑螂咬坏,身上还有少量白色的蛆在蠕动。

    死者曾经是流浪汉的可能性很大,他是一个黑人,穿着一身破烂的衣服。这种破烂并不是死后浸泡在下水道的污水里带来的破烂,更不要说裤子的膝盖已经磨得发光。埃德蒙走过去,尸体并没有动起来,理所当然,然而在埃德蒙的视野里看到的并不是这样。他明明白白地可以看到对这具尸体的评价——被oooo感染,复苏为行尸倒计时3小时21分。

    于是埃德蒙走过去,他将尸体翻了个面,倒计时消失了,一同消失的还有感染的痕迹。这具尸体大抵是不会突然跳起来杀人了,这是目前最好的消息。

    “死者男性,年龄在30至35岁之间,曾经生活优渥,”埃德蒙掰开尸体的嘴查看,牙齿能够显示许多,死者的牙齿磨损程度和龋齿程度都不严重,还有洗牙和牙齿美白的痕迹,“之前做的应该不是重体力劳动,或许有在健身,不过看样子也流浪了一段时间。没有用药痕迹,挺少见的。因为泡水无法准确推定死亡时间,不过至少超过24小时。”

    埃德蒙身边负责记录的警察一边奋笔疾书,一边时不时发出干呕,哥谭的警察们经常见到尸体,但有些尸体无论看到多少次都会让人无法习惯。埃德蒙看了他一眼,然后站起身来:“看不到明显的外伤,很难确定死因,最好还是带回去解剖检查……联系一下局长,另外,这具尸体出现的地方不对劲。”

    警察愣了一下,不过很快他就明白了埃德蒙的意思,这个下水道的出口早已变成了某些化工厂专用的排污口,为了防止雨水倒灌导致污水排放受到影响,里面的路线也被改变了,一般流浪汉的尸体不会被冲到这条路上。而哥谭化工厂的成分只能说懂得都懂,搞化学的容易变成超级反派也是理所当然。

    “这么麻烦干什么,”埃德蒙听到有人小声嘟囔,“反正之后大概也是不能查下去了。”

    埃德蒙不怪他们说这种丧气的话,这就是哥谭常见的情况,绝大部分案件在调查进展到一半的时候就会有人要求别继续查下去,运气好的时候能拿到一点什么补贴,运气差的时候会被骂两句,甚至会被威胁,不想丢工作或者丢命的话就别继续查下去,就赶紧闭嘴。哥谭人总得选择自己保护好自己,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但埃德蒙本人更习惯在不能查下去之前尽力调查,家里人其实还挺支持他的,不过埃德蒙觉得这是因为他们希望搞到其他人的把柄。或许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没有拦着埃德蒙和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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