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你喜欢我: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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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越清欢也不是能拉得下脸彻底划清界限的主。

    因为不知道怎么回复,越清欢干脆关了界面,去继续画画。

    可莫名其妙的是,当她再看到微博里那群拼了命转发,满口祖安话的艺人粉丝,倒也没了刚刚的火气。

    仿佛在看一个与己无关的事情一样。

    她前所未有的平心静气,连着在盛大之声发那个贴楼主都懒得搭理。

    另外一边的言斯诚打完小报告之后,才闲下来看越清欢新发来的稿子。

    刚刚越清欢发给他的时候,他心里还堵着气,所以连着她画的稿子都不想看,一直耽搁到现在。

    有人说当作者的责编唯一好处大概就是能当第一个追更的读者,满腔剧透欲望充盈的成就感,能慰藉一点脱发的悲伤。

    ——然后他看完之后,有一些牙疼。

    他突然想起在湖畔餐厅里,他跟越清欢说过什么来着?

    剧情要有新意是吗?

    确实是非常非常有新意的剧情,哪怕看大纲的时候已经心里有底,但真的看她画出来之后又是另一种新的感官。

    他面无表情地把第一话转发给了另一个人。

    他依稀记得越清欢是有个人的心尖尖。

    把这个风雨飘摇的杂志社交到自己手上的时候,盛州CBD里一整层的杂志社办公室都没让她说一嘴,倒是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看好越十一。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怕人没注意到,他还特地去了走廊,打了电话过去。

    “十一叔的更新我给你发过去了。”

    对面不知人间险恶,惊喜道:“真的吗!她这么早就交了!下蛊犯法你知道吧?”

    言斯诚语气四平八稳:“我是遵纪守法好公民,你不要污蔑我。”

    “嗨呀,那就谢谢大侄子啦,要记得好好照顾我家十一叔哦。”

    挂了电话之后,言斯诚垂下眼睑看着手机,锁了屏。

    心里哼了一声。

    我家的——

    作者有话说:昨晚又熬夜到五点多睡着了,早上起来才赶完。

    之前因为断更太久,手感都没了,这两天才找回一点,感谢继续支持的仙女们。

    北纬68度的地方,十点二十三分天亮。

    这一章依然是在凌晨发布(振声)

    第28章 顺路 足足三个人呢

    言斯诚眉心跳了跳, 不过为着达成目的,还是按着性子不动声色应了一声。

    比起越十一的新连载,自家侄子自然是没什么吸引力, 对面连敷衍几句关心一下都懒得做样子, 直接挂了电话。

    言季晨是言斯诚的爷爷的战友的老来女, 言爷爷当年和战友是当年是过命的交情,正儿八经拜过把子的。只是战友和他太太在一场空难里命丧黄泉, 只剩下年仅七岁的季晨。

    言斯诚的爷爷就走了程序把言季晨的抚养权拿到了手里,也改了姓言。

    姓言是为了让季晨对这个家有归属感, 而叫季晨是为了不让老友终无所依。

    时年两岁的言斯诚,就有了这么一个比自己仅仅大了五岁的小姑姑。

    当初的言斯诚还是个连着走路都还走不稳的奶团子,还没进化成今天这个狗比样。

    所以一直被言季晨牵着走。

    所以从懂点事情的年纪开始, 言斯诚就回想起以前不堪回首的事,就开始了为期十数年与言季晨斗智斗勇的日子,可以说言斯诚如今一半的脑子就是靠这样磨炼出来的。

    打死不肯再叫言季晨一声小姑姑。

    不过言季晨倒是口口声声“大侄子”叫得很欢快。

    而半夏杂志社就是言季晨一时兴起的产物。

    言季晨一直很喜欢看漫画, 她很长一段时间的梦想就是当一个漫画家。

    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画画这种东西是需要天分的。当你拥有这个天分的时候,并不会觉得这是一种天赋, 但你一旦没有这个天赋, 那就不是努力可以弥补的。

    言季晨刚开始跟着众人一起上画画课的时候倒是没什么体现, 但后来上单人课的时候,第五个老师委婉地把人打包退回来之后, 言家也明白了些什么。

    后来言季晨去国外留学学的就是美术鉴赏, 回来之后不忘初心, 开了这个漫画杂志社。

    所以《半夏漫画》每一期都可以拿去装裱一下挂画廊的封面,就是得益于主编的审美。

    但是主编这个位置,并不是有个好审美就可以胜任的, 所以哪怕背靠言家的大山,开局很好的《半夏漫画》依然在言季晨手上每况愈下。

    刚好言斯诚跟家里杠上,不愿意按家里安排的那样去报中央选调生,就被扔过来给言季晨收拾烂摊子。

    原话是——“你不想按家里安排也行,你起码能混口饭吃别饿死自己吧?”

    言斯诚也没想到混口饭吃的标准得高到让这个风雨飘摇的杂志社起死回生的地步。

    言季晨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倒是没什么推脱就直接把杂志社给了言斯诚,只是千叮咛万嘱咐,一定照顾好十一叔。

    他来的时候,把近几年的财务报表和杂志情况搜集起来,做了分析报表,发现这个越十一,算得上是整个杂志社的基本盘之一。

    言季晨眼光确实很好,运气也不错。

    天赋型画手不少见,但是已经成名的天赋型画手很难被一个只是有点名气却日薄西山的杂志社留住。

    虽然签合同的时候有印身份证复印件,但是当时的言斯诚因为得知她要腾地方,太过匆忙就没注意看。

    然后才知道,遇到了那天那个眉清目楚的女生。

    那天早上,从小沐浴在社会主义阳光下的他的心有一瞬间的动摇。

    那一刻甚至愿意相信,世界上真的有命运这回事。

    挂了电话时,他突然想起那天傍晚的夕阳下,被人拍了肩膀转过身的时候,那双澄澈清透的眼睛。

    “我是你喜欢的人。”

    越清欢像是一株生长在悬崖峭壁的凌霄花,刚开始为其娇艳颜色,后来逐步了解,爱其铮铮铁骨。

    见色起意,然后爱像Exponential一样增长。

    只不过一个数院一个经管院,如果不是他有意为之,除了杂志社以外的事情,根本没什么机会接触到。

    但是言斯诚从来不能以正常思维去揣度。

    ——越清欢终于出门上学,下楼之后,看到停在楼下的车时深刻意识到。

    越清欢住在四区,离教学区颇有一段距离,大多数同学要么骑电动车,要么去搭校内公交。

    像言斯诚这么堂而皇之把车开进来的也不是没有,但毕竟是少数。

    加上这辆车刚在盛大之声里被刷了许多页帖子,这栋宿舍楼大多数人都认得这个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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