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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文学www.wawx.net提供的《[综英美]蝙蝠家就我一个普通人》 100-110(第7/16页)
着,他可不敢明目张胆地去挑战这个家里真正的顶级大BOSS,自己乖乖地去餐厅坐好等待才是他该做的。
大概半个小时后,阿尔弗雷德为他送上了热腾腾的早餐。
“阿福,你真好。”维维安道了谢后,开始享用起自己的早餐,吃着吃着他就感觉氛围有点不对劲。
太安静了。
只有他一个人。
维维安抬起头,目光扫了一圈,发现平常起的比他要早,这个时间点已经出现在餐桌上的杰森今天不在。
他咽下这口燕麦粥,眼神闪烁了几秒,又反复张嘴调整自己的状态,到最后还是没忍住。
“阿福,陶德今天好像起晚了。”维维安垂着眼睛,不停地搅弄碗里的燕麦粥。
他的意思是想让阿福去叫杰森起床,但下一秒老管家语气略显犹豫地开口说:“维维安少爷,杰森少爷今天不在家。”
“不在家?”维维安抬眸惊讶地看去。
阿尔弗雷德没有说出真相,只是含糊地解释:“杰森少爷和同学有约,早早就出门了。”
维维安啊哦了两声,又低下头继续默默无声地吃着他的早餐。
但他吃得心不在焉的,明明食物都是他自己点的,到最后他却都是硬塞着才勉强吃完没有浪费。
把餐具放到厨房后,维维安拖着的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沉重的步伐想回到卧室。
他今天起的太早,并没有保证充足的睡眠,只是因为当时醒来后没有看见本该睡在他旁边的爸爸,维维安才起了床。
现在即便吃过早餐后,他的脑袋还是有些睡眠不足的昏沉。
维维安决定去补个回笼觉。
可就在他准备打开门进入自己的卧室时,他的眼睛却不由自主地顺着走廊,看向离他的房间隔了一段距离的属于杰森的那间卧室。
他的心突然咚咚地跳起来,被他压下的焦虑与恐慌的情绪在这一刻蓦然蒙蔽了他的大脑,无可救药地催促着他去做一件并不礼貌的事。
——维维安想去杰森的房间看一看。
他不知道这种冲动从何而来,也不知道他去杰森的房间究竟要看什么,但他就是想这么做。
大概是睡眠不足真的会影响人的思维能力,维维安竟然没有过多犹豫,就抬脚径直走向了杰森的房间。
他推开了门。
十分钟后,维维安手里捏着一张出生证明离开了杰森的房间。
“S?”
维维安紧紧注视着杰森的出生证明上母亲这一栏,被污损到只能看清名字的首字母了。
但即便这样,也足够在维维安的心中掀起惊涛骇浪。
“S”意味着杰森的母亲不是凯瑟琳,而另一个不知名的女人。
维维安低垂着头,神色有些晦暗不明。
阿尔弗雷德告诉维维安,杰森今天不在家是因为和同学有约。
可现在他看着手里的这张出生证明,心里却突然开始怀疑起老管家的话。
杰森离家真的是和同学有约吗?
他会不会其实是因为这张出生证明,所以他去找自己的亲生母亲了?
维维安觉得这不无可能。
连他小时候都会在被爸爸和管家双双宠爱呵护着的情况下,得知母亲的存在心生向往,又何况是杰森呢?
可理解归理解,维维安却突然变得比之前更焦虑不安,恐慌的情绪让他的神经高度紧绷,反馈到身理上的表现就是他开始感到呼吸不畅。
维维安熟练地掏出气雾剂使用,成功压下这波窒息的感觉后,他定定地注视着手上的这张出生证明,心里蓦地做了一个决定。
这个决定他一个人无法完成,他需要一个帮手。
维维安想到了他的叔叔,约翰·威克。
在政府特殊部门工作的约翰叔叔,一定有办法帮他找到杰森的亲生母亲。
第105章
维维安背着书包急急忙忙地冲下楼。
阿尔弗雷德打扫完储藏室刚好撞见维维安一脸急切地要出门的样子, 于是他疑惑地问:“维维安少爷,你有什么要紧的事吗?”
维维安脸色僵了一下,扣着书包背带的手下意识地紧了紧。
他不想将杰森的告诉阿尔弗雷德, 因为他知道一旦老管家知道了,那也就等于他爸爸知道了。
在将杰森的事情查清楚前,维维安不想让布鲁斯知道,因为他不想让爸爸难过,所以他撒了谎。
维维安抿了抿唇,略显紧张地回道:“阿福,我昨天说好了要去找约翰叔叔, 但我差点把这件事给完了,现在时间有些来不及。”
约翰·威克最近的确在哥谭休假, 阿尔弗雷德不意外维维安会趁着假期的时间去找他的约翰叔叔。
他没有起疑,笑了笑,温声叮嘱道:“别着急, 维维安少爷, 要是真的来不及的话, 你可以打电话先告知约翰先生,他会理解的。”
维维安讷讷地点头,边匆匆往外走,边含糊回道:“嗯,阿福, 我知道了,我会打电话的。”
他说要打电话也是事实, 一坐上车,维维安就给约翰打了一个电话,先告知他自己想找他帮一个忙。
维维安对着电话说:“约翰叔叔, 我发给你了一张图片,我想让你帮我找一下那个首字母开头是‘S’的人。”
电话那头的约翰点开图片,略扫了一眼就将图片上的文字信息都记下来了。
他没有追问维维安为什么要寻找杰森·陶德的亲生母亲,这对他来说并不重要,向来无声纵容维维安的他只是语气平静地回道:“好。”
维维安轻轻松了口气,说:“谢谢约翰叔叔,我在路上了,马上就能到你家。”
电话挂断,维维安一直紧绷的情绪好像因为有了能替他分担的人而松懈许多。
他靠着窗,偏头安静地望着车窗外不断倒退的街道。
哥谭的建筑多以哥特式为主,又兼之有许多建筑街道都是几十年前遗留的产物,于是这座城市看起来总是冷肃寂然,在常年的阴云下显现出一种诡谲的冷灰色调。
人总是渴望和向往阳光的,因而很少有外地人会喜欢上这座城市。
当然,本地人也很少会欣赏哥谭冷硬肃然的风格。
可他们一出生就在这里,生在这里,死在这里。
他们的灵魂都打上了哥谭的烙印,无论他们离开哥谭有多远、多久,一个不变的定律是,哥谭人总会回到哥谭。
这条定律对谁都适用,无论是出身底层的流浪贫民,还是出身富贵的上流人士,他们无一列外都怎么扭曲地爱着这座城市。
维维安也不例外。
他曾说过他讨厌这座城市,讨厌总是浸泡在潮湿阴雨中的天气,更讨厌这座城市独有的层出不穷的疯子罪犯。
但他终究是一个哥谭人,他又无可抑制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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