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春光: 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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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一珩,我知道我没资格说你做错,”她说,“但是如果小三叔还在,他不会让你做这些事。他对我们宋家,从始至终都没有站在过对立面,你知不知道?”

    “……”

    “那年,小三叔从家里离开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想过小三叔会死。无论是我还是姑姑,都不可能对他下手,后来我想,这场意外,或许更像是他自己成全了所有人,他没办法在活着的时候对我们这些人做个交代,没办法拒绝姑姑——更何况,还有股份有限转让协议……很多很复杂的东西,涉及的政界、商界人士数不胜数。可当他死了,所有事都解决了,因为一份遗嘱,远远比那些协议效率高多了,我这么说,你能不能理解?”

    洛一珩看着她。

    雨幕中,她被冲得睁不开眼,为自己撑伞的手也微微发颤,却依旧执拗,等着一个回答。

    好像在竭尽全力证明自己没有错,也像是在自己说服自己似的。

    他终于还是笑了。

    “我知道,那又怎么样呢?我知道,就证明他死的不无辜吗……他不是为宋家死的吗?宋笙,你摸着自己的良心,你拿着那点股份的时候,会不会觉得心寒?”

    “……!”

    “我只会向一个人道歉,那个人不是你。”

    他抱着骨灰盒,站起身来,避开了那伞下荫蔽。

    “我会为这一切付出代价,因为我输了——我没有你这么幸运,宋笙,有很多人希望你赢,从始至终都是。我多希望宋思远也盼过我赢,但我知道,如果他还在,会第一个揪着我的领子,让我别对你出手。”

    宋笙抬头,静静盯着眼前金发碧眼的青年。

    他说得冷静而绝对,不给人半点反驳的机会,也彻底碾碎了自己的所有期待。

    回想起来,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仿佛还在昨天,一眨眼,那个好像少不更事、永远莽撞的阿卡,原来早就变了模样。

    时光荏苒。

    念及此。

    她蓦地出声,叫住了转过身、想要把骨灰盒安置回原地的洛一珩,“等等,骨灰盒你可以带走,我想小三叔也不想躺在这里,这里全是一群只会唠叨的老人家,把他交给你,我很放心。”

    洛一珩扭过头,“什么意思?”

    “没什么,”她话音一顿,愈说愈低,“……只是我想起来,我听说过的一个小故事,当年我觉得是假的,现在看来,好像是真的。”

    那个故事里,运筹帷幄的宋家小三叔,原本可以在美国一箭双雕,杀了江瑜侃和周湛,推卸完责任,用最完美的PlanA,结束一场鏖战。

    可惜在最后的关头,他晚了十分钟。

    那十分钟,据说是用来送一个人回家,不要让那个人卷入许多不必要的琐事。

    “理由?”

    窃听器传回的同步录音里,他这样说,“没有理由,我送送他回家。”

    像他那样的人啊,温柔从不曾开口,或许只有一句“没有理由”,能够偷偷记录下他并不为人所知的那点动容。

    只可惜一切都太晚了。

    “你走吧——”

    宋笙背过身去,背影在雨中飘摇,肩膀微微抽动。

    而她说:“带小三叔走吧,他这一辈子太累了……我对不起他。”

    =

    故事说到这里,全都是不圆满。

    所以,让我们把故事线推到很久以后。

    久到洛一珩都已经回到日本,又再度逃亡回到中国大陆时,恰恰好,来得及参加了一场婚礼。

    准确来说,是宋家三少大张旗鼓的婚礼。

    很符合他风格的大宴宾客,流水席从恒成地产门口摆到万豪酒店,沿路派发喜糖,闹得交通都近乎瘫痪,要全城同庆,不热闹不罢休。

    架势这么大,洛一珩也因此沾了光——这个早就易容了外貌,如今黑发黑眼、还只剩下一只右手的陌生人,就此混进其中,讨一份喜气。

    远远地,他看见宋致宁与新娘亲吻,看见他们交换戒指。

    而在最后的发言里,哽咽着的宋三少一字一顿,说:“我为了娶她吃了一百个洋葱,我这辈子再也不吃洋葱了,老婆做的除外。”

    说完就哭,真是没半点长进。

    洛一珩笑得直不起腰来,好在人群里笑声层叠,他也不怎么出众。

    而后,轮到新娘扬起右手,展示那枚不怎么起眼的白金戒指。

    声音甜甜的,说话却说得有些颠三倒四:“嗯……致宁跟我说,这是奶奶留下的戒指,他、二姐、大姐、还有小三叔一人一个,当年奶奶还告诉他们,从来没算过尺寸,只是谁戴上了,就是谁的命,谁的‘有缘人’,我、我从来不信那种命运,可我戴上了,所以,我、我觉得我会是个……好妻子,我会努力的,会努力的照顾他,爱他。”

    宋致宁补充:“我也只给你戴过,老婆。”

    【内心os:除了那次拍卖会一不小心被拍卖走了,还被钟邵奇拿走了,这是例外,老婆,这不算,后来我又拿回来了。】

    “嗯嗯,我知道!所以那……那比如我、我以后要研究一百种让洋葱好吃的办法!”

    “老婆,那个……”

    宋致宁大抵没想到自己的深情告白换来这样一种疼爱,当即一脸黑线,说起话来都打着结巴,一副敢怒不敢言的苦恼样。

    一群围观群众笑的更开怀,议论纷纷,欢声笑语。

    这样热闹的氛围里。

    自然是谁也都没有发现,刚才还挤在人群中的那个帅小伙,却来无影去无踪的,不见了痕迹。

    那天,宋致宁收到了一个红包,封了张银行卡,里头不多不少五十万,还夹着张纸条。

    纸条上头,字迹娟秀,一笔一划:“欠陈昭的,我还了一只手,兄弟一场,当年还被你揍过,就打个折,还你五十万吧,密码是你生日。到处流浪,没多的了。勿念,祝新婚幸福。”

    几年没见,还蛮潇洒的。

    宋致宁一时之间,也说不清楚什么情绪,倒有点哽咽似的。

    一旁的妻子问他是谁这么大方,他愣了愣,这才回过神来,把那纸条和银行卡攥在手里,许久也没说话。

    末了,才说:“不太熟,一个……一个好人吧。”

    =

    宋思远死的那天。

    窗外是阴天。

    车即将爆炸的当口,整个车厢是灼热的,没经历过死的人大概无法同感那种卡在车厢里无从挣扎的恐惧,更何况,还有一把枪对准自己的脑袋。

    反正无论怎么都是死了,他索性打着电话,听着电话那头的小青年不懂事的大呼小叫,一切仿佛都还没变,这家伙总是傻乎乎的,明明有那么惨烈的过去,还是只要一被顺顺毛、摸摸头,就总轻易地原谅这世间的苛待。

    真好啊。

    他擦了擦眼前糊了满眼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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