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父在上: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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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瑾探头朝窗户底下望去,“这都半天了,他们怎么还不来?”

    他们今天约好了在这里碰头,商讨关于组建蹴鞠队的事情,顺便交流一下这些天收集的关于那些混混的情报。

    明瑾和张牧家住得近,路上碰见就一起结伴来了,谁知道剩下那俩居然这么慢。

    “不会又被魏金宝堵住了吧?”明瑾突然紧张起来,有些坐不住了,“要不我让文叔过去看看?”

    坚持要站在他身后、最后在明瑾和张牧的强烈要求下,才勉强搬了个小凳坐在旁边的文叔闻言起身,刚准备听从少爷的吩咐下楼去找人,待走到楼梯口,突然停住了脚步,露出一丝笑容来。

    “少爷,人已经到了。”

    “终于来了!”

    明瑾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远远看到荀婴和李司的身影,他起身迎上去,“怎么来的这么慢?我俩一直等着你们,都还没点菜呢……哎呦,元栋你怀里这是什么?”

    他眼睛尖,一眼就看到了荀婴揣在怀里的玩意儿,五颜六色的,上面好像还绣着花团锦簇的纹样。

    “没什么。”荀婴飞快地把那东西藏进袖子里,脸色微红。

    “别啊,让我看看!”

    明瑾立马来劲了,和张牧一个左一个右把他架起来,还叫李司赶紧趁机动手,急得荀婴一张脸涨得通红:“不带这样的!你们……你们这简直是流氓做派!”

    “怎么,你第一次知道啊?”张牧被他逗乐了。

    明瑾也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吓唬他:“晚了!元栋你已经上了我们这条贼船,将来不管是上刀山下火海都有你一份,天王老子来了都救不了你,要是被官兵抓了,咱们就一起蹲大牢去。”

    都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荀婴被他们堵得说不上话来,一身衣裳也被扯得乱七八糟,连头冠都歪了。

    眼看着李司还要继续搜身,他受不了了:“放手!我给你们看!”

    “这才对嘛,大家都是兄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明瑾和张牧意犹未尽地收回手。

    荀婴整理了一下衣襟,瞪了他们俩一眼——但他们一看就知道这小子不可能真生气,于是也不在意,只是笑嘻嘻地抱着膀子围观。

    直到看到荀婴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刺绣荷包。

    看绣工走线,居然还是江南一带最为出名的苏绣。

    明瑾还好,张牧一看到那枚荷包,就露出了一种晴天霹雳似的表情:“这是什么!?”

    “荷包啊,你不会没见过吧?”明瑾奇怪地看着他,“我家中的阿囡,之前不还给你绣过一个?虽然绣工不如这个精细,但阿囡才十一岁呢。”

    “她明明是给你绣的,给我的只是顺带练手,怎么能一样!”

    张牧痛心疾首地看看那荷包,又咬牙切齿地瞪着荀婴:“这是你自己买的,是不是?”

    荀婴奇怪道:“婴家中又无姊妹,为何要买这些?”

    李司也在旁边补充道:“这是我们经过前面那条巷子时,一个姑娘塞给元栋的,那姑娘长得白白净净,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呢。”

    “别说了!”张牧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失魂落魄道,“为什么我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

    明瑾拍了拍他的肩膀:“可能因为你长得比较,呃,英武逼人?江南一带的女子,还是更喜欢元栋这种翩翩公子。”

    “你可真会安慰人。”张牧说。

    “缘分没到嘛,”明瑾厚着脸皮道,“就像我娘也能看上我爹,宁先生迟早有一天也能看上我,世人千千万,王八对绿豆,总能对上眼,我相信,迟早有一天你也能找到你的那颗绿豆的。”

    张牧看上去很想揍他一顿。

    明瑾偷笑两声,扭头看向荀婴:“元栋,你怎么想的?”

    荀婴自然是摇头。

    他模样生得好,年纪又长些,早在明瑾还会被街坊邻里当小孩捏脸的时候,他就已经收到过许多姑娘的暗送秋波了。

    但荀婴现在一心只想着读书考取功名,等将来入朝为官,振兴荀家,对这些男女之事并不看重。

    不过,收到荷包倒还真是第一次。

    “真是个大胆的姑娘,手艺也巧,”明瑾看着那绣工精细的荷包,不禁赞叹道,“有我娘年轻时的做派。要不是我对宁先生一心一意,将来肯定也要找一个这样的。”

    张牧在边上翘着二郎腿,凉凉道:“你也可以让他给你绣一个。”

    明瑾眨了眨眼睛,虽然张牧是故意挤兑他,但倒是变相给了他启发——虽然宁先生不可能给他绣荷包,但他可以给宁先生绣啊!

    这也是个委婉表达心意的好办法,不是吗?

    明瑾立刻伸手向荀婴讨要荷包,打算拿回去自己琢磨着复刻一个,荀婴倒也给的痛快——要是直接还回去,实在太没礼貌了。

    只要他不作理会,人家姑娘自然就懂了。

    但明瑾将那荷包拿到手后,仔细打量了一番,忽然眼神定住不动了。

    “话说,你们打听得怎么样了?”

    张牧懒得再看他那边,径直问荀婴和李司两人。

    荀婴道:“我和李司去那些混混经常待的地方打听了一圈,前些年被文叔收拾了一顿,他们的头子已经换了人,现在是一个诨号叫‘醉罗汉’的家伙。”

    “我在军营中,也知道些关于这个醉罗汉的事,”张牧补充道,“这人来历成谜,好像是突然有一天出现在京城的,偏偏身手了得,据说以前还从军杀过人,平生最爱一口酒,之前有人拿了好酒过去,想把他灌醉了再打一顿,结果被他一挑十反杀,从此这醉罗汉就在京城出名了。”

    李司挠头:“我倒是没打听得那么详细,就听说他有个特别疼爱的妹子,好像叫什么素……想不起来了,总之是个神仙名。”

    “素娥?”

    “对,就是素娥!”李司恍然大悟,“明兄,你是怎么知道的?”

    明瑾朝他扬了扬手中的荷包,右下角上,正巧端端正正地绣着“素娥”两个娟秀小字。

    “这不巧了吗。”他笑道。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虽然荀婴强烈抗议,但在明瑾几人的轮流劝说和镇压之下,他们最终还是决定使一出美男计,派他去和素娥姑娘交涉。

    要是能通过她得到她哥的支持,那就再好不过了。

    一桩心事了却大半,明瑾哼着歌回到家,手里还捏着那枚荷包,准备回屋去好好研究一番。

    他在思考,究竟是给宁先生做个荷包,还是做个手套呢?

    荷包能传递心意,但手套更为实用,明瑾一时陷入了纠结之中,没注意到自己路过走廊时,角落里的一双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他的身影,直到他进入卧房。

    当晚,宁王府。

    昏黄灯光下,猛虎舒展地躺在男人脚边。

    明明是世间百兽之王,它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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