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超英扮演系统,但是蝙蝠他哥: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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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克多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听到那脚步声突然折返,然后马克出现在他眼前,狞笑着看着他。

    “以为我没发现你?”马克嘲笑着。

    他一把拎起维克多的领口,丝毫不管维克多的伤口。

    马克愤怒之下直接给了维克多一个耳光。

    维克多被打得满嘴鲜血,但仍旧露出一个嘲讽的笑。

    但马克也笑了。

    “你有没有想过,即使你把诺拉藏在别的地方,你留下的设施能维持多久?”马克笑得阴森森地,“她很快就会因为冷冻失效而被困在那具活棺材里,眼睁睁看着自己衰弱死掉。”

    他看着维克多神色倏然间变得绝望痛苦,满意地准备扣动扳机。

    “我要死了,”维克多清楚地意识到,他太弱小了,弱小到无法抵抗白死病帮,弱小到无法拯救诺拉。

    那是一种绝望感,因为你明知道自己死后自己所爱之人的结局。

    维克多看着马克扣动扳机的动作,只感到极度的绝望。

    “嗨。”一只冰冷的手爪从黑暗中伸出,抓住了马克按下扳机的手——

    作者有话说:*这章写的时候我把急冻人妻子诺拉打成了诺兰

    *对不起我还是觉得维克多有点头发好,不然总感觉和卢瑟抢活儿干,干脆我根据《哥谭》电视剧的造型自设了一下。

    以及今天到周日连更

    还有比急冻人更冷的东西,猜猜是什么。

    现在的我的文哈哈

    第38章

    维克多爱诺拉, 准确的说——是深爱。

    他从没想过自己会如此深爱一个人,他从未体验过如此的幸福。在发现自己爱上了诺拉的那一刻,维克多的世界就变了。从冰冷的、只有自己的世界, 变成了阳光洒满的花园。

    小时候的维克多是个聪明的孩子,但当然了,他小时候没某个尼格玛那么嘴欠惹人讨厌,但是也和周围人关系淡淡。

    他没兴趣建立什么友情关系,和周围人关系非常平淡, 他也不和别人起冲突。他和父母的关系也很冷淡。

    像是自我冰封在孤独的世界里,维克多·弗里斯就这样度过了人生的前三十年。

    而诺拉——

    诺拉开朗又温柔,她是维克多见过的世上最好的人。

    维克多·弗里斯,你完了,他听见自己对自己说。

    一旦你体验过生活在真正的爱里的感受, 你就回不去自己那个冰封的、孤寂的世界了。

    你会发现自己之前的生活竟然一直那么死气沉沉,那么冷, 那么了无趣味。

    而因为那个人的出现, 你开始意识到, 你本不必过那样的、冷漠的毫无生气的日子。

    他遇见诺拉是在一个公园里, 那时候正值秋天, 天气已经转冷。

    秋风萧瑟, 维克多穿了件大衣, 走在罗宾逊公园里。他准备稍微散散步就去哥谭大学的图书馆看书。

    他的业余时间其实很无聊, 无非就是逛逛公园, 然后去图书馆。他是哥谭大学的毕业生,但按理说没法再进大学图书馆了,但他所在的科技企业和哥谭大学有合作项目,所以他才能顺理成章蹭大学图书馆。

    这份工作为数不多的好处就是这了。

    他对目前的生活说不上满意或者不满, 就像人生的前三十年一样。

    那时候他看见了诺拉,诺拉正在对着公园湖边栏杆上的鸟儿拍照,她似乎是拍到了满意的照片,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诺拉有一头美丽的淡金色卷发,笑起来有浅浅的酒窝,她算不上大美人,但是气质温婉又开朗,她笑起来让维克多几乎是顷刻就被她夺走了目光。

    “你好,你是在拍这些鸟儿吗?”维克多走上前,犹豫着开口问道。

    “哦!你好!”诺拉回过头,惊讶地和维克多打了招呼,然后回答道:

    “我刚搬来哥谭不久,还不怎么熟悉这儿,就是到处碰碰运气,看看有什么值得拍下来的景色。”

    “再等会儿落日的时候,夕阳会倒映在湖面上,色彩非常漂亮——我是说,我经常来这边散步,所以才知道。”维克多有些语言混乱地说完了整句话,他自己都感到有些尴尬了。

    他根本就不擅长交际,更别说搭讪了!天呐,维克多,你搞砸了,他懊悔道。

    但是诺拉却笑了起来,“真的吗,那太好了!”

    那天两人就一起看完了整个落日,诺拉兴致勃勃地拍了许多照片,在她的镜头下,罗宾逊公园的湖水几乎有着莫奈的画的质感。

    “我还知道一些,你愿意留个联系方式吗?我是说,或许我可以带你看更多哥谭景色好的地方。”维克多几乎一只手要在大衣口袋里把掌心掐出印子来,他感觉自己几乎要在秋天的寒风里冒汗了。

    从那天之后,两人经常一起出去,从刚开始维克多只是带着诺拉到处找景色,到后来两人去了咖啡馆去了图书馆,去了电影院,去了——教堂。

    维克多和诺拉结婚了。

    婚姻,常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维克多觉得这纯属扯淡。他简直没法形容和诺拉结婚后的幸福,那简直像是油画里一样金灿灿的温暖的日子。

    他冰冷的孤独心似乎都因此而融化了,那颗心跳动着,像是迫不及待要享受从未见过的日光。

    天呐,它竟然才发现世界上还有日光!心脏决定打破冰层,凑到诺拉那边,像是被征服的猫咪一样。

    所以即使冒着任何风险,他也要去救诺拉,即便与虎谋皮。

    ——————————————————————————————————

    时间回到数天前,那时候林恩还没得到那个系统奖励的奇怪梦境,准确说他试探完杰克的第二天。

    他化身夜枭,去找了未来的企鹅人奥斯瓦尔德·科波特。

    科波特看来是听从了夜枭当时给他的建议,假装自己没被谋杀过,而菲什·穆尼派出去的杀手全被干掉,这让一些知道内情的人不由得开始怀疑这个小个子科波特还有什么底牌。

    所以科波特现在过得还不错,他的“冰山餐厅”灯牌换了,甚至重新装修了一下,终于看上去不像个老旧的家庭餐厅了。

    甚至于他的地盘还扩大了些,又有了间酒吧。不过“冰山餐厅”仍旧是他的大本营。

    他正在坐在办公室里,算着这些天的账目,他可不放心那些会计,哥谭的会计个个那都是人才,没进哥谭监狱进修过都会被瞧不起。

    然后他就听到窗子被敲响的声音,他先是不耐烦吼了一句“谁敲我窗!”,继而意识到自己办公室在二楼。他一个激灵往窗外看去,就看见一只灰色的猫头鹰正盯着他。

    科波特毫不夸张地说,他当时心脏病都要出来了。

    “蹭”一下从老板椅上滑下来,他急忙跑去开窗,任由夜枭优雅地一拎披风,大摇大摆走进他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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