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寓: 第44章 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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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离市区中心的上清寺位于渝中半岛西北角,交通便利,环境清幽,朗华在那里有一栋小洋楼。

    他雇了几个佣人煮饭打扫,还有一个专门负责温琰。

    梁孚生和青蔓翻遍重庆城都找不到的人,其实被朗华带回了家。

    那天遭遇轰炸,温琰受伤晕厥,警报解除后,防护团员将她送进了医院,当青蔓正在办丧事的时候,朗华先她一步找到温琰,把人领走。

    她醒来以后认不得人了。

    痴痴傻傻,犹如幼童,讲不出完整的句子,说话两三个字往外蹦,高兴便大笑,不高兴便发脾气大哭,情绪完全无法理性控制。

    头一个月是最难的。

    温琰后背遭弹片削出二三十厘米长的口子,伤很深,每天换药都像经历恶战。

    朗华请的家庭医生是个女人,加上老妈子,根本按不住她。

    于是朗华亲手上阵。

    首先需要用糖果或者别的什么小玩意儿吸引温琰的注意力,邹妈负责脱掉她肥大的病号服,连哄带骗地让她卧倒,最好是趴着,这时医生会慢慢解开缠了小半个身子的绷带,揭掉外层敷料,再用镊子揭内层敷料,若沾到了创面,温琰就痛得张牙舞爪。

    朗华按住她的后颈和肩膀,邹妈整个人覆在她屁股和大腿上,控制住下半身,这样她就动弹不得了。

    可是嘴巴还会乱喊乱叫。

    医生威胁道:“你乖乖的啊,否则缝好的伤口重新裂开,到时候更痛!”

    朗华被那惨烈的哭声搅得心脏抽疼,常常提醒医生:“你轻点儿啊。”有时还会发火,“啧”一声,眉间紧蹙:“你听到没有?她很痛。”

    那次换完了药,大家稍微松懈下来,一个不留意,温琰抓住朗华的手,狠狠撕咬,像只发怒的狼,一边攻击,喉咙里还发出“呜呜”的低咽,给他手腕留下鲜红的血印子。

    “你属狗的吗?”朗华被咬痛了,拧着眉头掐住她的下巴,有点生气。

    温琰目光凶狠毫不示弱。

    可是痛过那一阵之后,她又变得异常可爱,呆呆地趴在枕头里,黑葡萄似的大眼睛茫然睁开,不知在想些什么,因侧脸压着,嘴巴噘起,乖巧极了。

    那段时间朗华什么都没干,几乎每天在家守着她。

    夜里邹妈睡得很死,雷打不动,有时温琰半夜疼醒,房间里乌漆嘛黑,只有她一个,吓得哼哧哼哧抽噎,朗华耳朵灵,听见会立刻来到她的房间,打开台灯,倒水喂一颗止痛药。

    之后温琰就不让他离开了。

    “有鬼,你不走。”

    朗华坐在床边她看得到的地方,指了指自己的脸,问:“我是哪个?”

    温琰表情娇憨,像打瞌睡的奶娃娃,眼皮子眨啊眨,说出一个本能的答案:“妈妈。”

    “……”朗华歪起嘴角,无语道:“喊哥哥。”

    温琰却哈欠连天,轻揉眼睛,顷刻间睡了过去。朗华见她嘴巴张着,怕口水流出来,于是伸手摸到下巴尖往上推,合拢。

    虽然傻了,但她变成一个小乖乖,朗华心里变态地想,这样也挺好。

    重庆入夏后,温琰伤口痊愈,失去疼痛的限制,她如脱缰野马上蹿下跳,愈发调皮捣蛋。

    经过这些日子的朝夕相处和陪伴照料,温琰对朗华生出强烈的依赖。

    那晚他在外面跟人吃饭,回来下了车,还没走进家门就听见二楼惊天动地,温琰的脾气坏到极点,哭叫喊骂,还砸东西。

    他上去一看,不知道为什么窗帘被扯落了,枕头和被子也乱七八糟躺在地上,浴室里更是狼藉一片。

    邹妈头发被挠得像狗窝,脸和手都是抓痕。

    “谢先生,这个工作太难了,给她洗澡比摸老虎屁股还难!”

    温琰缩在角落警惕地瞪住他们,朗华不想听邹妈絮絮叨叨抱怨:“工钱加一倍,你要做就继续留在这里,不做可以结账走人。”

    “唉呀,我不是那个意思。”邹妈支吾两句,收拾好屋子出去了。

    朗华朝温琰走近,想拉她起来,可她不给碰,抱着膝盖用力扭开身体,气鼓鼓的样子,像在埋怨他今天消失踪迹不告而别。

    朗华叹气,蹲下笑问:“你晚上有没有好好吃饭?”

    她不理。

    朗华虽然懂得如何应付女人,但眼前这位与孩童无异,比较麻烦,他打算去拿一些零嘴来慢慢哄。

    谁知刚站起身,温琰当他又要丢下自己,忙扑过去把人抱住。

    朗华愣了愣,双手不知该往哪里放,温琰的脑袋死死埋入他怀中,说什么也不让他走。

    他叹气:“你乖一点,听话,不要再随便乱打人乱发脾气,看邹妈都快被你吓跑了……”

    话音未落,抽噎声传来,温琰抖着肩膀放声哭泣,将他抱得更紧。

    朗华再讲不出任何大道理,甚至在心中暗暗收回了刚才的话,想道,只要你高兴,怎么任性都行,打人骂人折腾人,都可以,但是别哭啊,我受不了这样。

    他抱她到床边,放在自己腿上,一边拍着背,一边轻声哄:“好了好了,乖乖,脸都哭烫了,你脑壳不痛吗?”

    温琰害怕被他丢弃,这晚非要和他一起睡觉,还把蚊帐放下来,围成一方小小的私密空间,似乎如此才能有安全感。

    朗华被她霸占,不敢随便动弹,大半夜过去,左边半身都麻了。等到她终于熟睡,才把胳膊慢慢抽出来。

    “为什么要这样呢?”朗华支起胳膊,在月光里望着温琰的脸,喃喃道:“我已经很克制了,你不要这样,我遭不住,会发疯的。”

    他那丑陋的、被蚕食得仅剩一点点的良知勉力支撑——不能乘人之危,不能趁她神志不清的时候将她据为己有,否则当她清醒以后,自己要如何面对她?只怕再无转圜余地。

    可是,如果她永远无法清醒过来呢?他做“好人”有什么用?

    朗华心猿意马,脑中混乱。

    他好喜欢她啊,傻了也喜欢。可是……越这样,越不敢轻举妄动。他从未体验过这种复杂的滋味,欲进还退,欲诉还休,像南方没完没了黏黏糊糊的梅雨,完全违背他的本性。

    纠结着,心脏会发疼、发麻,同时又很快乐,很享受。真见鬼了。

    原来女人能这么大本事,能把人的心搅得乱七八糟。

    不行了,朗华不能继续待下去,他当即离开温琰的床,回自己房间冷静。

    第二天还要约人谈生意,朗华早早醒来,睁开眼,冷不丁吓了一跳。

    温琰不知何时摸进他的卧室,正趴在床边瞪着两只大眼睛望住他。

    “妈呀……你做啥子?”

    温琰紧抿嘴唇,粗声粗气一字一句:“不准走,你。”

    朗华起身揉揉她的脑袋,下床去浴室洗漱,没想到温琰亦步亦趋地紧随其后,当他站在盥洗台前洗脸刷牙,从镜子里看到她就立在后边盯梢,盯得人浑身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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